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政策,七分管理”。医保协议管理在多年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医保服务管理总抓手的作用。如今的协议管理已从政策探索阶段迈向管理成熟阶段,反映了政府现代化治理理念变迁。新时期要依据定点医疗服务管理面临的新要求和新问题,在系统梳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协议管理办法。
一是要完善协议内容。细化管理项目,量化管理指标,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患者就医的每一个环节要求。增加监督内容,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是促使医保政策落到实处的必要手段之一,在协议中应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督查的条款。
二是要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考核制度。实施医保监管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如确定处方抽查率、人证核对抽查率和费用审核抽查率,慢性病特殊门诊病种与治疗、用药的相符率以及检查、治疗的合理性和用药剂量的大小等。社会监督机制可采取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措施,将医保政策、管理规程、处罚措施、医保病人的医疗开支和监督渠道等管理事务公开,发挥群众监管的作用。
三是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细化协议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要将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进入和退出挂钩;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工作信誉等级制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