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为更好地阐释十大检察新闻的典型意义,检察日报即日起邀请代表委员、有关领域专家对此进行点评,敬请关注。
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之三
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
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女儿前夫来家里滋事将女儿刺伤,王某某持镢头反击致其死亡,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王某某对“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实施防卫,符合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甘肃省泾川县王某某正当防卫不批捕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近年来,“于欢案”“昆山龙哥案”等涉正当防卫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亿万网民参与讨论。这一方面反映出,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权利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有了新的认识和更高期待;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对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在司法理念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在具体规则上需要进一步明确。
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司法共识。2020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用22个条文,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司法实践中,个别涉正当防卫案件的处理看似于法有据,但结果却得不到社会认同,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关办案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常理、常情,机械教条地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意见》特别要求,办理正当防卫案件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处理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办案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被充分吸收到了《意见》中。”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准确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涉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表明了“邪不压正”的司法立场。对此,《意见》吸收相关办案理念,特别强调要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办案,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记者注意到,《意见》在强调维护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基础上,也从另一个方面强调要防止权利滥用。除了在“总体要求”方面强调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以外,在诸多具体规则的设定方面,也注重体现上述精神,如《意见》第十条明确“对于显著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人在可以辨识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足以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方式进行制止的,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20年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发布典型案例主要有几方面的考虑:一是对《意见》有关内容作进一步的阐释,推动《意见》全面贯彻实施;二是以案析法,突出不捕不诉案件特点;三是对部分法律适用问题作更加深入、具体的阐释,提供明确的办案指引;四是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意义,开展生动鲜活的法治宣传。
“‘两高一部’出台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指导意见,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入选2020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应该说并不意外。”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认为,最高检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刑事司法职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公众不但能够在自己遭受或他人遇到不法侵害时敢于反抗、见义勇为,而且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不法分子,更好地实现了法、理、情的统一,营造了正当防卫制度正确适用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意见》厘清了正当防卫适用的各项构成要件,纠正了以前司法适用中的诸多误区,统一了正当防卫认定的标准,有利于司法机关不偏不倚地适用正当防卫制度、捍卫正当防卫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制裁不法侵害者。与此同时,最高检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从不同的层面诠释了对正当防卫要件的理解、认定,无论对司法办案,还是对社会公众,都具有非常好的释明、参考作用。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正当防卫能够有效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同时也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为代价,这种损害后果大多非死即伤,因此办案过程中尤其需要责任担当,属于正当防卫或有防卫情节的就要依法认定,竭力避免为转移矛盾、化解不法侵害人或者亲属信访压力,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情况出现,同时要做好相关方的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