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作为吃瓜群众,在看到杨振宁先生公布的遗产分配方案后,真是为翁帆小姐操碎了心。
很多人指责杨振宁先生,说人家小姑娘跟你13年了,如保姆一般照顾你,你却只给人家一套别墅的居住权权,太不够意思了。
据说已证实是假的,不过就算是真的,翁帆小姐也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可怜啊,看完本文即知。
其实啊,作为法律人,看到大家这样义愤填膺,也真是心疼。所以,为了让大家消消气,觉得有必要普及几个法律常识。
网传消息说,杨振宁先生已将遗产分配完毕,说是其与前妻的三子一女将获得现金资产,而翁帆小姐将获得清华大学的一套别墅居住权。
诚如上文所提到也是大家疯转的那个新闻报道。其实,我想知道的是,杨振宁先生尚在人世,根本谈不上遗产分配完毕,最多只能说可能是立了遗嘱,确定了未来遗产的分配方案。因为人都没去世,何来遗产一说?
这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那就是遗产。那么在法律上,什么是遗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看到我加粗放大的那三个字没有?也就是说只有在人“死亡时”才会产生遗产。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豁然开朗了?那么现在既然杨振宁先生尚未去世,那么就不能说其将遗产分配完毕了,推测可能是杨振宁先生立好了遗嘱,确定了遗产分配方案,而被大家误认为是实际上的遗产分配。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虽然现在杨振宁先生确定了遗产分配方案,也就是现金资产由自己与前妻的子女继承。但是如果,我是说如果,将来杨振宁先生真正作古时,现金资产为零,那么其子女能获得的遗产也就是零。
看明白没有?
呵呵,所以说,将来杨振宁先生与前妻的子女能不能真正拿到所谓的现金资产以及能够能拿到多少,都是未知数呢,现金资产不稳定一直在变动之中,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相反地,不出意外,杨振宁先生留给翁帆小姐的别墅居住权却是确定的,翁帆小姐一定可以获得的。这样说,大家是不是心里好受了一点?
为了让大家更好受一点,再跟大家普及一个概念,遗产≠财产。还是上文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看到我加粗放大的两个字没有?遗产是“个人”的合法财产,也就是说属于配偶另一方的财产,根本就不在遗产范围内啊。所以,大家真得不必替翁帆小姐不值以及为杨振宁先生百年后翁帆小姐的生活保障忧心。
因为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小姐是合法的夫妻,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必然取得了共同财产,包括杨振宁先生留给与前妻子女的所谓的现金资产,如果不是杨振宁先生的婚前财产(如果他们没有婚前财产约定,我觉得经过长达13年并且还将继续下去的共同生活,所谓的婚前财产早已同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不一定好区分),那么其实也只是他与翁帆小姐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所以呢,吃瓜群众大可放心,翁帆小姐起码先分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婚内取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话),其次才谈到对杨振宁先生个人部分财产的参与继承问题。
既然都说到了,那么干脆再说一下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且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下大家看明白了吧?如果杨振宁先生与翁帆小姐在结婚之初没有对婚前的财产以及婚内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那么他们结婚这么多年了,等于现在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都至少有翁帆小姐的一半,人家真得不用我等吃瓜群众瞎操心呢。
再说,翁帆小姐有别墅住着,自己也读了清华大学的博士,有正式工作,就算不留任何财产给她,人家也应该照样可以生活得比我等滋润得多了。
更何况,我说如果,翁帆若有意,完全可以在杨振宁先生的余生里,设法转移财产啊,就像马蓉转移了王宝强的那些财产一样。但是,我相信,翁帆小姐不会的,我也不想拿她们一起对比,因为二人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啊。
最后的最后,其实,我更愿意他们之间存在爱,无论是不是爱情——爱有很多种,男女情爱只是其中一种。如果没有爱,不可能坚守13年的。你们看看马蓉就知道了,真是图财,大可尽快转移了财产离婚就是,翁帆小姐若是提离婚,普罗大众肯定都支持她没人会说她不好。但她一直没有这样做,而是与杨振宁先生携手走过了13个春秋并且还将继续走下去。
13载,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当下,能携手走过13载已实属不易了。试问,有多少我们看起来十分登对的夫妻,不要说13载,连3载都没走过?
所以,还是心存美好吧,对他人多一点善意和包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是苦是乐,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如果不能祝福,也请少一点恶毒。你看着别人是笑话,别人看你又岂不是呢?只不过,有些人有教养,知道尊重别人,不随意评判而已。
就酱,大家别瞎操心了,散了吧。反正又有新的热点会出现。
作者:江天无尘。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