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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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24日 青岛 “信贷担保业务热点、疑难法律问题精讲”专题研修班(最新升级版)

信贷风险管理  · 公众号  · 财经  · 2017-08-27 20:20

正文

开讲啦风险管理能力是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从事信贷、担保业务机构的核心生命力,法律风险管理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在法律方面出了问题往往是致命的,很多信贷机构因为忽视法律风险的管理而给自身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上述机构面临的法律风险有其特殊性,只有既懂信贷业务又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才能把其讲清楚。法律是规范和严谨的,容不得半点含糊!我们发现,对于很多法律问题,上述机构的认识是模糊的,比如:



民营医院或民办学校能否做保证人?

借款展期和借新还旧需不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银行能否将单笔不良债权转让给非金融企业或个人?

当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如何处理?

当被执行人存在多个债权人时,如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和分配等。

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为了有效提升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P2P网贷等机构管理法律风险的能力,我们特举办本次法律实务培训班,授课老师孙自通老师本身是律师,专注信贷、担保领域多年,孙老师不仅精通法律,对信贷业务流程也有详细的了解和实操经验,孙老师在本次授课中会结合信贷业务流程对信贷业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解读,孙老师将信贷法律风险浓缩为100多个问题,让您对信贷法律风险有一个全面透彻的了解。


还在等什么,赶紧报名参加吧!




课程大纲






模块一 信贷与信贷法律风险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亚里士多德


问题1:仅有转账凭证能否认定成立借贷关系?

问题2: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法院会如何认定?(现金交付)

问题3: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为借贷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如何?(名为买卖,实为借贷)

问题4:约定固定收益的投资协议,可否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

问题5: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支付”的认定?

问题6:夫妻一方借款,能否要求其配偶共同偿还?

问题7: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问题8: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9:假公章和冒名签的法律后果分析及防范?

问题10: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公司做共同借款人,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11:冒名贷款和借名贷款法律风险及防范?

问题12:分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问题13:独立担保在国内商事交易中是否有效?

问题14: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未按照《公司法》16条做出相应决议是否有效?

问题15:如何更好的约定债务范围和担保范围?律师费能否由败诉方承担?

问题16:担保无效及其法律后果?

问题17:对原有借款结息后重新签订新的借款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18:借贷纠纷中的举证责任?

问题19:债权转让的话,口头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问题20: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偿还借款利息的行为如何认定?

问题21: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能否抵消?如果债务人在本机构有存款,银行能否直接扣划?

问题22:债务转移及债务加入的法律问题?

模块二  保证担保法律风险

问题23:只是在借款人处签字,但未明确保证人身份,保证关系是否建立?

问题24:国家机关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

问题2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提供保证担保是否有效?

问题26:民营医院或民办学校能否做保证人?

问题27:支行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问题28:分公司未经总公司授权提供担保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问题29:企业法人职能部门签订的保证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问题30:共同保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问题31:保证期间的性质?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衔接及转换?

问题32: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上签订,其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33: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问题34:如何理解最高额保证担保中的决算期、最高限额、保证期间?

问题35:保证合同无效的常见事由及法律后果?

问题36:债权转让的,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37:主合同内容变更如加重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38:主合同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是否继续承担责任?

问题39:以新贷偿还旧贷,保证人是否免除保证责任?

问题40: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否既申报破产债权,又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问题41:债务人构成骗取贷款罪,保证人是否用承担保证责任?

附:借款人涉及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刑民交叉。

问题42:起诉时能否只起诉保证人或借款人?

问题43:如果只起诉借款人,之后还能否对保证人另行提起诉讼?

问题44:保证人在主合同当事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提供担保,担保是否有效?

问题45:借款没有到期,保证人死亡,能否用保证人的遗产承担相应责任?

模块三  抵押法律风险

问题46: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问题47:抵押未登记,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48:抵押登记手续记载的债权数额与抵押合同中的数额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问题49:如何应对抵押人倒签租赁合同对抗我们的抵押权?

