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天哪有地,没有地哪有你,没有你哪有家,没有家哪有我……”苏芮的这首《酒干倘卖无》据说是一首献给父亲的歌,曾经风靡一时,催人泪下。
而放置于法律与制度发展史上,这似乎亦可成立,人类社会自从有制度以来,似乎便与父亲如影随形。按照心理学家荣格的观点,父亲原型是人类集体潜意识中常见的原型之一,它象征着权威、力量和尊严。因此,
包括法律在内的制度所需要的权威感与秩序感,与父亲具有内在的精神联系。
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把父权制看作传统的支配形式。英国史学家梅因指出:在现代法律制度化之前,社会是由家庭构成的,年龄最大的男性家长的统治扩展到了生与死。
但人从母亲而生,万物依赖地母,人类社会本从母系社会开始。考察世界神话史,可以发现,越是早期的神话,创世母神的形象就越多。比如在中国是女娲创世。但随着氏族社会由父系代替母系,父权代替母权,男神居于统治地位,而女神不断边缘化。后起的男神盘古也取代女娲独占了创世之功。世界创世神话大体经历了女神独立创生、女神和男神结合而创生、男神独立创造这样一个演变过程。在中国则表现为女娲创世——女娲伏羲结合——盘古创世等演变线索。到了中国上古的三皇五帝时期,几乎都是男神独占文化英雄形象。
母权从制度意义而言,似乎对后世影响甚微。除了个别民族地区,或者艺术作品中的“女儿国”,母权跟制度的关联性确实不大。就算按照女神女娲与男神伏羲结合而创世的中国叙事,两相比较也可看出,女娲更多是作为原始生殖力的象征,并无创立制度的意涵。而伏羲是中国第一位父亲,也是第一位制度创立者。
伏羲创始甲历、作八卦、造六书,奠基文明,肇建制度。《易•系辞下》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甚至在敝院杜钢建教授那里,伏羲还是人类世界第一部不成文宪法《伏羲皇策词》的作者。“天皇伏牺氏皇策辞”出自《古三坟》,历来便有争议。据传是伏羲年老时,对继任的神农氏讲述其为政教导。笔者未必认同老杜此说。姑且录此,聊备一说。比起来,那教科书上说的人类一部宪法典《英国大宪章》确实弱爆了。
西方的创世神话如赫西俄德《神谱》。在《神谱》中,最先诞生的是混沌之神卡俄斯,然后地母盖亚出现。地母无性生殖,胎生宇宙,繁衍出天空之神乌拉诺斯、深海蓬托斯以及连绵的山脉。但从乌拉诺斯、克罗诺斯到宙斯三代男神王的流变中,盖亚除了煽动镰刀政变阉割乌拉诺斯之外,形象越来越模糊,几乎没有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