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与竞争对手的差距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为什么互联网公司在高速扩张期间尤其危险?在近期举办的首届中欧教育成长汇毕业典礼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中欧创业营课程主任龚焱首次分享了梅特卡夫定律的惊人发现。
口述 /龚焱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管理实践教授
整理 / 姚音
在过去的很多年间我们一直有一些疑虑:老经济和新经济这两种不同的商业模式究竟怎么来估值?所谓的老经济和新经济估值背后的逻辑到底是什么?
传统经济的估值模型,其核心的驱动力是现金流,基于现金流的回溯可以得到所谓的净现值(NPV)。那么,新经济是现金流驱动的吗?或者简单一点说,今天所谓的互联网经济是由现金流驱动的吗?
显然,新经济的底层驱动逻辑不再是现金流,而是“用户价值”,核心落在了用户上。这两种不同的驱动逻辑最后会造成什么后果呢?
新经济的估值逻辑之下会产生有两大效应,一是信息规则,一是网络效应。因为新经济是以信息作为底层的基础,而不是有形实物,所以新经济受到整个信息规则和网络效应的制约。
首先,从经济角度来说,信息作为一个标的和常规的以物质为基础的标的最本质的区别有两个。第一,信息的生产成本有可能极高,但是它的边际复制成本可能几乎为零。什么意思?好莱坞,或者说迪士尼去拍一个影片可能要投入几十亿美元,但是复制这张碟片的成本几乎为零。第二,信息具有时效性。你一秒钟之前拿到的信息有可能价值连城,一秒钟之后可能一钱不值。
其次,体现新经济核心价值更关键的一个效应在于网络效应。网络的核心定义很简单,一个网络每增加一个用户,原有的每一个用户的价值都增加,这就叫网络效应。举例来说,某网络有100个用户,第101个用户的加入使得原有100个用户每个人的价值都增加,这也经常叫作网络的外延性。
网络效应的提出,离不开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这个人和整个互联网的发展密切相关,名叫梅特卡夫(Metcalfe),也是3Com公司的创始人。由于他提出了信息效应与网络效应,使得整个新经济的估值逻辑不再延用现金流,而以用户价值为核心。1995年,互联网女皇玛丽·米克尔(Mary Meeker)开始发布第一份互联网报告,系统地提出了新经济的估值逻辑和估值模型,此后几乎每年都会发布一个互联网报告。进而成为了行业估值的一个标准。
值得强调的是,这套逻辑的起点是基于用户价值,最关键的指标是用户数。随着时代的推移,现在非常常见的DAU(日活跃用户);还有MAU(月活跃用户);DAU/MAI(用户的持续活跃度)。比如:Facebook跟Twitter,虽然都是社交媒体,Facebook每个用户的月时长大概是21个小时,也就是每天每个用户大概花0.7个小时在Facebook上面,但是Twitter的用户每天大概只花0.1个小时,就是6分钟,很短。所以二者的时长有很大的差异。
虽然新旧两种经济的驱动逻辑完全不一样,但也有一个指标能够把这两套估值逻辑连接起来。就是ARPU,也就是单个用户的平均收益到底是多少。这个收益有可能以天、月、年为单位。
回到本质的问题,作为一个新经济互联网公司,把用户都圈到了手边,究竟要实现什么目标?最终就是为了ARPU值。但是最有意思的是,在过去的两三年间,互联网公司对ARPU值的关注还远远不够。
梅特卡夫是以太网的发明人。他曾说过一句广为流传的名言:“我见过的最成功的创业者对他们成功的原因一无所知,我的成功今天对我来说也依然是个迷。”创业者经常会去追求成功背后的秘诀,但是这种简单的归类往往是有问题的。
中欧创业营的学员去硅谷,必须签到的有两家公司:谷歌和Facebook,这是属于朝圣级的参访。一到谷歌大家必参观的线路首先是非常人性化的办公室,然后非常豪华的免费午餐之类各种非常到位的福利。然后很多人回来就学。但这种学习有用吗?当然没有意义。这种学习本质上犯了一个逻辑上最基本的错误,叫因果倒置。谷歌不是因为这些福利才成功的,谷歌是因为创业很成功所以有这些福利,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试图对成功进行归因是很难的。
✎ 一个网络到底该怎么估值?
