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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雨事件,在科学界看来性质很清楚 | 袁岚峰

风云之声  · 公众号  ·  · 2017-08-07 16:49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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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韩春雨的论文被《自然·生物技术》撤回,性质是很严肃的。在科学上,这等于宣布这篇文章的结果完全不可信,确认了世界各地许多研究组反映的不能重复此文结果的事实。这绝不能用“有一些技术诀窍没有找到”来通融,因为如果有一些技术诀窍没有找到,不能保证结果的可重复性,那么这篇文章在一开始就不应该发表。保证结果的可重复性,是作者的责任,不是其他人的责任。



本文来自观察者网  作者:袁岚峰


2017年8月3日,著名的科学期刊《自然·生物技术》撤回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副教授团队于2016年5月2日发表在该期刊的论文。这次撤稿,是韩春雨主动申请的。在历时一年多后,这场戏剧性事件终于给出了一个科学方面的阶段性结论。


如何理解这场事件?


我的专业是理论与计算化学,不是生物学,所以我无法对其中的科学原理和技术细节做太多解读。不过,全世界的科学工作者组成了一个科学共同体,具有大致相同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在科学共同体内部,不同领域、不同学派、不同个人之间当然也可以有很大的区别,但这些区别还是远远小于科学工作者与科学共同体之外普通大众的区别。


不少事情在科学共同体内部是常识,对大众却可能比较陌生。因此,此文就是基于这些科学共同体内部的常识,希望对大众解释清楚一些容易理解的要点。生物学专业的朋友肯定有更深入的解读,我们也期待着他们的高见。


在我看来,对这件事的分析可以分为对韩春雨个人的和对相关单位的,而对韩春雨个人的分析又可以分为科学上和人品上两个层面。


首先来看科学层面的分析。这是目前公布的信息最多、最容易取得共识的一个层面,也是其他所有分析的基础。


科学期刊发表论文和撤回论文,是什么性质的事?这是许多人不太了解的。


现代的科学杂志在发表一篇论文前,都会经过审稿的程序,请匿名的同行来对文稿提出评论和批评。越是高级的期刊,审稿的标准越严格,这是期刊信誉的生命线。


不久前撤回107篇中国作者论文的《肿瘤生物学》杂志,在审稿方面就做得一塌糊涂,许多论文用的审稿人全都是作者推荐的审稿人,而这其中许多推荐审稿人的邮箱又是伪造的,评审意见自然也是假的。这固然首先要怪作者和中介机构造假,《肿瘤生物学》尸位素餐的编辑部门也要负不小的责任。


微博上有关《肿瘤生物学》杂志撤稿的话题


我有不少同事朋友在担任学术期刊的编辑,他们都兢兢业业地为每一篇稿子寻找合适的审稿人,消耗很多时间精力。这是他们为人类共同的科学事业做的奉献,为此我们对他们深怀敬意。如果自己不去找审稿人,全盘接受作者推荐的审稿人,那还要编辑做什么?无怪乎《肿瘤生物学》最近被SCI(科学引文索引)除名了,这样荒唐混乱的杂志确实应该从学术界清除出去。


因此,一篇论文经过严格的审稿流程发表出来,就意味着论文结果的可靠性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得到了杂志和审稿人的支持。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其他人默认地就会相信这些结果。所以在韩春雨的论文发表之初,许多人为之振奋。例如中国科学院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邵峰院士撰文《如何才能涌现更多“韩春雨”?》(http://mp.weixin.qq.com/s/Qdrn45yuNq-HCJnXDhCjJw),我在观察者网发表文章《韩春雨究竟做了什么?意味着什么?》(http://www.guancha.cn/YuanLanFeng/2016_05_30_362228_s.shtml),都是在相信这个结果的前提下做的讨论。


韩春雨论文的可重复性遭到质疑后,有一段时间常有人在我的微博下留言批判我,说我“为骗子张目”之类。这些人不懂得,科学论文不是商业项目,更不是赌博、碰运气,本质上是诚信度最高的一种人类活动,说一句就要顶一句的。《自然·生物技术》发表的论文,在有人提出相反的证据之前,我有什么理由不信?


