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1122-00132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中医院基础网络专线及院区无线网覆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兴隆台区福航电子商行
被投诉人1: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被投诉人2:盘山县中医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1:质疑回复函中—四、审查及答复中均提到该产品参数所有厂家均可以满足,各大厂家官网链接中均有涉及,并非锐捷独有参数,但是提供的所有事实依据中各个厂家链接均为官网主页链接,并未提供具体针对质疑事项作出实质性回应
投诉事项 2:质疑回复函中-提到华为、华三等产品均满足招标采购参数,我司工程师针对招标参数进行比对,华为产品并不满足此产品招标参数。
请求:
综上所述,该参数的制定,不但反映出品牌的指向性和倾向性、不合理性以及不合法,这严重违背招标公平竞争原则,屏蔽了优秀供应商的参与,与现行招标法严重背离,与当前国家大力整治腐败建设,法治国家的政策背道而驰。
我方要求贵单位根据财政部第94号令,就我方所提出具体投诉事项——回复,并提供对应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要求贵方对相关问题进行修改澄清,重新整理招标参数,重新招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4 年 9 月 19 日,兴隆台区福航电子商行(以下简称福航电子)向我局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书》。
投诉事项:
1、质疑回复函中—四、审查及答复中均提到该产品参数所有厂家均可以满足,各大厂家官网链接中均有涉及,并非锐捷独有参数,但是提供的所有事实依据中各个厂家链接均为官网主页链接,并未提供具体针对质疑事项作出实质性回应。
2、质疑回复函中-提到华为、华三等产品均满足招标采购参数,我们针对招标参数进行比对,华为产品并不满足此产品招标参数。
因核心交换机与wifi汇聚交换机搭配使用,应采购同一品牌,经查询华为、新华三、锐捷、迈普、迪普、万网、TP-LINK、思科等品牌,若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核心交换机与 wifi 汇聚交换机的要求参数,仅有锐捷 RG - S7805C 框式园区核心交换机与锐捷 RG - S6120 系列核心汇聚网络交换机满足要求。
故福航电子投诉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核心交换机设备高度为 ≤ 4U,市面上核心交换机设备高度为 4U 至 16U 之间,故满足此次招标的核心交换机品牌较少,请采购单位修改核心交换机与 wifi 汇聚交换机的要求参数,以满足市面上不少于 3 种品牌核心交换机满足招标需求。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供应商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盘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盘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盘锦盘山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