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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开始2025年市级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
近日,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受理2025年市级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的通知。
其中提到: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 2025年3月17日24点前将相关纸质件(一式一份)寄送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
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北楼101室)
高价值发明专利。对新增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最高5000元的补助。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完成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3万元。
奖项激励。根据新获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情况给予奖励: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的奖励;浙江省知识产权大奖给予每项最高30万元的奖励,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县(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现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实施办法》,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舟委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及财政资金规范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补助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奖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政策引导、公开公平、科学规范、绩效评价”原则,统一规划,统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奖补资金适用对象为全市实施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驻舟有关单位,以及专利申请地址在我市的自然人。
第五条奖补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年度资金预算,根据资金支持方向,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资金奖补和公示公开。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明确资金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安排、实施情况及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视情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政策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奖补资金分配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创造培育、维权保护、转化运用、基础支撑。
(一)战略研究。对承担国家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和专利战略推进(专利专项)等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给予每项最高30万元的补助;对承担省级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项目的,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的补助。
(二)示范创强。对新建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区域品牌商标权利人、品牌指导服务站,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补助。
(三)强企建设。对新建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级知识产权(或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
(四)奖项激励。根据新获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浙江省知识产权奖情况给予奖励:中国专利(含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中国商标金奖、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的奖励;浙江省知识产权大奖给予每项最高30万元的奖励,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一)高价值发明专利。对新增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最高5000元的补助。
(二)海外发明专利授权。对2024年底前授权的有效海外发明专利,根据上级确定的范围,给予企业每件最高5000元的补助,给予其他单位和个人每件最高2500元的补助,同一发明创造限补两个国家或地区。
(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完成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3万元。
(四)地理标志商标(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注册。根据各地新获批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数量,给予每件最高10万元的补助。
(五)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对新建的市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含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下同)培育基地,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补助;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新承担市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项目的,给予每项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六)产学研服一体化。在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共同开展科研创新、集成攻关,且为企业当年度新授权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的,给予每件最高1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