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们都在关心中国最有钱的人;今天,我们都在关心美国最有权的人。蚂蚁上了热锅,特朗普也成了那个点球打在横梁却急于庆祝的选手。
美国大选还在胶着,看着架势估计,两边都不是善茬,都不准备轻易妥协。
从特朗普新任命的大法官在参议院的投票,到两党在选举中的较量,再到两边支持者的对立,美国人在政治立场上加剧分裂
但与此同时,他们在反市场的态度上恐怕又有些高度一致的地方。
最明显的恐怕是反垄断问题了,整个 20 世纪,以及 21 世纪的这些年,虽然学术界有些反思,但美国政府在反垄断问题上几乎没有什么改进。
后来美国司法部正式对谷歌提出反垄断诉讼,指控这家互联网巨头通过非法商业操作,扩大自己在搜索和广告市场的主导优势,阻碍竞争并且扼杀对手。
司法部副部长罗森表示,如果美国政府不起诉谷歌,美国会失去下一波创新,可能再也见不到下一个谷歌。
美国司法部在诉状中提到,谷歌每年向苹果、三星、摩托罗拉等智能设备厂商,以及Mozilla和Opera等浏览器厂商支付数十亿美元,将谷歌搜索设置为默认搜索引擎,并且阻止他们与谷歌的竞争对手达成合作。
「谷歌有效持有或控制着搜索渠道,占据着美国搜索流量超过80%的市场份额。智能手机94%的搜索都是通过谷歌进行的。」
市场份额大了,就阻碍了别人进入这个市场,就阻碍了竞争和创新,这就是美国政府反垄断的基本逻辑。
所以他们的目标是谷歌的市场份额不能太大,通过拆分谷歌来降低这种市场份额也不是没有可能。
和美国司法部一道参与起诉的还有 11 个州,他们共同发表声明称,「我们对调查中的跨党派合作以及与联邦司法部的合作感到满意。无论对联邦还是州反垄断部门,这都是一个历史性事件。我们将共同保护科技行业的竞争和创新」。
看得出,他们对起诉谷歌这事引以为豪,好像是为了美国的未来而起诉一样。
然而正如我们在诉状中看到的,谷歌的市场地位也不是白来的,是需要向苹果、三星、Opera等智能设备和浏览器厂商支付数十亿美元的,而且是每年都要支付。
很明显,这背后的逻辑是苹果、三星等企业认可谷歌的产品和服务,所以将谷歌的产品放在自家产品中更显眼,也就是默认使用的位置上。
这样做有什么错吗?并没有。而且这些厂商之所以这样做,那也一定是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才行。
谷歌的产品如果质量不行,苹果等厂商还放在自家产品默认使用的位置上,虽然给钱那也可能会砸了自己的招牌。产品质量、消费者认可和付费推广,三者缺一不可。
所以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谷歌扩大市场份额的过程中,我们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受害者在哪里。
正如谷歌首席法律官沃克表示,「人们使用谷歌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不是他们被迫使用,也不是没有选择方案……司法部的诉讼依赖于存在疑问的反垄断论断,对于帮助消费者毫无助益。而且它只会人为抬高低质量的搜索方案,提高手机价格,让消费者更难使用搜索服务。」
美国司法部门并不理会这些,在没有受害者的情况下,依然坚持起诉,那就需要有另外一套话术和说辞。所以在他们看来,谷歌是市场竞争和创新的绊脚石。
不起诉谷歌,美国将来就没有了创新。可很显而易见的一个问题是,今天创新和赚钱能力都超强的谷歌,当年是美国政府通过起诉的方式鼓励创新出来的吗?
另一方面,以搜索引擎为例,作为消费者总要使用一个搜索引擎吧?
市场份额大就要被起诉,阻止谷歌占有如此大的市场份额,这背后的真实含义其实是,让消费者选择使用他们本来就在最开始放弃使用的搜索引擎。
也就是说,消费者一开始选择谷歌的搜索引擎,美国政府这么一搞,非要让消费者使用原本就在市场自由竞争中失利的产品。
这叫保护市场竞争的失败者,哪里叫什么保护创新?市场创新的成功是因为得到了消费者的任何,而不是因为得到了政府的保护。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美国政府起诉 IBM,原因是掠夺性扩张和垄断性定价。
九十年代末,美国政府和 19 个州共同起诉微软,理由同样是因为微软市场份额太大,当时非要拆分微软。
而差不多二十年后,谷歌重蹈微软覆辙。而目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正是20 年前代表州起诉微软的诉讼律师。
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美国政府和法律界对反垄断的认识极其肤浅,误解却极为深彻。
如果没有既懂经济学又精通法律,又有相当影响力的人出来给谷歌站台辩护,谷歌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
所以我们说,至少在反垄断问题上,如果观念不向正确的理论靠拢,谁当选都不会改变谷歌的命运,当然也不会改变美国日渐分裂和下坡的现实。
2020年11月05日
本文首发深圳特区报理论版,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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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
Kuzma Petrov-Vodkin,Fant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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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以上全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