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管理协同,落实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进一步做好搭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和具备软件在线升级(以下称OTA升级)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
,规范汽车生产企业OTA升级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5〕4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包括四个部分。
一是
总体要求,明确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产品准入和召回管理,进一步规范OTA升级活动。
二是
细化产品准入与召回管理要求,深化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健全事件事故报告与研判机制,加强产品认证服务和管理。
三是
规范汽车企业OTA升级活动,开展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加强管理协同,建立汽车OTA升级活动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
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有关标准规范制修订,夯实能力建设。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通知》落实,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和软件在线升级管理,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技术性能,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