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如果真宗教很大部分在于情感,那么我们就应该认识到自己在上帝面前应该感到多么羞耻和恐惧,因为我们竟然对这样的大事无动于衷。上面说过,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们不够敬虔。
上帝赋予人类情感,正如他赋予人类心灵一切感受力和原则,正是为了让这一切帮助人实现人生的首要目的,也就是上帝创造人类的目的:宗教信仰。然而,多少人把情感随意浪费在别的事情上,于宗教却如此吝啬!在关于世俗利益的事情上,对于外在的欢乐、肤浅的享受虚荣的名声、血亲关系等,他们如饥似渴,永不满足,趋之若鹜:对这些事情,他们的心温柔明智、感受敏锐、刻骨铭心、全神贯注;当世俗利益受到损害时,他们倍感愁苦:取得世俗成功时,他们欢喜雀跃。然而,人对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却多么愚昧麻木!他们的情感何等呆滞!他们的心在这些事情上多么僵硬!他们的爱心冷淡,欲望消沉,热情低迷,不懂感恩。他们怎能安然坐听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甚至舍了自己的独生爱子,为人的罪献上自己为祭;无罪、圣洁温柔的上帝羔羊那无与伦比的爱借着他的受难、他的血汗、他的痛哭、他的流血而表露无遗,而他忍受这一切都是为了救赎他的敌人脱离死亡和永火,带领他们进入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永恒喜乐和荣耀。他们如何能够听到这一切仍旧如此冷漠、阴沉、麻木、无动于衷?!如果我们的情感不用在这里,该用在哪里?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我们动情?如果这样都不感动,那还有什么场合可以感动?难道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在我们眼中更伟大更重要?还有什么比这更奇妙更出人意料?哪怕是关乎我们自己的利益,还有什么能与之相提并论?我们怎能认为全知全能的上帝把情感注入人心,好让人在适当场合运用这些情感,却让人在这样的场合无动于衷?任何相信这些真理的基督徒怎能怀揣此种想法?
倘若我们有任何理由运用我们的情感,倘若造物主把这些情感原则注入人性并非不智之举,那么它们就应该被运用在那些值得运用的对象上。但是,天上地下有什么比耶稣基督的福音所呈现的事更值得我们崇拜、爱慕、渴求、盼望、欢喜、热衷?基督福音不仅宣告了最值得我们为之感动的事,而且以最感人的方式呈现它们。在福音里,耶和华的荣美(本身就最配得我们爱慕、崇拜的)以我们所能想象的最感人肺腑的方式向我们呈现出来,它在一位道成肉身、无限慈爱、温柔、怜悯、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脸上闪耀着夺目的光辉。上帝羔羊的一切美德,他的谦卑、忍耐、温柔、顺服、爱和怜悯,全都活化在我们眼前,呈现方式之动人心魄远超过人的想象;因为这一切美德全都得到了最大的试炼、最高的运用和最光彩的显现——当他身处最惊心动魄的环境时,当他忍受最后的痛苦时,他忍受这些无法言喻且无可比拟的痛苦,都是出于他对我们的慈爱和怜悯。罪的可憎本质也以最触目惊心的方式表现出来,因为我们在这位救主替我们承受的痛苦中看到罪的可怕后果。而上帝对罪的恨恶以及他的忿怒和公义也得到最感人的彰显,因为我们看到他的公义多么严格且不容丝毫妥协,我们看到他的愤怒是多么恐怖,竟然用这样可怕的方式,在他如此宝贵的爱子里面,在如此爱我们的主耶稣里面,惩罚了我们的罪!上帝就是这样在救赎我们的事上命定了一切,借着福音向我们显明他荣耀的旨意,好像每件事的安排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触动我们内心最柔软之处,最明显而强烈地打动我们的情感。因此,倘若我们对此漠然视之、不为所动,那岂不是我们的奇耻大辱!
(节选自作者著《宗教情感》P27-28,杨基译,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出版社,标题另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