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遗前几天讲过一个买包故事:
一个花钱大手大脚的月光妹子,
看中一奢侈品包,想买但差钱。
就去向闺蜜借,她以为闺蜜会痛快答应,
没想到闺蜜提出:“你打个借条吧!”
于是她心里有一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
“闺蜜还要借条吗?我还能为这点钱外逃啊?”
这个愤怒的妹子,就是典型的不懂钱规则。
很喜欢风墟先生讲的“社交的本质”。
他说:“社交在本质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共情社交,一种是功利社交。”
所谓共情社交,就是指为获得情感联结与情感体验,或因共同兴趣而产生的社交行为。
这种社交不涉及利益的交换,
只是为获得情感与心理上的慰藉与共鸣。
所谓功利社交,就是指为达成某一目的,或是从对方身上获得某种利益而产生的社交行为。
这种社交是带功利性质的,
是为了获得信息、知识与物质等的交互传递。
这两种社交有根本之别,但我们总喜欢混为一谈——认为“共情社交”的朋友为我做“功利社交”的事情,是理所应当的。
“你不是学英语的吗?帮我翻译一篇论文呗。”
“你不是学中文吗?帮我写个年终总结呗。”
“你不是学设计的吗?帮我设计个LOGO呗。”
若遭拒绝,就骂对方“不够朋友”“不讲义气”。
其实这哪能怪对方,只能怪我们自己不懂钱规则——不明白“共情朋友”从来没有义务对你做出“功利性帮助”的必须。
钱规则是: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即便你们是从小玩大的“共情朋友”,
但只要你提出“功利诉求”的一开始,
就应当以“功利社交”的方式去沟通,
对方愿意帮是情分,不愿意帮那是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