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近代史研究
《近代史研究》杂志是中国近代史学科的专业学术研究刊物,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此号为本刊唯一官方公众号,主要提供本刊最新目录及摘要、各期精彩文章、学术会议、最新动态等。欢迎广大读者订阅!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51好读  ›  专栏  ›  近代史研究

董清平 | 全面抗战前期四川施行盐务新制的困境与破解之举

近代史研究  · 公众号  ·  · 2023-04-10 15:58

正文

作者:董清平,西华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博士后

来源:《近代史研究》2023年第2期,注释从略

内容提要

全面抗战前期,国民政府试图在盐务上“改制废岸”,但因战争等因素,至1939年5月四川才在国民政府指令下改行官收、官运、先行招商代运的制度。消息一经公布,便遭到盐商激烈抵制,并引起地方势力声援,新盐制施行举步维艰。究其原因,除国民政府与川商的利益冲突、四川官商对外来势力的排斥外,还与国民政府借施行新盐制从财权上整合四川地方势力,以加速国家化进程的政治意图相关。国民政府为了稳固四川,坚持抗战,采取了一些破解困局之举。最终,在国民政府软硬兼施下,四川官商被迫接受新盐制。这反映了国民政府中央内迁四川后,在坚持抗战与统整地方上所面临的困难,呈现了战时中央与地方政治生态的复杂性。


关键词

盐制  四川  盐商  战时统制


全面抗战前期,国民政府在盐务上的一项重大变革就是“改制废岸”,即以民制、官收、官运、商销为原则,彻底废除引岸制度(简称“新盐制”),其“实开‘民制、官收、官运、商销’专卖制之先河”。对于这项重大的盐务变革,学界多有关注。有研究成果从整体上论述了官收、官运制度的演变及各省的大致实施情况;有的研究则主要探讨全面抗战前夕国民政府主导的四川盐政改革。有相关论著附带提及新盐制,但未对新盐制施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冲突展开讨论。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利用四川省档案馆、自贡市档案馆所藏档案,对全面抗战前期四川施行新盐制的困境、官府与盐商的博弈、国民政府的应对之举等做一考察,以反映新盐制在施行过程中的复杂历史面相和多维样态,希冀深化相关研究。


一、 新盐制的出台


四川是中国内陆重要的产盐区。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政府内迁四川,随着东部、中部地区盐场相继沦陷,川盐在国家盐业格局中的地位更为凸显。1935年以来,四川盐政前后经历了刘树梅与缪秋杰两任盐官的改制。刘树梅把四川盐务从地方军阀手中收归国民党中央政府;缪秋杰则以折中调和的方式,打破了四川专商垄断盐运的局面,开始实行“统制自由”行盐制度,被四川盐商誉为“近代最良善最完美之盐法”。1939年5月,财政部指令,四川“从富荣、犍乐各大场,改行官收、官运,先行招商代运制度”,由此拉开施行新盐制的序幕。那么,国民政府为何要变更“善法”,施行“新制”?这有必要考察当时的历史环境和社会形势。


首先,从国家需求看,旧制已不能适应战时之需。1937年初国民政府就有意施行新盐制,1937年2月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作出决议,以民制、官收、官运、商销为原则,但因战事影响而一再延缓实施。全面抗战爆发后,迫于战争形势,抢运沿海盐产,“移盐避敌”成为国民政府战时盐政的当务之急。鉴于战时运输困难,商人趋易避难,商力亦有不逮,乃由政府在东部和中部逐步举办官运。四川地处西部,统制自由之制又施行不久。因而,在战争形势下,国民政府无力在四川进一步推行盐务改制。为保障军需民食,不得不在1938年春下令川盐“增产赶运”。


但统制自由制度下的增产赶运,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在盐务官员看来,“食盐攸关军稰民食,听商自由贩运,于非常时期之供应,实成问题”。缪秋杰虽在战前极力推行统制自由制度,但只是出于平衡盐务官府和运商矛盾的权宜之策。随着局势变化,弊端日渐显现。缪秋杰认为,“战时情形剧变,军民食需,不可一日或缺,对于增产、抢运、厚屯〔囤〕、配销诸端,均非简单之自由贸易所能应付”。


在上述背景下,加之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1939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施行“统制经济”政策,明确规定举凡抗战必需之重工业、矿业,民生日用必需之轻工业等各方面由政府加以管理和统制;并重申盐务改制,应以民制、官收、官运、商销为原则。


具体而言,民制指的是“盐归民制,由政府悉数收买,分运各岸,转卖贩商销售”;官收是指人民所制造之盐,不得直接售于消费者或商贩,而由政府收买,价格由政府核定;官运是指由官方负责组织运盐。施行新盐制实质上是将盐务纳入战时统制体制之中。即使为弥补官运之不足,辅以商运,或招商代运,或委托商运,其主导权仍掌握在政府手里。


