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湖因其水质优良,环境优美深受泳者的喜爱,无论冬夏,都有人在此畅泳。但红花湖是一个水库型湖泊,水深达28米,水面水下温差大,容易引起抽筋,一旦溺水非常难以救援。
为减少悲剧事件的发生,红花湖景区管理处在湖边设立了禁止游泳的告示牌,也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劝导,但因无法可依,无权强行制止,威慑力不足,鲜有泳者听劝。
2019年8月27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该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可颁布施行。这是惠州市表决通过的第五部地方性法规,是惠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迎来的历史性时刻。
2019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2019年10月30日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今天已经是条例实施的第八天了,但有不少的网友发帖称有人不听劝阻,执意要下水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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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游泳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垂钓、非法捕捞水生动植物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两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说游泳锻炼身体是好事
但小编还是要在这里呼吁一下
请到正规场所游泳
生命只有一次
切勿到水库、池塘等危险地方游泳
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疫情期间尽量待在家中
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