这是每一个互联网创业者都会面临的同一个问题,因为最终你是想做一个网络,但是一个网络的价值到底等于什么?有人说取决于用户数,有人说取决于时间,还有人说取决于购买力……看上去这些似乎都相关。但是梅特卡夫却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推论,叫梅特卡夫定律。这个法则告诉我们:一个网络的价值和网络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
【如果一个网络中有n个人,那么网络对于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当n趋向无穷大时,网络对于所有人的价值与n2成正比。】
这个推论可能听起来没什么感觉,那么让我们来做个简单的推导。如果梅特卡夫的推论成立,那么当你的网络用户数是竞争对手网络用户数的三分之一时,意味着你的价值只是对手的零头;如果你的用户数是他的十分之一,可能就意味着你在这个市场领域就不用干了。
所以这个定律也就告诉我们,今天整个互联网竞争为什么只有第一和第二才有利益,它背后最根本的逻辑就在这里。如果你是第三位,用户数只有第一位的十分之一,那么此时,创业就没有意义了。比如:今天的联通和移动,联通的用户数大概是移动的三分之一。如果说这个推论成立,那联通的价值就应该是移动的十分之一。
2013年,在梅特卡夫定律提出40年之后终于有数据开始定论。同时,梅特卡夫自己又做了一个实证研究,假设一个网络的价值是和它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那么,该网络的成本应该是什么?这个网络的成本应该和什么成正比?
2015年,中科院有三个数学家用腾讯和Facebook的数据做了对比,从2003年到2013年,分别对标了腾讯和Facebook用户数据与网络成本。首先,腾讯和Facebook针对的是不同的两个用户群,一个是中国,一个是海外;其次,收益模式完全不一样,Facebook以广告为主,腾讯是以游戏为主;第三,企业文化也不尽相同,一个是东方文化,一个是西方文化,所以二者代表的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网络。但是,研究的结果却发现,二者网络的成本无一例外皆同样符合n的平方的定律。也就是说,不论是腾讯,还是Facebook,去维护一个100万人的网络和维护1000万人的网络,成本都要多投入100倍。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互联网公司在高速扩张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企业对投入的预判会远远低于想象。梅特卡夫定律升级版再次证明,一个网络的成本和收入,都和它的用户数n2成正比,而不是和n成正比。
最后我们把它定量化一下,当n代表网络用户数时:
腾讯的价值=7.39×10-9×n2
Facebook的价值=5.79×10-9×n2
所以,对应这两组数据,可以看到,同样的一个用户在腾讯里面略微更值钱一点。同样的一个用户,谁投入的成本更高呢?也是腾讯。而且,同样一个用户,从他身上获取的利益,腾讯也略高。为什么要说这个案例呢?虽然两者的驱动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不难发现,到最后判断新经济估价的会合点还是在ARPU身上。
2016年5月10日,当天Facebook的估值达到3400亿美元时,Twitter的估值只有100亿美元。这两者相差了34倍。我们可以用很多很多的参数来解释这两者的差距,但如果要用单一元素来解释,Facebook的用户数比Twitter的大6倍,6*6就是36倍。同样,今天我们再去看移动和联通的价值,用单一元素去判断也是如此。所以说,这才是新经济的底层逻辑。
最后,对于创业者来说,网络效应到底有什么意义?
第一,需要时刻警醒的是,你和对手的差距有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大得多。
第二,维护一个网络的成本,其实要远远高于你的预判,尤其对一个高速增长的网络来说,维护一个高速增长的网络的投入,要远远高于你的预判。
很多所谓的互联网公司,在高速扩张期间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两手准备不足,就很容易出问题,尤其是维护一个高速网络增长的投入是远远超出你的预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