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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新规出台!1月1日起,你不能这样做了!

一个深圳  · 公众号  · 广东  · 2019-12-13 12:10

正文

在深圳真的太难了!

买不起房,只能租房

但租房不仅要 面临房东的随时涨价

还有什么家具折旧费、

押三付一、清洁费等不合理的收费

但没办法,房还是要租的


每次有关于租房的新消息
总会牵动着小伙伴的心
这不, 新版出租屋管理规定终于出炉啦!

新修订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共二十七条管理条例
主要对房客、房东、相关管理部门
进行规定

那新规定对我们租房有哪些影响呢?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part1

租客


要求1:
如实登记信息

承租人租赁住宅出租屋时

必须如实向出租人说明租住人数
出示本人及其他入住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按要求申报出租屋信息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要求2:
不得留宿身份不明人员
租客不得留宿身份不明的人员


要求3:
不得损害公共区域和邻居权益

《规定》中还新增加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邻居的合法权益

比如:不能在走廊堆放杂物

堵塞消防通道等


要求4:
合法用火用电

出租屋内用火、用电、用气

装修装饰需符合相关政府规定

若违反规定, 由公安机关、住房和建设

等部门依法查处



part2

房东&房客


要求1:
按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出租人和承租人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出租人在租赁关系成立、

变更之日起 七日内,向房屋所在街道人口

和房屋综合管理机构申报出租屋信息

包括本人及出租屋居住人员姓名、

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


要求2:
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

出租人和承租人,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不得擅自改变出租屋使用功能

不得进行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

搭建阁楼、棚盖或者在天台上搭建建筑物等行为


要求3:
注意安全问题,排除安全隐患

房客要注意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问题

与之对应,房东也有消防安全责任

出租人督促承租人落实安全生产、 消防、治安等相关规定

发现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的 及时排除

或者督促承租人处理


此次《规定》新增了不少内容

看似增加了限制

但这些都是为了租房更有保障

然而在这份《规定》中

大家期盼的“控制房租“的条款 并未出现



而且在改善租房环境方面

深圳一直在行动

从找房到签约, 都有相应的针对性措施

保护你的权益

part3

深圳租房保障措施


城中村出租屋分级管理

目前,龙岗、龙华、

南山、 宝安等 多个区已经开始实行
出租屋分级管理制度, 每个区略有差异
大致分为宽管、严管、禁止等三个级别
帮助大家辨别出租屋环境好坏

实行房屋编码管理

《规 定》确立出租屋实行房屋编码管理

原来,出租屋管理实行《出租屋编码卡》制度
随着社会信息化发展
创新的房屋编码为房屋分别设定一个唯一的编码
建立房屋“身份证”制度,更富管理效率
房屋编码信息由人口
和房屋综合管理机构 统一编制、维护和更新
并纳入本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供各部门使用

智慧租房平台

深圳市政府推出的 “智慧租房平台”

通过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实现找房、看房、选房、签约、

备案及交租金、交水电费, 实现虚假房源认定

租赁咨询等一站式公共服务


房产中介查询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

上线了房产中介诚信查询功能模块
轻松查询房地产中介机构
和从业人员诚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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