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解答群众之关切。
后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全文,其中涉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等内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什么要实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要实施哪些具体行动?如何推动各项行动落地见效?记者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举措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重要意义。
答:
市场是最稀缺的战略资源,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优势与关键支撑。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这是中央从发展改革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首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
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利用好大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把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转化为实际需求,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才能充分发挥大国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国内供需有效对接,实现内部可循环,并提供强大国内市场和供给能力,支撑并带动外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其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
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运行效率、开放程度、监管体制等都要与之相匹配。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有利于形成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实现企业优胜劣汰,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再次,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市场规模体量快速增长,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不断改善,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国内市场的对外吸引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也要看到,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仍不健全,要素市场发展滞后,市场竞争环境还不够完善,市场内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仍需继续拓展,市场监管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来建设市场体系,是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是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时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必将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答:
《行动方案》是指导今后五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有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将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作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根基,将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贯穿《行动方案》通篇,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着力从制约市场体系发展最突出、群众反映最迫切、社会各界最关注、市场监管最薄弱的环节和领域入手,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问题和建议征集工作,共征集到近7000条意见建议,为制定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
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基本建成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要求,围绕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五个方面重点任务,搭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目标任务。
四是突出务实可行。
以行动方案而不是指导意见形式推进,着力把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可实施的具体行动,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行动路径和推进方式,以五年为一个行动周期,压茬动态调整具体行动,努力做到《行动方案》有行动、可行动、能行动,行动能落地、能见效,持续抓好改革落实。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答: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体系建设一直摆在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把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体系之一,强调:“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明确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新时代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了目标和方向。《行动方案》首次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对现代市场体系的延续和升级,更加强调制度的完备性、更加强调公平竞争、更加强调政府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不仅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将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充分结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强化市场立规建制能力,积极对接和影响国际市场规则,全面提升市场规则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我们理解,“高标准”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理解。
一是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基础制度。
高标准制度是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严格的产权保护,是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原始动力。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力度破除各种市场准入隐形壁垒,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发挥全国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的前提条件。公平竞争是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可以促进市场主体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二是高标准的要素市场体系。
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与商品和服务市场相比,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发育不足,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新型要素快速发展但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等,成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短板。建设要素市场体系,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形成生产要素从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流动的机制,提高要素质量和配置效率,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紧迫任务。
三是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和质量。
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要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使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可靠,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放心消费。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各种“坑蒙拐骗”现象,大幅降低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维权难度和维权成本,通过建设高标准的市场环境和质量,使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更强。
四是高标准的市场基础设施。
市场基础设施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高标准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既是扩大内需,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抓手,又是我国提升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能源商品交易平台。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形成高效联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通道。与虚拟市场崛起为代表的市场形态变化相适应,建设智能大市场,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高标准的市场开放。
推进高水平开放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高标准的市场开放不仅体现在国内外开放领域的持续扩大,更体现在开放深度的持续拓展上。要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实现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方式、标准体系的国内外融通,推动制度型开放。
六是高标准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
提升监管水平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前提。必须将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管,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提高市场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答:
《行动方案》从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五个方面,提出共51条具体行动举措。
基础制度方面
,针对我国市场体系的基础制度仍不健全,产权制度有待完善,市场准入需要更加公开透明,市场竞争需要进一步公平有序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等行动。
要素市场方面
,针对我国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总体不高,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等行动。
环境质量方面
,针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弱,市场基础设施区域差距较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引导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等行动。
市场开放方面
,针对服务业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制度型开放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社会服务业市场开放,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竞争规则领域开放合作,推动消费品国内外标准接轨等行动。
市场监管方面
,针对监管协同性不足,信用体系不健全,行业协会商会和公众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要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健全社会监管机制,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等行动。
怎样实施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确保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答:
《行动方案》重在行动,也要落到行动。实施好《行动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稳中求进、久久为功,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建立推进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具体行动落到实处。加强对各项行动落实有关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指导,强化协同机制建设,切实解决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二是推进制度建设。
一方面加强市场体系本身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基础性制度,以及对接国际市场规则,强化国内市场立规建制能力;另一方面加强能促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相关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等配套制度建设,包括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管等。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
为更好地促使各方深入把握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和工作重点,将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鼓励一些具有较好市场体系基础的地区,率先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推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围绕重点任务,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推高标准市场体系任务落实的良好局面。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现就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落实打击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等相关犯罪的规定,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刑法保护。出台实施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完善专利法、著作权法相关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完善国有产权交易各项制度。全面清理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区别对待的法规。
2.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启动第二批涉产权纠纷案件再审工作。完善涉企产权保护案件的申诉、复查、再审等机制。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总结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功经验,研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检法机关涉案财物处置程序,建立健全有效衔接的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体系。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4.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完善集体产权资产评估、流转交易、担保等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5.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台账,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制定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标准并开展综合评估。
6.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施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
(三)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
8.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及时核查举报涉及的问题。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纳入审查范围的政策措施类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例外规定适用指南,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研究制定行业性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
9.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原料药等专项领域反垄断指南、豁免制度适用指南,出台实施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
10.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完善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制度。鼓励各地区构建跨区域的统一市场准入服务系统,统一身份实名认证互认、统一名称自主申报行业字词库、统一企业经营范围库,实现跨区域注册登记无差别标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构建跨区域的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畅通会商渠道,互通裁量标准。
(四)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
11.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对土地利用计划的管理和跟踪评估,完善年度建设用地总量调控制度,健全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施“增存挂钩”,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应更多由省级政府负责。推进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建立健全省级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试点省份。
12.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统一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13.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实施评估,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改进完善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机制,稳妥推进补充耕地国家统筹实施。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省域内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市场,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4.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
15.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简化优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流程,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对专业性强、社会通用范围广、标准化程度高的职称系列,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
(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16.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坚守科创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评估完善注册制试点安排,深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立与市场板块、产品风险特点相匹配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鼓励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监管的全面性、一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监管不到位的金融改革举措不能贸然推出。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金融改革行稳致远。
17.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进一步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严格实施退市制度,对触及退市标准的坚决予以退市,对恶意规避退市标准的予以严厉打击。
18.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研究完善保险机构投资私募理财产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和债转股的相关政策。提高各类养老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的权益投资比例,开展长周期考核。
19.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支持开展信用融资,拓展贷款抵押质押物范围。
(七)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
20.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
21.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深入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新模式。适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22.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意见,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23.设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加快推进技术交易服务发展。
(八)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24.完善质量管理政策措施。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质量激励政策,建立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认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产品伤害监测与预防干预体系,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25.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修订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
26.进一步发挥品牌的引领作用。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好中国品牌日活动,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开展促进品牌消费、品质消费“双品网购节”活动。
27.推动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重点市场联系机制,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商品市场示范基地。
(九)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28.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健全消费者公益诉讼制度,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诉讼程序、庭审过程、举证责任等方面加强对消费者的司法保护。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