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第160讲,银行永续债。第一部分:金融委:尽快启动银行永续债发行,支持银行补充资本。第二部分:银行永续债:新工具,新起点!第三部分:终于有人把银行永续债说清楚了!
本期主要介绍银行永续债知识。
关于永续债,我们公众号在2017年已经讲过,链接如下:
永续债是什么?
如今,因为国家政策支持
银行
用
永续债的方式
补充资本金,所以,大概率预测,这将是几家大银行很快要做的一件事情,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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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央行网站发布:
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
自资管新规后,非标回表对于银行而言是个艰巨的任务,因此本次会议的召开应该也是为了鼓励解决非标回表商业银行资本占用的问题。
之前,央行2018年7月20日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对于通过各种措施确实难以消化、需要回表的存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在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时,合理调整有关参数,发挥其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支持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回表需求的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
对于因特殊原因难以回表的非标和过渡期后仍未到期的少量股权类资产,《通知》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妥善处理。”
资本充足率
=(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风险加权资产
目前,银行表外非标的风险资本计提为20%,表内则为100%,这里比例就是按照权重法计算风险加权资产的依据。非标回表,会增加风险加权资产,因此银行必须补充资本,满足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
2018年是《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的最后一年,根据银监会要求,2018年末,
系统性重要银行(中、农、工、建、交、招)
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
不得低于11.5%、9.5%和8.5%,其他银行
在这个基础上分别少一个百分点,
即10.5%、8.5%和7.5%。
时间紧任务重,各家银行面临新的监管指标,进行资本补充的需求强烈。
那回表的非标规模有多少
?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2017年报告》显示,截至2017 年底,银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共29.54万亿,其中非保本产品22.17 万亿元,占比75.05%。银行理财中的非保本理财即表外理财,未纳入表内监管,而其中非标占比多少呢?
按照招商固收测算,从资金投向来看,银行理财约有
14.11万亿元
表外理财通过投资非标、债券、权益等方式满足了实体经济融资,这部分称为“广义表外非标”。
因此,如此大规模的非标回表,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压力也是十分巨大的,银行需要采取必要的“补血”行动,来满足监管要求。
03
常见的应对措施:发行股份、发行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
简言之,
IPO、定增和转股后的可转债均可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优先股则可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二级资本债可用于补充二级资本。
据中信证券提供最新数据统计,2018年年初至今,A股上市银行已完成资本补充5315亿(定增和IPO实现1080亿、优先股1025亿、二级资本债3080亿、可转债130亿),已公告但仍在进展中的规模7447亿(定增352亿、优先股3310亿、二级资本债1305亿、可转债2460亿)。
1
、IPO
据证监会网站12月21日发布的排队信息,昆山农商行披露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目前排队银行为15家,分别是:
今年以来,A股IPO成功闯关的银行数量已达6家,分别为长沙银行、郑州银行、紫金农商行、青岛银行、西安银行和青岛农商行。
2
、定增、可转债等再融资
证券日报之前发布了一篇文章,题为《上市银行上演再融资总动员,年内披露募资计划逾8000亿》,下半年上市银行再融资公告更雪片般飞来,上演了一出再融资版的“超人总动员”。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国有大行再融资力度最大,农行、工行、中行的再融资规模均达到了千亿元。除了农行,工行、中行再融资方式均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拟募集资金均为1000亿元。交行募资600亿元的可转债发行计划也于日前获得通过。此外,去年年末,建行刚刚实施完成600亿元优先股发行。
3、优先股
国内大多数银行而言,目前以核心一级资本为主,国内商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中只有优先股一项,因此一些上市银行会通过发行优先股的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对于大多数中小型银行而言还比较困难。
2018年12月,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同时公布优先股发行计划,中信银行计划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优先股,光大银行将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5亿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350亿元。
12月7日,宁波银行公布定增预案,拟募资80亿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宁波银行在11月20日就已经发行了100亿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该行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提升1.44个百分点至14.82%和11.09%,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排至A股上市城商行第二位。
4
、
二级资本债
由于对于大多数中小型银行而言,二级资本工具的使用显得尤为重要且更容易操作,需要央行及银保监会批准即可。2018年,各家银行二级资本债发行规模直线上升,比如:
