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5月26日,由浙江大学蒋介石与近代中国研究中心主办哈佛·浙大“蒋宋家族与近代慈善”工作坊成功举行。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研究员
Caroline B. Reeves
(李嘉伦)、
Mary Buck
博士(白梅瑞)、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曾桂林、复旦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张燚明、杭州师范大学图书馆馆长陶水木教授以及浙大历史系师生等参加了本次工作坊。
工作坊现场
工作坊由中心主任陈红民教授主持,他表示近年来浙大寻求与哈佛大学的合作,学术交流逐渐增多,此次工作坊即是双方近期交流的组成部分。
工作坊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由李嘉伦
研究员与曾桂林教授报告。
李嘉伦研究员
李嘉伦报告的题目为《记忆与忘却:宋庆龄和中国慈善事业》(
Forgetting and Remembering Chinese Charity: The Case of Song Qingling
),李嘉伦曾在孔飞力(
Philip Alden Kuhn
)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是美国最早研究中国慈善史的学者。她从自身的研究出发,批评了西方学界对非基督教地区,特别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忽视问题。实际上,中国本土有着蓬勃发展的慈善,在佛教与儒学的文化的影响下,传统社会的慈善如发放药品、义学等事业源远流长。李嘉伦认为,这种刻意的忽视最早可以追溯到近代来华传教士,他们为了推动本国人对其传教事业的支持,强调开展在华慈善的急迫性,而故意忽视了中国本土的慈善传统。这种误导在西方广为流传,造成中国本土慈善在国际上被“失忆”乃至抹杀。她以
1923
年的“临城劫车案”为例,说明在解救人质的过程中,本应参与行动的中国红十字会被搁置,而由美国牵头组织救援。她强调这不但是治外法权的表现,也是一种“慈善帝国主义”,即认为中国没有慈善的传统,只有西方人开设的慈善事业。李嘉伦提出,应该纠正各种误解,恢复中国的慈善传统。宋庆龄对于中国慈善有巨大贡献,中国应该把宋庆龄作为中国慈善的象征,这不仅可以突显妇女在慈善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也可以彰显政府与福利事业的密切关系。
曾桂林教授
曾桂林教授的《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慈善法规政策的调整》,从立法着手论述了“慈善法的概念界定”、“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慈善立法概况”、“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慈善法规政策的调整”、“抗战时期慈善立法调整的特点及其影响”四部分内容。曾教授认为,民国时期的慈善法规是一个集合型的概念,具有多种法的渊源。早在中华民国成立初期,北洋政府即已开始启动慈善立法的工作。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出台了多项慈善相关法律,慈善法制体系也愈来愈完善。进入抗日战争时期,难民众多,国府因应形势变化,对慈善法规进行了调整。他认为这些调整具有“战时性”与“编制性”的特点,是民国慈善立法体系中的重要步骤,促进了民间慈善事业发展,也有利于持久抗战。
工作坊下半场由陈红民教授与张燚明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
陈红民教授报告现场
陈红民教授报告《蒋介石与
1934
年浙江旱灾救济》,以《蒋介石日记》、《东南日报》为史料,探讨了围绕
1934
年浙江旱灾救济问题所引发的蒋介石与浙江省政府之间的博弈。该年浙江省遭受严重旱灾,省府决定以部分公债用于冬赈。但蒋介石下令禁止将公债用于赈灾之用,而坚持“以工代赈”的方式。最后,浙江省政府在同意“以工代赈”下,将
25
万公债投入冬赈。陈教授认为,蒋介石之所以坚持“以工代赈”,是希冀以此改变社会风气,甚至不惜以“故乡”的灾民救济为代价。尽管他面对现实有所妥协,但“以工代赈”的主张还是产生了一定效果。
张
燚明博士
张燚明博士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负责的“抗战文献平台”项目工作人员,他的报告《抗战文献平台:缘起、现状与未来》,对此平台做了详细的介绍。他指出,抗战文献平台的建立,是一项推进抗日战争学术研究的浩大工程,目的在于让海内外学者能更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研究资料。项目自
2016
年启动,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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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台网站一期上线。截至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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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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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平台已经上线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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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期刊
235
种,图书
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