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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视角看“辱母杀人案”:“血性男儿”为个人权利伸张赋正义?

女权之声  · 公众号  ·  · 2017-03-28 22:09

正文

山东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在短短几天内成为了新闻爆点。


随着讨论愈发升温,以及各大媒体的持续跟进与发言,最终舆论的方向基本上变成了两种:于欢被判无期引发是否量刑过重,正当防卫是否成立;以及,人情与法律之间是否存在冲突。


相信有很多人在阅读了这么多报道与评论后都会产生一种说不上来的不适感。如果稍稍总结现有的讨论,我们可能很容易发现,人们对所谓“人之常情”和“士可杀不可辱”传统的理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性别观中对于阳刚、诉诸暴力男性气质的“共识”。




于是,黑社会也好,警察、法律也好,触犯到的那一部分“为人的尊严”,一下子与“孝道”、“男子气概”、“保护欲”等捆绑了起来,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凸显出“人情”的正当性,激发起人们共同的强烈感情。


在一篇微信文章《如果新闻主角换一下性别,你的看法会有不同吗?》中,作者提出主角刻画、尤其是性别因素经常是一起事件能否引发共鸣的重点:


回到事实本身,新闻当事人的母子关系存在着三个特征,吻合了国人关于孝子烈女的传统印象:


1.母亲是受害者;

2.坏蛋用带有性意味的手段污辱母亲;

3.儿子无辜。

 

这三个特征同时存在,儿子的反抗才显得那么符合人伦道德,公众才会从情感上支持儿子。


假设债务人是父亲,黑帮讨债,对男性,只能是肉体折磨,即使被打得遍体鳞伤,尽头是死亡(债务人死亡,不符合高利贷债权人的利益)。文章里的“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这11个字所留下的想象空间被填补上,整篇新闻建立在事实准确的基础上,没有了貌似没有尽头的精神折磨,缺乏了对比阅读和言外之意的想象空间,读者的同情心反而没有那么容易被唤起。

 

如果“于欢案”里,儿子刺死了辱父者,你的看法还会这么强烈吗?


假设这篇新闻是“女儿刺死辱父者”,会不会唤起比“于欢案”更多的公众支持?





公权力失职、甚至助纣为虐让人愤恨不平不假,然而在追究各方责任之外,是什么能如此大范围地激发“众怒”,更加值得人玩味。

 

这也让人想起几年前一男子因眼见妻子被强奸却未反抗,当时各路报道将他称为“史上最窝囊丈夫”。



性别专家荣维毅在当年的文章《坐视妻子被强奸,丈夫为什么“窝囊”?》中曾经指出过,这种对于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当然有些时候也包括母亲)的期待是传统陈腐的性别观念,将个人置于险境的真正矛盾应该是“人民生存和法治环境的恶劣”:


该案发生后,杨武自己、他的母亲和妻子,警方乃至社会舆论,都认为他“窝囊”,“不是男人”。这种认知是基于传统社会性别规范对男人的要求。男人最大的耻辱是自己的妻子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被动还是主动),对此男人应该起而抗争,不反抗就不是男人。但在实际生活中,男人处于不同境况、出于各种利弊的权衡,并不都能做出反抗姿态,在很多情况下是忍了,表面看显示了生活态度和生存策略的多样性,实质是显示了权力关系的不对等。……该案的发生,不是因为杨武胆小怕事和“窝囊”,而是人民生存和法治环境的恶劣。

 

那么,为什么时至今日,人们仍然更常用性羞辱来作为侮辱一个女人甚至她所“隶属”男人的极端方式?当一个男人面临至亲——尤其并且通常是女人——遭受侮辱,无所作为就是“窝囊”,愤而还击就是“血性男儿”,这样的说法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女声近日于微博上发起了相关话题的讨论,有很多网友也分享了非常精彩的见解: 


 

@小火慢钝:今天实在是受够了首页上飘着的无数“辱母”、“真男人”字眼,好像这个案子里最重要的是母亲受辱。在我们讨论母亲受辱的时候,到底是讨论母亲的人格,还是她作为人妻人母的性贞洁?为什么要强调案中杀人者的“真男人”特质?我们到底是在要求公正,还是只是重复对两性的刻板印象?


