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消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全国消防部队(或从事灭火救援工作)退役士兵
3、驻沪部队退役士兵
4、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从业类)满2年以上(含)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限男性;
(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报考接警调度员的需具有大专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六)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接警调度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七)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八)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A1、A2、B2驾驶证。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800名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从11月13日起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http://www.fire.sh.cn)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09:00至12月5日16: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身份证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外省市户籍人员录用后由总队统一分配。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应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应聘考核分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时间为12月12日至14日,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于12月7日后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查询。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应聘考核结束后,本市户籍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查询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外省市户籍应聘人员应聘考核当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次日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招录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组织人员到上海市消防总队医院进行体检,并以上机考形式开展心理测试。同时,按相关要求进行考察(政治审查)。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公布,由上海市消防局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
六、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酬情况详见《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下文大图);
招聘政策详见《2017年上海市消防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各支队联系电话(见下文招聘政策问答)
总队政策咨询电话:021-289551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28955135
电话咨询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七、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上海市消防局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招聘简章
(点击看大图↓)
体能测试标准
答: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上岗前需接受为期180天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战斗员和执勤车驾驶员分配至各公安消防支队下属的消防中队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间含路程假,工作时24小时驻勤;接警调度员分配至各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工作,实行工作1天休息1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间24小时驻勤。
2、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的工作待遇?
答:上海市消防局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如何?
答:上海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驻勤工资、工龄工资、交通费、节日加班补贴、月(年)度考核奖等构成。目前,新入职的战斗员平均每月工资薪金约7560元(含个人缴金),新入职的执勤车驾驶员平均每月工资薪金约6770元(含个人缴金),新入职的接警调度员平均每月工资薪金约6150元(含个人缴金),按年度增资计划逐年递增。另外,上海市消防局为基层一线岗位消防员(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增设一线执勤奖,第一期劳动合同期满奖励1.8万元,第二期期满奖励3万元,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一次性发放0.6万元。
4、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环节被录取后,由上海市消防局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第一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第二期5年,第三期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各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地址和咨询电话?
答:报名现场确认的地点为所报岗位的用人单位,即各区公安消防支队,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浦东公安消防支队 | 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 021-22047116 |
2 | 黄浦公安消防支队 | 黄浦区河南中路280号 23033664 | 021-23033664 |
3 | 徐汇公安消防支队 | 徐汇区漕宝路199号 | 021-54484928 |
4 | 长宁公安消防支队 | 定西路999号 | 021-23030933 |
5 | 普陀公安消防支队 | 普陀区真光路519号 | 021-62110119-2006 |
6 | 虹口公安消防支队 | 虹口区曲阳路300号 | 021-23032713 |
7 | 杨浦公安消防支队 | 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 021-65206119-8107 |
8 | 闵行公安消防支队 | 闵行区莘松路585号 | 021-64880119-115 |
9 | 宝山公安消防支队 | 宝山区蕰川路2119号 | 021-36558110-1131 |
10 | 嘉定公安消防支队 | 嘉定区阳川路119号 | 021-69527915 |
11 | 松江公安消防支队 | 松江人民北路3450弄119号 | 021-57679535 |
12 | 青浦公安消防支队 | 青浦区胜利路1828号 | 021-22176357 |
13 | 奉贤公安消防支队 | 奉贤区南奉公路6815号 | 021-33610110 |
14 | 崇明公安消防支队 | 崇明县育麟桥路385号 | 021-59616213 |
15 | 化工区公安消防支队 | 化学工业区北河路119号 | 021-67121580-4208 |
16 | 总队特勤支队 | 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190号 | 021-50905802 |
6、政府专职消防员的职业规划是怎样的?
答:上海市消防局为每一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详细规划了职业发展道路。在合同签订方面,市消防局内设机构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方面,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提前至8年,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岗位设置方面,专门设立了队长、副队长、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一线执勤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并且设立接警调度员、水源专管员、预案制作员、装备技师等岗位,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秀队员创造长期从业条件;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嘉奖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青团、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进行相应的表彰奖励。
7、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考察有什么要求?
答:本人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或者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情况;思想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纪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上海市消防局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管理,能吃苦耐劳,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贡献。
8、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标准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体检按照《上海市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身高不足162cm,体重轻或过于肥胖者[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得超过标准体重范围-10%至20%]。
(二)有影响工作的慢性腰腿痛、扁平足(足弓消失)、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主要器官或者部位手术史。
(三)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
(四)有疥疮、与麻风病人同吃同住等密切接触史、牛皮癖、头部黄癖、吸毒、性病的。
(五)有经常胸痛、心慌、腹泻、吐酸水、咳嗽、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肝炎等。
(六)有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严重口吃(结巴)的。
(七)有遗尿症、梦游症的。
(八)有耳聋,慢性中耳炎,明显斜眼、色盲、近视眼(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下)的。
(九)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明显缺陷、功能异常的。
另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9、应聘人员如何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答: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上海市消防局网站信息,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应聘考核(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考核结束后,本市户籍应聘人员可通过上海市消防局网站查询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外省市户籍应聘人员应聘考核当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次日参加体检。
10.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资料:市消防局
编辑:顾依依、刘喻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