科学家的特点,不在于“未卜先知”地总是站在正确的一边(这样的“神人”并不存在),而在于尊重证据,在新的证据面前能够改变自己的观点。2016年9日,饶毅教授和邵峰院士致河北科技大学孙鹤旭校长的信件就是一个例子。此信全文如下:


河北科技大学


校长孙鹤旭


尊敬的孙校长,


我们属于今年5月第一批对贵校韩春雨的科研工作给予正面评价的科学工作者行列。我们为中国科学的进步高兴,尤其对目前条件不如我们自己所在单位的科研人员,能取得该成果,更感到由衷的高兴。


我们的高兴与您以及其他关心中国科学发展的人一样,依据于研究成果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初期,鉴于韩春雨的工作经过严格的同行评议发表在严肃的国际学术期刊Nature Biotechnology上,且未有同行看出论文有任何明显问题,根据我们自己的学术背景,我们按照国际学术惯例正面肯定了韩春雨的工作。


后来,陆续有人对韩的该项工作提出质疑,现在看来国际和国内很多实验室都未能重复韩春雨的实验结果(虽然也还有极少数人称好像还不能完全说不能重复),给韩本人、河北科大乃至中国生物学研究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且这些质疑一直未得到来自韩春雨及其团队的正面和有说服力的回应。在经网络传播和发酵后,已演变为中国科研界令人瞩目的一件大事,可能影响中国学术生态。


因此,在进一步实验验证其正确与否之前,各方(包括河北科大)宜谨慎对待韩春雨及其研究成果,不宜给予过高或不必要的支持。河北科大如果真的在近日开学典礼横幅那样热捧韩春雨、继续争取2亿以上经费,恐怕欠合适,建议考虑暂缓,待验证结束后确定。


鉴于这件事的影响力和关注度,以及科学研究成果的严肃性,请允许我们建议河北科大按照国际惯例成立由校内和校外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如果需要,我们可以帮助建议委员会成员),认真仔细核实韩春雨的研究成果,如有必要,可安排韩及其团队在委员会成员知晓或在场情况下,重复实验结果,以尽快得出严谨的结论,澄清事实,帮助河北科大,也帮助韩春雨个人和实验室,也许还能有助于我们国家其他单位建立起对重大学术争议的合理解决方法。


饶毅   邵峰


2016年9月21日


令人遗憾的是,河北科技大学对二人来信的回应只是这样一封简短的信:


尊敬的饶教授、邵院士:


您们好!


非常感谢二位对河北科技大学的厚爱。


学校将认真考虑您们的建议,同时希望继续支持河北科技大学的建设与发展!


此致


敬礼!


河北科技大学


2016.9.28


于是,2016年10月饶毅和邵峰公布了信件内容以及双方沟通的始末。这就是很典型的科学家的做法,观点跟着证据走,有一分证据讲一分话。


韩春雨的论文既然通过了《自然·生物技术》的评审,为什么又会出问题呢?这是因为别的研究组都无法重复他的实验结果。一般而言,审稿人不会自己做实验去检验论文的结论,他们能判断的只是这项研究在科学原理和内部逻辑自洽方面有没有硬伤,是否具有足够的创新性和重要性。对结果可重复性的检验,是要等到论文发表以后,全世界所有对此文有兴趣的研究组来做的。


在这里必须强调一下,可重复性是对科学研究的一个非常强的要求。如果一个结果像《天龙八部》里段誉的六脉神剑一样时灵时不灵,那么原则上它是不能在科学杂志上发表的。只有当研究者找到了“时灵时不灵”的原因,掌握了“灵”的条件,把结果改进到了在这些条件下“永远都灵”(就像段誉武功大成之后那样),论文才能发表。如果科学对可重复性的要求没这么高,就会沦为“灵异事件报告”,跟占星术、通灵术之类没多大区别了。


韩春雨撤稿声明中提到的图4 图据《自然·生物技术》网站


因此,一篇科学论文在发表时,必须提供足够多的技术细节,以让读者能够重复自己的工作为标准。以我的专业“理论与计算化学”为例(计算相当于“数值实验”),当你在报道一个计算结果时,你必须清楚地描述你计算的体系(有哪些种类的原子,这些原子各有多少个,这些原子处于什么位置),还需要给出计算方法(例如“B3LYP密度泛函方法”)、计算软件(例如“Gaussian”某某版本)、计算参数(例如“基组”、“能量截断”)。如果有读者不能重复你的结果,来联系你的时候,你还有义务帮助他解决问题,告诉他更多你的计算的细节。


许多人以为,在论文里不应该把技术细节写得太详细,小心泄密。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误解。科学界的人都知道,论文跟专利有本质的区别。小心泄密的是专利,因为有商业目的,希望别人不能重复。而论文是对基础研究成果的公开宣布,目标就是让别人都能重复,完全没有保密可言。如果涉及商业或军事机密,研究者就只会申请专利,不会发表论文了。