知名学者易中天近日发文《血性男儿哪有罪?刺死辱母者既是正当防卫,更是见义勇为》

 

@苏梦真真真:在部分义愤填膺者的概念中,女性最大的耻辱来自于性侵犯,而男性最大的光荣在于保护一个女性。看起来感天动地的故事里其实隐含这样一种逻辑:女性是一种软弱无力的男性附属品,而贞洁是她唯一珍贵的东西。

 

@执者失之Anastasia:只是换了一样东西什么东西都变了,性别就像数学等式中的自变量,所有的因变量都会改变。两种x导出的y差距如此之大,这样一说你就知道男性和女性距离平等还有很大的距离。世界绝对需要从另一个x发出的声音。

 

@好像是个cv的洛丫姐姐:公众普遍对“母亲”有只有在保护孩子时是不可估量的,其他情况则是忍辱负重、柔弱可欺的印象。因此这件事中母亲的角色因为儿子被拿捏似乎在人潜意识中成为没有任何武力值必须接受帮助不可的存在,同时所谓的母爱伟大等枷锁也在潜意识里作祟,我认为这两点可能在无意中放大了儿子冲动杀人的必要性。

 

@凌漠_solo:如果换成受辱的是父亲呢?还会像现在这样飘满辱父么?究其根本,物化羞辱女性,不把女性当人看的是整个男性群体。辱母,看起来似乎让人很气愤,尤其是男性,瞬间爆棚的荷尔蒙。但其实潜意识是女性是男性的私有财产,女性弱小需要男性的保护,而你侮辱侵犯了我的私有财产,必须奋起反击。若是事件中儿子换成女儿呢?大家又是否会像现在这样到处充斥着雄性荷尔蒙为他/她抱打不平呢?为何人被胁迫至此所遭受的种种非人非法待遇,所做出的正常应激反应要冠上辱母以示其正当性?

 

 

@好像是个cv的洛丫姐姐:我觉得中国女性缺乏“冲动”教育,可能同一问题对于男孩是血气方刚有义气,对于女孩子是小心眼不守规矩。比如这件事,很多人的话潜意识里在表达因为他是儿子所以这样做没有错,那么如果换成女儿呢?从小到大女孩子更多地被人教导要守规矩不添麻烦,却没有类似讲义气等超脱规矩甚至法律的鼓励教育。另外一个角度则是,女性角色总是在复仇或营救行为中被赋予客体角色(母亲救孩子除外),这点也增加了儿子复仇的正义感。这种印象主要来自于性别刻板印象,也正是这种刻板印象阻止了女性多样化发展。

 

@吕频 :都在为【血性男儿】抱不平还说这是【孝】。诉诸男性气概的目的是将暴力,冲动,基于羞耻的过度报复欲,都正当化。可见其“正当防卫”主张的还是大男人,一个圣战者,因为共情了大家的悲愤而高贵起来了的那种。就个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抗议如果不包装上这些情感就没办法动员人,因为那些智性的语言都被抹黑和翦除,只能召唤已经情感结构化了的阳具中心思想,把一个人的反抗刷成所有人的羞耻与正义。至于所谓“孝”的说辞,是给明君圣主上贡自证孝就是忠于国所以有理由求个开恩,那些说“大清以孝治天下这样的人应该嘉奖”的人好像不是开玩笑。



或许又要有人冲出来骂“女权癌”们蹭热度了,但毕竟,这个案子的起因是建立在一起对女性的暴力事件之上的。很显然,在如何让每个个体能够不心怀恐惧地生活在一个正义的环境中,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与此同时,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检视自身迸发出强烈情感中的性别盲区,也许会更好。




编辑| 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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