其次,从维持大后方盐市稳定而言,施行新制有利于防止盐商囤积居奇。全面抗战以来,战区扩大,大量人口内迁,川、滇、黔人口激增,川盐所供给军民,为数亿千万众,食盐早逾常量。又因长江阻塞,淮盐不能上行,湘、鄂等省区亦依赖川盐接济。尽管政府下令川盐增产赶运,但产量难以骤增,导致大后方食盐供不应求,不少地方盐价飞涨,甚至出现“盐荒”现象。连战时首都重庆也在1939年1月“发现缺盐情事”。据调查,这是因“未受统制之盐摊小贩,乘机抢购囤存,致使一时盐价飞涨”。对此,“政府以一时岸地缺盐价高,归咎运商之居奇,运输之不力,始有根本改革之议”,并“认为运商短运,有以居奇且咎及统制自由盐法不良,有更张必要”。


这时期,大后方新津、石柱、兰古、浦江、广安、高县等地均出现缺盐现象。甚至在1939年春,川西各县因该岸团体销商办理不善,发生“人造盐荒”的情况。为了解决缺盐问题,防止奸商囤积居奇,国民政府于1939年9月“各地贴出场盐官运,岸盐官接,并先行招商代运,重新改制”。


再次,从保障抗战前线食盐供需来说,鄂湘等地急需供给。1938年10月,日军占领广州、武汉,国民政府中央退居西南一隅,鄂、湘等地成了抗战前线。前方食盐唯赖川产,川盐的销区因之扩大,除供给后方之需,还要保障鄂、湘前线,“佥以军事第一、胜利第一原则之下,供给前方所关至巨”。一些本来销往叙永、涪陵两岸的盐“挪运湘、鄂,以济战区”。在盐产不能迅速增加的情况下,“遂致边计各岸形成供不应求”之势,“而零盐店贩,自然造成盐荒之现象”。为了解决前线的缺盐问题,国民政府一方面下令赶运湘、鄂之盐,另一方面进行盐务改制,以统筹食盐的运销。


最后,从应对财政危机的意义上讲,施行新制也是为了掌控食盐资源,保证稳定的财政税源。新盐制相较于统制自由制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新制凸显了官收、官运,目的在于由政府完全掌控食盐的产、运、销。“在盐由民制的情况下,盐的官收是主要环节,这不但是控制盐源的必要,也是控制税源的必要。”盐税是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全面抗战以来,沿海各地相继沦陷,盐税为日方所截留,导致中国的巨额盐税锐减。与之相对,国民政府的财政支出却在全面抗战以来猛增。1939年1月,财政部部长孔祥熙报告,“抗战以后,税收不及平时之半,而支出则倍于从前,此一年半之亏短达二十万万元以上”。财政收支严重失衡。


为解决财政危机,坚持抗战,国民政府除采取增税、举债、发钞等常规手段外,还变革盐制,以保证稳定的盐税。在七七事变爆发不久,盐政总局在谋划盐政时提出,“战时盐政,对于人民淡食一层,尚可无虑。所应筹划者,厥为国家税收”。此语道破了国民政府变革盐制的真实意图。


虽然国民政府一再强调“对于盐税,则不仅注意税收,必须兼顾民食”,但在面临严重财政危机的情形下,增加盐税仍是国民政府进行盐务变革的首要考虑因素,所谓“战时盐务,已随抗战而并进,中央对盐务之倚重,除供应军需民食外,对国家战时财政之筹措,国军副食费之附征,均取给于斯,具见我最高当局重视盐务之切”。在应对财政危机的迫切需求之下,变革盐制成了国民政府摆脱财政困境的一个突破口。正如缪秋杰所说,“抗战军兴,重要海盐产区,先后沦失,运道阻绝,腹地各省,运不济销,民食税收,均有困难,乃藉‘民制、官收、官运、商销’政策之推行”。


可见,1939年初,在国民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窘境之下,变革旧盐制,施行新盐制,既为保障军需民食,保证前后方社会安定,更包含着摆脱财政危机,将新盐制纳入统制经济的战略考量。


二、 川商对新盐制的抵制


四川富荣、犍乐等大盐场根据财政部指令正式启动新盐制后,不仅遭到盐商的激烈抵制,还激起地方势力对盐商予以声援,新盐制的施行异常艰难。


5月19日,富荣东场黄黑卤井公会主席王绩良、富荣东场引盐业公会主席李秉熙等盐业公会负责人,得知官方要施行新盐制后,意识到他们在既有体系中收盐与运盐等特殊权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当日,即召集众商开会,讨论对策。第二日,以“为民请命”的名义,联名致电川康绥靖公署、四川省政府,呈请维持统制自由的旧制。为取得地方当局的支持,他们甚至以缪秋杰在战前主导的统制自由制度为依据,声称该制“人民皆得承充运商,运商皆归团体统制”。从之后的情形看,这份电文基本奠定了众商要求官方收回成命的基调。为直接表达他们的请求,“寒电径呈财政部、盐总局及盐管局”,并“复具详呈,选派代表分赴渝、蓉晋谒请愿,方冀采纳民意,维持旧制”。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