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有关要求,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民航局、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9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自7月17日至7月29日期间,围绕“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有关部门在活动中要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道德诚信宣传,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普工作,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通知》发布了《国家层面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今年宣传周将继续采用“主场活动+部委主题日”的组织形式:拟于7月17日上午举行国家层面主场活动;7月18日至7月29日,12家部门将先后举办“部委主题日”活动,先后开展食品安全“进万家”、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新食局”公开课、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等多项主题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参照国家层面方案,组织开展有关活动,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在全国形成上下统一的宣传主题。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事业的浓厚氛围。
网站链接:
http://foodsafety.ce.cn/
标识文件链接:http://www.ce.cn/2018saz/jj/201807/06/t20180706_29650434.shtml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
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食安办〔2018〕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的有关要求,暂定于7月17日—29日举行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
“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食品安全关系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最基本需要,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的追求。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保障食品安全,既要树起诚实守信的道德标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也要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以改革创新深化市场监管,以良法善治维护公平竞争,以“四个最严”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更要依靠人民群众,动员人民群众,营造人人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二)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战略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质量效率,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四)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我国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五)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层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组织开展,共同制定《国家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国家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8月8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联系人:果靓、杜婧举、周飞
电 话:88330433、88330483、88363216(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国家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8年7月5日
附件
国家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7月17日上午(暂定),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
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各界代表参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民航局、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支持,中国经济网、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承办)
二、第十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
举办第十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系列活动。围绕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乳制品等重点行业发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食品安全相关技术等问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研讨交流、建言献策。(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承办)
三、食品安全“进万家”
举办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等食品消费重点场所场景,集中开展贴近消费、贴近生活的科普服务,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科学知识走进百姓生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国科协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
四、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举办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教育,举办儿童食品安全互动体验营活动,开发教育课程及主题绘本,发放科普知识资源包,通过适合少年儿童的宣教方式,提升“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良好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
五、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
举办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的重要指示要求,邀请餐饮服务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研讨交流,解读行业政策,介绍经验做法,共商行业长期发展战略,宣传展示餐饮业示范企业、示范街区、示范区域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餐饮业健康发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烹饪协会主办)
六、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
举办“无欺诈虚假宣传,行业企业在行动”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组织20余家国家级食品行业组织共同发起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倡导食品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共同抵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认知,净化消费环境,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
七、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
举办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依托权威专家团队,邀请全国部分中小学校长参与食品安全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探讨校园食品安全重点话题,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八、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系统梳理近年来较为典型的食品安全谣言,邀请监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科普专家和媒体记者共同探讨食品安全谣言生成机制、治理措施,共同倡导传递权威科学知识,抵制谣言传播,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质和媒介素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九、“新食局”公开课
举办“新食局”媒体传播技能公开课。邀请食品安全领域基层监管人员、主流媒体记者、科技专家参加,解读近年来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和认知误区,培训大数据挖掘和新闻可视化技能,提升食品安全新闻报道与科普宣传的传播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南方周末报社主办)
十、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
举办“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媒体训练营。邀请重点媒体主创人员参与集中培训,交流观点认识,探讨传播规律,解析典型案例,提高参与食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水平。组织参训记者同时参加宣传周活动报道。(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十一、“互联网+食品安全”交流会
举办第三届“互联网+食品安全”论坛。围绕食品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发展,探讨互联网平台食品安全治理所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措施,以及如何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食品行业创新发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主办)
十二、食品安全创意科普工作坊
举办食品安全创意科普传播工作坊。邀请食品安全科普专家、基层科普宣传工作者等,通过课程分享、实战演练等方式,共同研究食品安全科普传播新规律新特点,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工作技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办)
十三、食品安全科普创新公益大赛
举办第四届食品安全科普创新公益大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围绕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广泛收集和传播优秀科普作品,发现和培育科普创作力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
十四、部委主题日
(一)农业农村部(7月18日)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就2018上半年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农业质量年”工作进展、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等内容向媒体作介绍。
(二)海关总署(7月19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普及进口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信任,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针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在全国口岸开展宣传活动。
(三)中国科协(7月20日)
1.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科协主题日开幕式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
2.邀请科普专家对日常生活保健食品的误区进行科普,并与现场观众互动问答。
3.搭建科普教育基地展区,组织相关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展示,播放科普视频,发送科普资料。
4.针对食品安全谣言集中进行解疑释惑,通过科普动画、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在PC端和移动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四)教育部(7月21日)
1.深入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等阵地和载体,采取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媒体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3.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
(五)公安部(7月22日)
1.结合全国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主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守护食药安全、民警在您身边”主题活动,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战果,提升人民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2.集中报道2018年食品打假“利剑”行动成效,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3.会同有关互联网企业、协会组织举办食品打假研讨会,突出假酒等品类重点,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法治完善,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23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班,宣贯标准文书,交流现场评价经验,总结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2.召开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座谈会,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七)中国银保监会(7月24日)
1.举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
2.组织保险公司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3.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实践探索,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八)国家卫生健康委(7月25日)
1.结合近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发布与解读”专题活动,由标准起草专家重点解读新标准,与媒体、公众互动,回答媒体公众关注的问题。
2.组织《国民营养计划》相关科普宣教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宣传相关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组织开展营养健康扶贫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