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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前总统杜特尔特和现总统马科斯
菲律宾这个国家,由于涉及海洋方面的一些举动,近期屡屡是中国自媒体上的热点。因此,其国内情况,也是中国人非常关注的事。这几天,前总统杜特尔特
在马尼拉国际机场被拘留后,当晚就被“送上”飞机,直接前往国际刑事法院总部所在地荷兰海牙。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的程序,将会被移交给位于荷兰海牙的拘留中心,随后接受审判。杜特尔特的小女儿,贵为副总统的
韦罗妮卡·杜特尔特
也在社交媒体上说,有关人员“强行”把杜特尔特带上飞机,而不考虑他的健康状况,“他们把父亲从我们身边带走,不说要去哪里”,并配发了一张夜色下机场巴士的照片。据最新消息,她也已经飞往海牙。
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我们的发言人毛宁表示,
这是一个重要的突发事件,中方注意到有关消息,并正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中方重申,中国一贯主张国际刑事法院应严格遵循补充性管辖原则,依法审慎行使职权,避免政治化和双重标准
。
很多自媒体都在炒作这个表态,认为语气非常严重,暗示我们要“介入”。我觉得,这个表态非常普通、程式、正常。为了方便大家吃瓜,先来
厘清几个问题。
一、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
国际刑事法院(ICC)是根据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
据这个《罗马规约》,它仅对缔约国境内或缔约国国民所犯的前述四项罪行有管辖权。
但是,作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中国、俄罗斯和美国均未签署《罗马规约》。
菲律宾曾在2011年加入《罗马规约》,但在
2018年宣布退出
。
因此,ICC是否对杜特尔特具有管辖权,仅仅从国际法本身来说,就存在争议。
二、补充性管辖原则问题
补充性管辖原则是ICC运作的重要基础。
补充性管辖原则是指在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中,只有在当事国家司法系统
无法或不愿
对某些国际罪行进行有效追诉时,国际刑事法院才能介入。
这一原则确保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是对国家司法系统的
补充而不是替代
。
避免形成凌驾于国家主权的国际司法特权,形成事实上的所谓人权大于主权概念,确保国际刑事法院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平衡关系。
菲律宾目前明显是一个主权、治权、社会秩序都比较“正常”的国家,其司法系统是否“无法”处理相关案件(杜特尔特被起诉的罪名是反人道罪),应是ICC考虑的首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