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见》也明确,转型小贷需要确定股东及出资金额。《意见》给出了三种增资方式,一是网贷机构原有股东增资;二是积极引进有经济实力的新股东,网贷机构原股东仅包括自然人股东的,要求引进有实力的法人企业作为控股股东;三是鼓励经营团队、业务骨干入股。
上述互金行业从业人士表示,无论是上市公司融资,还是原有的股东从外部引进一些新股东,都是比较难的。股东会看重你的利润率、商业发展模式等等,而现在的股东普遍有两种,一种是互联网巨头,自带资金、流量和场景,还有一种就是金融机构,可能是一些地方的中小银行,他们很多会有这方面的业务需求。
李鹏飞认为,P2P要转型小贷,除了要符合杠杆率的要求,还要充分保护出借人利益,做到风险可覆盖。可见,最终能够转型的,还是一些有实力的平台,对于一些经营能力不佳,风险无法覆盖的,可能更多还是考虑良性退出。
他表示,意见如果能够良好落地的话,那么P2P行业中风险较小的一部分平台将转型为类金融机构,那么剩下的平台,再进行试点的意义就不大了。也就是说,未来P2P作为金融牌照发放的可能性也就不存在了。
此次《意见》也明确了转型期限。网贷机构转型为小贷公司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存量业务规模在50亿元以上且借款期限大部分在1年以上的网贷机构,转型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上述美股上市金融科技公司的资深从业者表示,对于《意见》业内并不觉得突然,实际上很多机构早在2018年就开始谋求转型,对于实缴10亿元这些门槛,大家也很清楚,符合条件的P2P其实已经早早谋划了,时间上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没有什么差别,不能满足的机构也很难在这短短的一两个月内找到转型方向。
此外,《意见》还指出,转型后的小贷公司支持接入征信系统和将失信借款人纳入征信系统。
对此,一位北京互金行业从业人士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现在绝大多数平台接的是百行征信,如果上了央行的征信,可预见的是,行业资产质量会有明显的提升,不用去用高利率覆盖风险的话,费率也可以有明显的下降。
《意见》提出,因转型新设立的小贷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融资工具、融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
上述从业者表示,这样一来,行业会从过去“野蛮生长”的状态下有所收敛,不能想做多大就做多大,而是受到严格监管和限制。而对于发行ABS等非标,会更依赖股东实力和资产质量,这两点也是未来转型成功的小贷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认为,《意见》为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提供了制度依据,会加速网贷平台转型清退。同时,由于网贷平台与小贷公司两个身份是不兼容的,网贷平台要么继续等备案,要么加快转型小贷公司,前者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后者则相对清晰明确,预计绝大多数网贷平台都会加入转型小贷公司的阵营中。
薛洪言表示,网贷平台转型小贷公司有两个难点,一是转型门槛,即能否在合规性、资本实力、清退安排等各方面达到转型要求,拿到临时牌照;二是转型后的经营压力,又可分为杠杆约束和区域约束,杠杠约束是指由资本金确定的贷款余额上限,区域约束是指未能拿到全国经营牌照的机构面临的经营区域约束,这两个约束叠加,预计大多数机构的放贷空间会大幅萎缩。
虽然对于大多数机构来说,这份《意见》预示了自己的前景并不乐观,但也有从业者认为,《意见》出台会提升行业的环境,扭转行业口碑。
“《意见》的要求是以后只能拿自己的资金或者ABS的东西去放贷,而不允许公众集资这个行为发生,对于行业来说,有点断臂求生的意味,意味着P2P模式肯定是落幕了。后面大家能拿到不管是临时牌照还是正式牌照,这个持牌经营的过程当中,无论是费率还是催收等问题,都会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对于整顿行业环境,重塑行业口碑来说,是有利的。”该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