交通银行12月公告拟发行800亿二级资本债;国开行11月发行了300亿元二级资本债;中国银行在9月3日,10月9日发行二期二级资本债,规模均为400亿元;建设银行在9月10月分批分别发行了430亿元和400亿二级资本债;农业银行在4月发行了400亿二级资本债;中国进出口银行在9月27日和10月17日分别发行了3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浦发银行在9月发行两期二级资本债,规模均为200亿元;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分别在9月和11月发行了300亿元和20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
5
、永续债,
未来可期
此次金融委的信号,说明监管部门正在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据外媒报道,
中行拟发行不超400亿元永续债,有望成首家获批机构。
永续债是没有明确到期时间或期限非常长(一般超过30年)的债券,其偿付顺序先于普通股和优先股,后于活期存款、一般债券和次级债券,用于补充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目前银行补充二级资本主要依靠二级资本债,目前比较成熟,而其他一级资本的补充方式目前只有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一条路。因此,如果永续债放开,就多了一条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方式。
巴赛尔协议III推出之后,海外银行发行永续债已有较多实践,但国内银行并无先例。根据《博瞻智库》的整理,从国际维度和国内非金融企业的发行情况上则可以提供一些借鉴,汇总如下:
在之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3号的出台,首次提出了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预示着永续债破冰之日可期,而本次金融委会议的强烈信号,也给了资本市场更多的期待。
马骏:发行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 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马骏表示,当前形势下补充银行资本是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的重要着力点。尽快补充银行资本,有助于发挥银行资本的杠杆效应,提高银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缓解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与此同时,银行抗风险能力增强、信贷扩张能力恢复,也有助于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尤其是对银行股的信心。
马骏解释,永续债(Perpetual Bond)是一种无固定期限或到期日为机构清算日、具有一定损失吸收能力、且可计入银行其他一级资本的债券。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可通过债券市场实现资本补充,支持其资产扩张。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至今全球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AT1)工具的总规模接近1200亿美元,其中超过80%为永续债,发行人涉及英国、法国、德国、韩国、印度、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22个国家或地区,是当前国际商业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主要手段。
为保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银行需要有足够的资本金。马骏解释,从资本补充渠道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方式可分为内源性补充与外源性补充两大渠道。其中,内源性补充主要依赖银行每年留存收益以及部分拨备;外源性补充主要有
IPO(首次公开募股),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
等方式。除尚未发行
永续债
外,其他方式皆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可行渠道。
12月25日,金融委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多渠道支持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有关问题,推动尽快启动永续债发行。马骏认为,这意味着以永续债为突破口,启动了新一轮的银行资本补充,这对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振我国的资本市场都有重要意义。
第一,发行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具有杠杆效应,有助于支持实体经济、鼓励银行信贷增长、影子银行回表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资本金是银行扩张信贷的基础,也是应对风险损失的屏障。资本金是银行最稳定的资金来源,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及时补充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可多倍撬动信贷增长。
第二,发行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鼓励银行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三是有利于解决银行股权投资的瓶颈,提高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积极性,推动债转股等工作的开展。四是有利于减轻金融机构依靠资本市场融资的压力,促进债券市场发挥企业融资功能。
(摘自:证券日报、博瞻智库)
(摘自:中金固定收益研究)
永续债属于混合资本工具,巴赛尔协议III推出之后,海外银行发行永续债已有较多实践。而国内银行则尚无先例。
目前的监管政策,旨在控杠杆,去通道,引导商业银行回归传统信贷,要求风险收益逐步对等。这一过程本质上是资本消耗逐渐加大的过程。未来对资本要求越来越高,体现在补充频率更快,补充质量更高。
目前银行业资本充足率总体尚属乐观,但结构问题凸显:
其他一级资本较薄而二级资本偏厚,这样的结构看似稳健,实则脆弱。未雨绸缪,及时创设银行永续债意义非凡。而央行(2018)3号文的出台预示着破冰之日可期。
我们通过监管文件分析了银行永续债应该具有的特征,也着重分析了现阶段发行仍然面临的调整。在监管统一协调的背景下,过往看起来很难操作落地的事或许会有非同寻常的进展。
对于银行,我们建议各类型银行迅速着手相关发行准备
,根据自身的体量、现状制定相适应的发行类型;
对于投资者,需要对银行永续债进一步加深了解
,对期限长、流动性差、利息支付有延迟、存在减记或转股的风险要有充分的认知。
1. 银行补充资本的迫切性
流动性新规、委贷新规 –抑制通道业务,回归传统信贷
