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港府宣布暂停通过投资移民香港的时候,掀起过一波热潮,如今已过去了近10年,当时的投资人都已陆续拿到了香港永居身份或者无条件逗留签证。
然而还有一部分人即将到期,却不知道这两种身份该如何选择?
有大部分人士在港投资满了7年,但是实际在香港居住时间少,没有通常性居住在香港,暂时无法满足申请永居的要求。
那么对于这类型的人士,直接申请永居拒批概率极高。
从香港居民转香港永居居民,都要满足七年“通常居住”条件。那“通常居住”的条件一般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申请人不在港的原因
·是否在香港有惯用住所
·家庭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工作或读书
·是否受雇于香港注册的公司
·每个月是否有人工流水
·是否合法、按时缴税
香港入境处会通过您的出入港记录判断你跟香港的关系是否紧密!
如果你没有向入境处表明离港是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的话,那入境处就会觉得:“既然没有诚意来香港,你拿香港永居有什么用!”因而导致申请被拒。
很多人的解释信只有:我是谁,在什么时候拿的香港身份,哪段时间离开香港,去了哪里。
这样苍白的解释信,根本没有办法证明你是“迫不得已”离港,无法打动入境处批准你的永居申请。
证明资料是基于解释信来准备的,你在解释信上说的每一个离港理由,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
如果你的解释信苍白,合理证据又少的话,入境处可能不用思考就会拒绝你的永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