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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8日,西宁市人社局为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警示和震慑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一批近期查办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案件。
1、大通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2016年6月,陕西省西乡县籍农民工程兴贵等40名农民工到大通县人社局投诉,称大通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大通天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属于新型建材制造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培华。该公司拖欠程兴贵等4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5.12万元。大通县人社局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确认其能收悉的方式联系李培华,但均无法取得联系。大通县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支付劳动者报酬,但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6年6月27日,大通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2、靳祖林、拖欠才仁尖措等16人劳动报酬案:2016年10月,才仁尖措等16人到城中区人社局投诉靳祖林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江苏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将西宁市香格里拉四期外墙保温工程及4号楼酒店质感项目工程分包给靳祖林,造成拖欠1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6.1万元。城中区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依法于2016年11月4日向靳祖林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靳祖林逾期未支付,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2016年11月23日,城中区人社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16年12月,公安机关依法将靳祖林予以刑事拘留。
3、靳祖林拖欠熊天超等12人劳动报酬案:2016年11月,熊天超等12人到城中区人社局投诉,称靳祖林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江苏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在香格里拉四期外墙保温和四期4号楼酒店质感项目工程分包给靳祖林,导致拖欠熊天超等12人2016年5月至2016年9月工资共计17.95万元。城中区人社局责令靳祖林于2016年11月25日前支付工资。靳祖林逾期未支付,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2016年12月8日,城中区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靳祖林于2016年12月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靳祖林拖欠熊天超等12人的工资已由常泰建设集团青海分公司垫付。
4、京华好食多美食城拖欠劳动报酬案:2016年12月,城中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西宁市城中区京华好食多美食城伟拖欠劳动报酬。
经查,该用人单位经营者蔡宏伟拖欠马莲花等15名劳动者2016年10月至11月工资共计3.9万元。城中区人社局多次与蔡宏伟联系未果后,依法向京华好食多美食城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支付马莲花等15人工资共计3.9万元。京华好食多美食城经营者蔡宏伟逾期未支付,且无法与其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