但凡是在科学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都意味着作者已经同意这个工作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希望尽可能多的同行知道和重复。实际上,令大多数研究者沮丧的是关心自己工作的同行太少,而不是太多。来重复结果的同行越多,研究者就越开心。


生物学研究的对象比物理学、化学复杂得多,所以可重复性一般要差一些。这一组细胞能做出来的结果,另一组细胞做不出来,是常有的事。对此,我们抱有充分的理解。但这只是降低我们对生物学研究结果的“期望”,绝不是降低“标准”。无论什么学科,发表论文就意味着有义务让读者都能重复结果,这个标准是普遍的。生物学研究的可重复性比较差,只是让我们理解生物学论文的撤稿率为什么比较高,绝不等于说一篇不能重复的论文,因为它属于生物学就可以接受了。


因此,韩春雨的论文被《自然·生物技术》撤回,性质是很严肃的。在科学上,这等于宣布这篇文章的结果完全不可信,确认了世界各地许多研究组反映的不能重复此文结果的事实。这绝不能用“有一些技术诀窍没有找到”来通融,因为如果有一些技术诀窍没有找到,不能保证结果的可重复性,那么这篇文章在一开始就不应该发表。保证结果的可重复性,是作者的责任,不是其他人的责任。


这还是好的可能性:韩春雨的实验结果确实做出来了,只是别人重复不了。如果是坏的可能性,即完全是造假,那性质就变了,成了严重的学术欺骗,这种行为绝不会被科学共同体容忍,相关责任人的学术生涯就该结束了。历史上发生过很多次这样的事,例如美国的肖恩、日本的小保方晴子。现在大家都很关心韩春雨是哪一种情况,有没有造假,这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事实上,尝试重复别人的结果,也是需要成本的。全世界数以百计的实验室为了重复韩春雨的实验,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能已经价值上亿元,相当于这么多钱打了水漂。这还没有考虑这些人力物力财力如果投入到好的研究方向上去,原本可能取得的成果(即“机会成本”)。如果你是一个研究生,被这样一个误入歧途的研究耽误了进度,你会作何感想呢?


在科学方面,韩春雨的实验有没有做出来、有没有继续研究的价值,还没有定论。但在人品方面,韩春雨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可以定论了:非常令人失望。


韩春雨(资料图)


在这次事件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就是韩春雨层出不穷的借口。为什么别人重复不出来?因为别人的细胞被污染了,实验者的操作技术不过关。为什么不公布支持你的科学家的名字?因为怕他们被卷入舆论漩涡,遭到攻击。为什么不公布原始数据,在监督下公开进行实验?因为这是“有罪推论”,“让我自证清白是明显给我设的套”。最神奇的说法是:“今年8月,校方突然停电造成了实验室的实验材料全部损坏,让我一直很被动。”这样也行?!


一个特别荒谬的插曲是,2016年10月8日《科技日报》采访韩春雨时,有这样的对话:


科技日报:您的意思是您已经明确知道有人已经重复出来了是吗?方便告诉我们具体是谁么?是国内科学家还是国外科学家?


韩春雨:是的,我当然知道,但不能告诉你,说出来了那些人就会受到骚扰。那些说不能重复的人不也都是匿名么?


科技日报:现在有重复失败的科学家向我们表示愿意实名。


韩春雨:那就让他们实名说呗,他们要是愿意实名出来,我们就让重复实验成功的人实名出来。


可是几乎是话音刚落,2016年10月10日,来自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科研院所的魏文胜教授等13位科学家发表实名声明,称他们无法重复韩春雨的实验结果,呼吁对韩春雨启动调查。这已经满足韩春雨说的“他们要是愿意实名出来”的条件了吧?该“让重复实验成功的人实名出来”了吧?但是没有!


2016年10月11日,韩春雨再次接受《科技日报》采访:


对于13个科研人员实名公布无法重复实验,他依然认为细胞污染的可能性最大。至于谁重复出了实验,他暂不方便透露。“请求大家再有一点耐心。我还是之前的说法,很快将会有新的消息。”韩春雨说。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说话不算数,自食其言!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这种抵赖行为辩护。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任何一个人这样做事,出尔反尔,食言而肥,信誉都会破产,更不用说在最追求严谨的科学界了。


如前所述,生物学实验重复不出来是常有的事。如果韩春雨及时地承认错误,坦诚地跟同行交流,那么这也不会成为什么大事,大家都能够理解。但是他一直不承认错误,推三阻四,委过于人,再加上赤裸裸的说话不算话,这性质就严重了,完全毁掉了自己的信誉。你会愿意跟这样的人合作吗?


