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盘活资产,就是给每一项资产找到对应的现金流。一个广为人知的案例,就是南宁慧泊公司停车收费案。南宁市政府将30535个停车位、36908米停车带、8个机关停车场和30个公交停车场总共5万个车位划拨给慧泊公司,慧泊公司按照停满每个停车位日收费100元的40%计算,每日可收200万元;扣除运营成本的纯利润按纯利率50%计,每天净收益100万元,一年3.65亿,25.5年就是93.075亿;同时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出具合作备忘录作为质押条件,通过征信、划扣、冻结等确保欠费车主不能逃费;最终工商银行为此放款72亿。
慧泊公司收费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并以处理公司当事人收场,主要是南宁市政府在解释和处理上有瑕疵。首先,南宁市慧泊停车注册资金5亿200万,实缴200万,通过质押25年的经营权得到了72亿贷款,让市民误以为“一家不用征地,不用建设,只需在路边划石灰线的停车收费公司就能贷款72亿元人民币”,以为“慧泊公司用‘200万投资可撬动72个亿’”。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相关道路的投资全部转为注册资本,将停车场收费作为这些资产的收益。通过停车费为道路定价类似于通过广告给电视节目定价,看似暴利的收入是巨大的投入带来的。
其次,南宁市政府应当向公众公布这些收入的用途。老百姓不怕收费,怕的是收费被中饱私囊。慧泊停车收费曝光后,网上马上就有人诱导舆论,说“你能猜到,地方政府还不起的债务就是怎样搞起来的了吧,因为慧泊市政府要还这巨额的72亿贷款啊!倒来倒去钱出去了,结果就是当地背债,老百姓还债!”更加错误的是南宁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称,此前包揽全市收费停车位的慧泊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以及它的母公司——南宁公交集团副总经理赖洪、费剑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这等于变相坐实了网络上的传言。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违纪查违纪,收费归收费。不能把这两者连在一起,用查处违纪平息老百姓对收费的不满。
南宁市对慧泊公司的处理,表面上看是“顺应了民意”,实际上给地方政府盘活存量资产带来非常错误的舆论误导。对公共服务收费是世界上各国的惯例。城市就是一个平台,你以为上网不要钱,其实平台公司早就向网店把钱收了。当你看到西方国家公园免费、学校免费,其实他们早就从物业升值中把资产的价值通过房产税回收了。中国没有不动产税,就要寻找其他的收费路径。道路免费,沿途的广告和停车就应当收费。道路是全体市民的“公摊”,是全体市民的资产,免费停车就是有车的人合法转移其他市民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