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时代,通信传输技术是核心技术,该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专利大都掌握在传统通信企业手中。近年来,互联网企业虽然不断加强该领域的技术研发,但专利实力仍然稍逊一筹。
该报告研究人员经过检索发现,截至目前,在数字信息传输领域,华为已经提交了3.76万余件专利申请;相比之下,互联网企业的成绩单则稍显逊色,如百度、腾讯和阿里巴巴在该领域提交的专利申请分别为903件、6285件、2052件。
在张平看来,尽管互联网企业在通信领域的专利申请量不断增长,但其在短期内仍难以超越传统通信企业。数字信息传输领域的专利积累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需要企业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开展技术研发。在物联网时代,除了要加大软件技术研发外,不能忽视通信等核心技术研发,新兴互联网企业更应该加大对通信、协议等核心技术的投入力度。
此外,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企业需要重视涉及SEP和NPE的相关问题。报告显示,传统通信企业经过长期的投入和技术研发,已经积累了大量互联网基础专利,特别是在通信与数据传输领域拥有大量SEP。与之相比,我国互联网企业在该领域的专利数量则望尘莫及。比如,传统通信企业的SEP数量大都在几万件至十几万件,而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专利总量尚不足1万件。在实践中,互联网企业如果遭遇SEP权利人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其拥有的专利难以成为对其有利的谈判资本。
数据显示,目前NPE的最佳“猎物”是互联网企业,知识产权诉讼频发的领域包括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且诉讼主要涉及软件专利和商业方法专利等。“互联网企业应对涉及SEP和NPE的相关问题时,仍需引起重视,保持警惕,以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张平建议。(冯飞|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