普通群众由于对科学界的规范不了解,所以经常有许多误解。在韩春雨撤稿之后,仍然有许多人对此发表了令人哭笑不得的看法。例如在凤凰新闻“韩春雨在《自然-生物技术》杂志发撤稿声明(全文)”(http://news.ifeng.com/a/20170803/51554507_0.shtml)下面的评论区中,就有不少智商捉鸡的评论。我们来分析几个,作为镜鉴。


我看维护 [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科学的发展绝对应该允许失败!!!只要是做了,不是虚假的!!!“失败是成功之母思想”在科学研究界绝对应该是第一位!!!我不懂很多喷子为何喷失败的科学家,是你们的心里有问题还是卑鄙的人格在作祟?????


解读:科学发展当然允许失败,爱迪生搜索几千种材料做灯丝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但问题在于,“失败”不等于“错误”。你发现某个东西达不到预想的效果,这是“失败”。你说你做出了某个结果,可是别人都重复不出来,这说明你最初的报道是个“错误”。科学界当然要纠正错误,否则正确的东西怎么能脱颖而出?


下关条约 [重庆市网友]:


另外,我们其实可以看到,美欧这类最新科研成果一般都不快速发表。而是都要压上几年,当后续成果出来后或者根本看不到后续科研成果而本身科研结果不令人满意时才公开对外发表,所以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大多数时候看见的都是两三年前或者更早的科研成果发表。还没有像韩春雨这种研究出来就在国外科研刊物上发表的。这主要是我国科研经费申报机制,学术机制某些弊端,总觉得在国外期刊上发表了,才是国际先进的,有种崇洋思想在里面,导致我国不少科研成果在国外泄密。


解读:谁说美欧的科研成果都要压上几年的?这完全是臆想。实际上,只要是基础研究,作者都希望尽快发表。原因很简单,你不发,不定什么时候就有别人先发了,到那时你的文章没了创新性,还怎么发?为了争夺优先权,不少科学家几乎已经是打得头破血流了,你居然认为他们会把自己的结果压上几年?之所以在国际学术期刊上看见的大都是一段时间以前的成果(但一般没有“两三年”这么长),是因为审稿需要时间,而且审稿人如果提出修改意见,作者也需要时间增补实验或计算。


2016年8月,财新网记者实地探访了韩春雨位于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省药用分子化学重点实验室楼三、四层东南角的实验室。韩春雨实验室管理现状令人忧虑,试验区和办公区合二为一,研究人员不带手套做实验,学生在实验台上吃外卖,脚下的垃圾桶里,堆满了生活垃圾和实验垃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就以韩春雨在《自然·生物技术》的论文为例,此文最初于2015年6月3日投稿后被杂志收到,2016年3月21日接收,2016年5月2日发表,从投稿到发表将近一年,这是很正常的流程。此外,前面已经解释过,公开发表的基础研究完全没有泄密可言。如果这会泄密的话,那外国科学家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比中国科学家的多得多,你说中国从他们那里拿到的秘密是不是更多呢?把发表论文当成泄密,是一种受迫害妄想症。


旁观的傻子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


别成天的喊人家骗子骗子的,相对论提出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能读懂,自己不学无术,还成天的攻击别人,为什么不能放下身段向别人请教,积极的去原创沟通,参与,即使证明失败了,但是参与了自己也能提高,比那些红卫兵要多了。


解读:总有民科把相对论拿出来挥舞,当作护身符。实际上,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的论文完全符合科学规范:发表在正规的学术期刊上,做出了定量的预测,解决了实验的疑难(迈克尔孙-莫雷实验原本以为能够测出地球在宇宙中运动的绝对速度,结果却是完全测不出来)。所以狭义相对论一出来就很快被科学界接受了,爱因斯坦也一跃从名不见经传的专利局职员变成了科学界的泰斗。


所谓“世界上只有xx个人懂相对论”(有说12个的,有说12个半的,甚至还有说3个的),只是记者夸张的说法而已。对普通民众来说,相对论当然难以理解。但对同一领域的科学家来说,哪有那么难懂?相对论又不是爱因斯坦的专利,其他很多科学家对这个领域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例如庞加莱、洛伦兹、爱丁顿、泡利、史瓦西,还有中国的周培源。“自己不学无术,还成天的攻击别人”,正是民科的写照。


怪人集合部 [江苏省南京市网友]:


韩春雨团队发明一种新的基因编辑技术,有望治疗由基因突变造成的疾病、改良作物性状等。天,这技术数据,怎么公开?国家这次可要坚决支持老韩。看面相,也是好人!


