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19条“城乡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之规定,《利津县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布局规划(2017-2030)》设计初成果已经完成,且通过专家评审,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本次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围绕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这一主线,加快构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两侧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保障和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规划》在2020年底前,城区和重点乡镇规划建设充电站5 座。其中城区2 座、盐窝镇1 座、陈庄镇1 座、刁口乡1 座。重点在银座、百大等商业广场公共停车场,凤凰广场、东津生态园、博物馆、文化艺术中心、翠园湖、黄河外滩等人口休闲娱乐聚集区,南部新区集中居住区停车场,机关单位等办公场所停车场,陈庄、盐窝等乡镇镇区商业街及人口聚集区,规划建设充电桩2500 个。
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