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苏智院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丁香医生  ·  洗床单不做这件事,你的床永远是脏的 ·  昨天  
营养师顾中一  ·  中式预制菜真的不如洋快餐?院士一句话扎心了! ·  5 天前  
丁香医生  ·  一种专门胖肚子的食物,很多人天天在吃!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苏智院

国道收费,因为化债?地方债化解的17条路径

苏智院  · 公众号  ·  · 2025-01-22 17:08

正文

地方仍须依靠自身努力化债

近两年,经济运行困难与三个资金链不转有关。


1)房企部门资金链不转了,多数房企紧张,少数出现断裂,对此,当局正在全力保房企融资。


2)居民部门资金链不转了,居民努力存钱、减少花钱,对此,当局在降房贷利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


3)地方政府部门资金链不转了,为此,当局在全力推进化债。



面对化债工作的种种困难和阻力,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当天,蓝佛安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具体方案,其要点如下:


2023年末,经过逐一项目甄别、逐级审核,全国隐性债务余额14.3万亿元。对这些债务,通过四种办法化解:


1)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


2)这次一次性上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万亿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3)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虽然化债压力大大减轻,但是地方仍然必须依靠自身努力化解相关债务。



国道收费,为了减轻化债压力?

地方的化债路径之一就是增加非税收入。增加非税收入的办法很多,可以允许地方将国道改造收费,可以盘活存量资产,可以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可以变卖优质资产等。


其中方式之一就是国道收费。 2021年以来,安徽、山西、甘肃、湖北、吉林、陕西、江苏、山东均发布过国道收费站开通收费的公告。


从法理层面看,国道收费虽然与大众常识相悖,但并不违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也为国道收费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第九条和第十八条提到,符合收费公路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公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标准审查批准后,可以建设收费站。

从规模看,每年高速公路的通行费收入约在6000至7000亿元,目前一二级公路的收入总和不到200亿元。 如果将国道的收费规模提升,每年或许可以增加1000亿元的地方财政收入,这对化债会有一定帮助。


地方债务化解的17条路径
有专业媒体总结了地方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的17条路径,分别是:


1.创新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


发行专项债券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按照《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号)规定,积极利用上年末专项债务未使用的限额,结合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情况,合理选择重点项目试点分类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可加大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品种的创新,使债券品种拓展至公路、水利、电力、医院、机场、港口、水务等绝大部分具有稳定现金流,且现金流能够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发行专项债,一是可以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二是可以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目前的发行情况,一般补流的额度为募投项目总额的40%-50%。


2.发行偿债专项金融产品


平台公司可通过在北京金融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短融、超短融等产品的募投项目都可以研究对存量债务的借新还旧。


3.向融资平台注入经营性资产


地方政府将区域内有一定收益性的经营性资产项目注入到融资平台公司,使平台公司具有造血功能。比如经营性物业,平台公司可据此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商业地产贷款抵押证券(CMBS)等金融产品,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获得项目收益,有效筹措偿债资金。


4.混改模式


融资平台公司的混改工作可根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发改经体〔2015〕2423号)等政策文件有序推进。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文件中“推进开发区建设和运营模式创新”中相关内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的介入,将会有效缓融资平台公司的偿债资金压力。


5.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


地方政府债券及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可引入成熟的、风险偏好稳定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尤其是要引入长期资金提供者。具体来讲:首先,可以适度修改全国社保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章程,破除资本市场长期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能力,为社保等长期资金的投资运营创造良好环境。其次,保监会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相关指引和偿付能力分类监管指引,引导保险资金投向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基础设施PPP项目。最后,财政部可以出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吸引长期资金投资者增加对地方政府债券和地方基础设施相关融资产品的配置。


6.运用产业思维,以产业为本,注重产业可持续发展


政府性债务的最终化解依赖地方经济良好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要将化解债务风险的规划统筹到区域产业规划中去,以发展化风险。新时代,地方政府要全面盘点区域产业基础,编制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规划,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兴产业增长极,获取可持续税收增长点。制定平台公司转型方案,剥离政府融资职能,分类推进市场化转型。融资平台也要重视产业发展,注重战略规划,着力转型成为区域经济的参与者、推动者,在发展中降低负债率。


