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方式、时间
应聘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档文件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附件2须手写签字上传扫描件。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1.报名资料上传:
2月10日09:00~2月13日16:00。
附件2照片要求清晰。
2.资格初审:2月13日09:00~2月15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3日~14日期间09:00~16:00,2月17日期间09:00~12: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3日09:00~2月17日14: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09:00~2月1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55092061 0513-55092062。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按照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网上缴费流程见附件4。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提交初审所需完整材料、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