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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今日发布:环保部及各级环保部门环保举报人信息,严惩泄密

环保人  · 公众号  ·  · 2017-09-2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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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置去向不好找?超低排放和脱硫废水零排放太贵?VOCs治理咋弄?高浓废水咋处理?环评手续繁琐?请加微信eprens


请保护好进行实名投诉人员的信息的回复

2017-09-28

来信:

有一个意见给到环保部门,就是投诉群众的个人信息是不是应该保密呢。望领导加强一线人员保密。不然群众会离你们越来越远啊。


回复:

  环境保护部及各级环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保护举报人隐私,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中“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要求开展工作,未经举报人同意不会将举报人信息提供给被举报企业。日常工作中,我们也采取了多种保护举报人信息的举措,一是在全国环保举报管理系统中设置了完备的加密措施,为举报人信息提供安全保护;二是在工作中强化保密纪律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三是一经发现涉嫌泄密的事件,立即责成属地严肃核查,要求涉事企业、负责人员提供书面报告,全力保障举报人权益。 如您发现具体部门或工作人员存在此类违法行为,您可以向环境保护部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反映情况,还可以向当地纪委提供线索,我部对发现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问题将坚决依法处理,一查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