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虹口区院)从网络新闻媒体报道中得知该线索后,于2018年8月17日对该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经调查查明:德邻公寓系上海市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属三类保护类别。《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各方主体的保护责任。德邻公寓在2015年装修过程中,无论是产权人,还是承租人均未履行审批手续。在事实上对德邻公寓的重点保护部位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后,产权人、承租人以及之后的房屋受让人均没有按照规定或承诺对德邻公寓进行修复,从违法行为被发现并确认已经长达3年时间,优秀历史建筑始终处于受损状态。
虹口区院于2018年8月29日向虹口房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启动德邻公寓修复整改方案的编制及审核批准程序,并对修复整改全程进行有效监管,恢复优秀历史建筑原状。虹口房管局收到建议后,即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整改工作,督促所有权人履行修缮职责及编制修缮方案,完善管理措施。2019年5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虹口区院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至德邻公寓施工现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了解修缮工程的修复方案及施工进度。2019年7月10日,上海市历史建筑保护事务中心组织竣工验收现场会,虹口区院派员参加,确认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优秀历史建筑得到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