去年年底出台的流动性新规新创设了流动性匹配率等指标,凸显出监管当局对银行资产负债摆布的偏好,即收缩同业业务,回归传统的信贷业务。而今年年初出台的委贷新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对于通道类同业业务的限制。
同业业务得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个重要的优势就在于其对资本的节约。去通道,回归信贷,本质上是风险收益逐步对等的过程,这意味着之前计提不足的资本将逐渐补上。某种意义上说,除非大幅度缩表,银行回归传统信贷的过程将是资本耗用加剧的过程。
302号文及大额风险暴露 – 补充资本压力加大,频率加快
2018年开年以来,越来越多的监管新规将业务规模的上限与净资本/净资产挂钩,实际上提高了在一定规模下银行机构的资本要求。
此外,资管新规即将落地,以2017年11月中旬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如存量非标必须要入表,也将带来额外的资本消耗。
未来对资本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要支持业务正常的发展,一方面要补齐过去粗放发展阶段遗留下来的短板。资本的缺口将日益凸显,资本补充的周期料将显著缩短。
2. 既有工具的不足
本系列前三篇,我们依次介绍了二级资本债、优先股和可转债,这三种资本工具分别用来补充二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和核心一级资本。
从发行量来看,二级资本债由于其门槛较低而体量最大,但其多采用非完全市场化方式发行,风险并未完全分散。优先股、可转债门槛较高,仅上市银行可以发行,然而,由于其权益属性相对更强,监管审核把关更为严格,发行时程更长。
三个层次的资本组成如下图:
从银行业整体的资本充足率水平看,2017年末,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 13.65%、11.35%、10.75%,均达到历史较好水平。
然而,深究一下,还是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首先,其他一级资本厚度不足;按照巴III和银监会的设想,其他一级资本应当达到1%。而去年4季度末实际仅有0.6%,这还是历史最好水平。形成这种局面,与目前的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仅有优先股一种,发行人必须是上市银行这样的严苛条件不无关系。
其次,二级资本偏多;按照巴III和银监会的设想,二级资本较为合适的比例应当控制在2%。而去年4季度末实际达到2.3%的较高水平。这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银行提取的拨备较为充足,超额拨备做了部分贡献;另一方面是二级资本债发行门槛低,补充效率高。
其他一级资本相对不足而二级资本偏多,这两个问题的存在告诫我们,对目前较高的资本充足水平其背后的真实质量,应该有更为清醒而全面的认识。
未雨绸缪,在目前整体水平尚可的条件下,更应该尽早谋划推出新型的一级资本工具,这就是本篇将要介绍的:银行的永续债。
适时推出这一新型工具,先试点后推广,逐步不上其他一级资本不足的短板,对商业银行资本补充而言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举措。
1. 银行永续债应有的特征
作为创新型资本工具,银行永续债需要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这一部分我们就来探讨商业银行永续债应当具备的特征,具体我们从一些关键要素展开: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号),银行永续债应该具备的特征如下:
期限:
永续,没有到期日
清偿顺序: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之后。存在争议的是永续债和优先股的顺序:
赎回方式:
发行之日起,至少5年后方可由发行银行赎回,但发行银行不得形成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且行使赎回权应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
本金偿付:
必须得到银监会的事先批准,并且发行银行不得假设或形成本金偿付将得到银监会批准的市场预期。
利息支付:
任何情况下发行银行都有权取消资本工具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银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收益用于偿付其它到期债务。取消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得构成对发行银行的其他限制。派息必须来自于可分配项目,且分红或派息不得与发行银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得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股息制动:
如果发行人不完全支付本债券利息,则不对当期股息给普通股股东。
吸收损失方式:
有两种,分为减记和转股:
减记型工具: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应立即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减记。减记可采取全额减记或部分减记两种方式,并使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转股型工具: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本金应立即按合同约定转为普通股。转股可采取全额转股或部分转股两种方式,并使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2. 银行永续债与其他资本工具对比
这里,我们将永续债与之前三篇介绍的几种资本工具进行对比,具体见下表:
3. 境外银行永续债特点
自巴塞尔协议III推出以来,境外机构已有较多发行实践。这一部分,我们简单选取海外银行发行的5个永续债案例进行观察。实质重于形式,名字如何并不重要,我们主要关注条款的设计。
本案例当中,所设定的转股触发条件在现实当中被激活2次。2011年末,该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掉到3.6%,触发部分转股,按照监管当局的认定,转换后资本充足率上升到6.8%。2012年4季度末,该行大幅亏损,第二次触发转股条款,该行资本充足率上升到10.2%。
从上述5个案例可以发现,海外银行发行的一级资本工具减记型、转股型兼而有之。其中,减记型工具既有部分减记也有全额减记。而在转股型工具当中,转股价是关注的核心。
而从认购的结果看,发行利率较高、条款相对简单的减记工具要更加受欢迎。这也给我国发行银行永续债一些启示:与投资者充分沟通,设置相对友好、简洁的条款,有助于提高发行的成功率。
我国非金融企业永续债发行已近万亿,而银行永续债却仍无进展。银行永续债发行显然存在着障碍。以下简要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我们认为的解决方案:
1)期限与定价
合格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并无到期日。然而,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