解读:连面相都出来了……一厢情愿地认定宣传的“美好前景”,不顾任何实证的反对,传销骗局就是这样洗脑的。


当然,在评论区中并不都是这样荒谬的说法,也有不少正确的评论。例如:


ZCG[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我觉得在此评论的人基本上可分为“从事科研的人”和“非从事科研的人”两大类,从事科研的人认为实验失败和论文造假是两码事,并认为韩实际上是论文造假;而非从事科研的人他们分不清实验失败和论文造假的区别,他们认为韩的工作最多只是科研实验的失败。所以建议科技部或中国科协等权威部门给广大网们解释一下,到底韩的工作是属于科研实验失败还是属于论文造假,大家也就不用在此争个你死我活的,甚至动用粗话。


又如:


theexplore[河南省郑州市网友]:


怕泄密?错!你要发表论文,就必须公开、就不能保密,你当初可以选择只专利不发表,或者不专利不发表、作为秘密技术自己玩。这是有案例的。如果是有商业价值的科学发现或技术创新,一般是采用先申请专利再发表论文的办法,来解决信息公开和利益保护的冲突。专利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形式,专利要求新颖性、实用性、公开性,而且“三性”当中的公开性,还特别强调充分公开,如果公开不充分,反而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专利纠纷中输掉官司。韩春雨的NgAgo,是有专利的,专利申请于2015年12月21日,论文在线公开发表于2016年5月2日,已经做到了先专利后发表,怎么会出现“泄密”一说?所以,不可以拿“担心泄密”当理由而拒绝公开相关的原始记录,又没有让他公开未发表专利的其它研究的原始记录。


这里需要注释一下,其实韩春雨的专利申请并没有通过。因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国家知识产权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该专利的申请被视为撤回。2017年1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该专利申请的“视为撤回通知书”。


无论如何,在网民中比较了解科学的人还是不少的。但一些部门领导的智商或者素质还不如网民。这就引到本文的最后一个话题:当事单位和机构的责任


前面已经引用了河北科技大学校长孙鹤旭给饶毅、邵峰的回信,有谁能从这封信里读出一星半点诚意吗?只有几句空话套话,对问题完全避而不谈。丝毫不奇怪,在2016年9月6日上午的河北科技大学2016年新生开学典礼上,孙鹤旭校长在演讲中提到:“(学校)拥有一批在教学上认真负责、在科研上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特别是一批像韩春雨一样的年轻老师。”


事实上,河北科技大学和河北省政府不但不正面回应问题,而且还在“大干快上”地争取各种实际利益。


在个人荣誉方面,韩春雨迅速获得了河北省科协副主席、“美丽河北·最美教师”的头衔,还成为了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候选人和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候选人。


河北科技大学(资料图)


在项目方面,河北科技大学的生物工程(基因编辑)被纳入河北省高校“双一流”建设中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2016年8月9日,河北省发改委“原则同意河北科技大学在新校区(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校园内建设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项目。”批复内容显示:河北科技大学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拟建规模“总建筑面积2.52万平方米,包括科研用房、大型仪器设备公共用房、管理及保障用房及公用配套用房等”、“项目估算总投资2.24亿元(包括室外工程),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性资金安排”。


如果韩春雨的实验结果得到公认,这些当然都是好事。但在学术界已经充满质疑的情况下,还一根筋地向前推进,无视世人的侧目,以为长官意志能够代替科学规律,这是多么低的智商和情商,多么落后于时代的思想和行为?稍微多一点耐心,让子弹飞一会儿,就那么难吗?


有太多的官员和群众既不了解也不尊重科学,为了眼前“利益”一意孤行,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障碍。在韩春雨事件中,科学界已经表现出了自净能力,政界和舆论界也应该跟上。如果能以此为契机,彻底调查和反思,给政府和群众一个鲜活的教训,提高人民的科学素质和政府的决策水平,就是这次事件最大的价值了。我们衷心希望如此。





背景简介文作者袁岚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化学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副研究员,科技与战略风云学会会长,微博@中科大胡不归,知乎@袁岚峰(https://www.zhihu.com/people/yuan-lan-feng-8)。本文2017年8月6日以《这次的韩春雨论文撤稿事件能说明什么?》为题发表于观察者网(http://www.guancha.cn/YuanLanFeng/2017_08_06_421612_s.shtml)。

责任编辑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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