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工作目标
2020年,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工明确、督察落实、科学高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涵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整合执法力量,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明确院级党组织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决策范围,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督促监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完善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履行政治责任、行使职责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加大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力度,筑牢监管底线。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
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引导和支持其提升专业化水平和公信力,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医院协会、医师协会、护理学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依法依规执业情况进行规范,对不合规行为进行约束。
2020年,所有医疗高风险、医疗技术高要求的专业均成立省级质量控制中心;各设区市参照成立市级质量控制中心,对取消准入审批的医疗技术进行抽查考核。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专业人员培训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和大型活动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引导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引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拓宽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通过“12320”等投诉热线投诉举报医疗卫生行业违法情况。
规范投诉举报的处理流程,提高投诉举报回复的效率和满意率,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专业机构、中介组织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