7.对存量债务进行重组与重构


(1)分析现有债务与存量资产之间的关系,实现债务重组与债务重构。对以往政府性所债务对应的资产进行系统性分析。对于有经营性现金流并且经测算可以完全覆盖债务本息的资产(比如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直接将上述债务及对应的资产划入所在地融资平台公司,由融资平台公司履行偿债及资产经营责任,与此同时融资平台公司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形成时的某些条款进行充分协商,争取实现债务重组。

(2)对于有一定现金流的资产但单纯通过资产经营无法覆盖贷款本息的(比如管网类资产),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债务重构。一是可以通过PPP、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上述资产转换成PPP存量项目,由社会资本实施项目,无法覆盖的不足部分,政府将可行性缺口补贴列入财政支出责任,同时提高资产经营效率,获得资金可以提前偿还政府性债务。二是可以探索将资产和债务一并划转给本级的融资平台公司,政府依据《关于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194号)和《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8〕2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政府提供的运营补贴做财政承受能力分析并列入中期财政规划。

(3)对于在建工程形成的存量债务,可以根据财政财金〔2018〕23号文第14点意见,开展四方会谈进行债务重构。建议由地方政府牵头,平台公司、债权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四方参与,对存量在建工程的债务处置进行协商谈判,在充分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协商金融机构不抽贷、压贷、停贷,在债务期限及延期资金成本等方面进行债务重构,达成谅解备忘录。

(4)将存量债务转化为专项债。针对2014年12月31日甄别与认定形成的地方政府债务状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和确认。对于由土地储备类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建议将上述储备土地用土储或棚改专项债券置换,以加快实现土地供应,用以偿还这部分存量债务。其他没有列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的,通过发行地方存量债务转化专项债券进行置换,以减轻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由于前期没有准确理解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财预〔2014〕351号)文件精神,造成对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上报不准确带来的不利影响。


8.PPP模式(暂不讨论PPP的整改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提出。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运用PPP模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发改投资〔2017〕1266号)文件再次力推PPP模式,鼓励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转让-拥有-运营(TOO)、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将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转让给社会资本。”值得注意的是,1266号文件第一次提到了在建项目转为PPP模式的可行性--“对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也可积极探索推进PPP模式”。综上,PPP模式一直是高层对未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的存量债务的首选化解方式。目的是通过PPP方式,减轻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的偿债压力。


9.债转股


随着严控地方债等文件的严格执行,地方政府特别是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会出现偿还危机,建议按照《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52号)的相关内容,出台市场化转型后融资平台公司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明确对于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银行可以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债转股,降低承接政府债务后的偿债风险,完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实现规范发展和平稳运行。


10.压缩经常性支出


11.盘活存量资产


(1)盘活存量资金。
(2)盘活存量土地面向市场出让土地,引进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混改。
(3)公益性资产剥离,已纳入政府隐性债务范围负债对应的公益性资产,由政府发行债券置换,在5-10年内逐步将该部分公益性资产剥离;未纳入政府隐性债务范围负债对应的公益性资产财政安排公益性资产回购预算资金,在5-10年逐年向公司支付资金回购公益性资产,政府注入经营性资产置换公益性资产。


12.债务置换,优化债务结构,节约利息支出


由政策性银行提供化解地方隐性债务的专项贷款,利率在基准左右,由新设的地方政府经信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再以普通借款的方式投放到辖区各平台,主要用于置换纳入隐性债务中的高成本非标融资降低成本、拉长债务期限。


13.公益类的转为国有产业


对兼有政府融资和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职能的“实体类”融资平台公司,要剥离其政府融资职能,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归并同类业务等方式,转型为公益类国有企业,承接政府委托实施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土地开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14.增强融资能力


降低资产负债率:抵消关联方往来款项,投资性房地产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获取外部机构增信。


15.探索建立发改、财政、主管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严审项目立项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