问题50:当债务人自己提供的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并存,是否需要先处置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物保和人保并存)

问题51: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是否必须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问题52: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有房屋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53: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是否有效?

问题54:社会公益设施抵押面临的法律风险?

问题55:集体土地和农村私房能否设定抵押?

问题56:分公司以其名下财产抵押法律效力如何?

问题57:划拨土地能否办理抵押?拍卖划拨土地有什么要求和限制?

问题58:办理房屋预抵押登记是否有优先受偿权?

问题59:消费者优先权、工程款优先权与在建工程抵押风险控制?

问题60: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61: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转让抵押物的效力如何?

问题62: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及实现路径?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是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

问题63: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问题64:抵押权人未按照物权法202条的规定在主债权诉讼内行使抵押权,抵押权是否消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行使抵押权的期限是否往后顺延?

问题65: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否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顺延?

问题66:同一抵押物上多个抵押权的实现顺位!

问题67:房地一体原则对抵押权实现的影响。

问题68:最高额抵押面临的主要风险?——法院查封风险的防范

问题69:浮动抵押的操作要点?

问题70:房屋抵押贷款中全委公证(授权解押和过户)的运用及风险。

问题71:未在诉讼中确认抵押权的法律后果?

问题72:优先于抵押权的权利都有哪些?

问题73:抵押物被拆迁,拆迁人有无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未通知抵押权人,擅自将拆迁补偿支付给抵押人,抵押权人能否要求拆迁人给予赔偿?

问题74:抵押权人同意开发商预售,是否丧失抵押权?

问题75:主债权转让,抵押权是否一并转让?是否需要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模块四  质押担保法律风险

问题76:股权质押操作要点及常见风险?

问题77:应收账款质押操作要点及常见风险?

问题78:存单质押操作要点及常见风险。

问题79:能否通过直接变卖的方式实现质押权?

问题80:如何理解保证金质押中的“特定化”?遇到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保证金账户,如何应对?

模块五  合同签订及贷款发放法律风险

问题81:格式合同的法律风险不能忽视。

问题82:在合同中约定的送达地址能否作为法院司法送达的地址?

问题83:争议解决方式选择诉讼好还是选择仲裁好?

问题84:合同填写及盖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问题85:合同只盖公章未签字是否成立?

问题86:不是由出借人而是出借人指派第三人将钱打给借款人,是否有法律风险?——支付环节风险汇总。 

问题87:关于民间借贷的几个问题?

(1)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2)如何理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的24%和36%?

(3)出借人预扣利息如何处理?

(4)约定复利是否有效?

(5)法院是否支持超过24%的逾期利息、违约金?

(6)自愿支付的超过24%的利息法院如何处理?

问题87:强制执行公证的两个不容忽视的风险?

模块六  贷后及清收中的法律问题

问题88:借款人经营状况恶化,出借人能否提前收回贷款?

问题89:借款人未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能否提前收回贷款?

问题90:展期的法律风险汇总?

(1)如何理解展期性质?——展期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还是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2)逾期贷款能否办理展期?

(3)已经展期过的业务能否再展期?

(4)抵押物被查封的债权能否办理展期?

(5)主合同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6)主合同展期,抵押登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问题91:借新还旧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和质押登记?

问题92:以物抵债操作要点及风险?

问题93:让保证人或第三人承接债务的操作要点及风险。

问题94:商业银行将不良贷款单笔出售给非金融企业或个人?

问题95:如何利用支付令回收债权?

问题96:如何行使履行撤销权、代位权。

问题97:对于财产保全最新司法解释的解读!

问题98:唯一一套房真的不能执行吗?

问题99: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先查封如何处理?

问题100:多个债权人如何处置和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个人+公司)

问题101:已经被法院查封的被拍卖房屋是否需要解封才能过户?

问题102:未经轮候查封法院同意,在先查封法院能否处置查封财产?

问题103: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问题104:借款人所有的房屋已经出售但暂未过户,法院能否查封并拍卖。

问题105:关于最新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及操作要点。(评估价、保留价及是否接受抵债等问题)

问题106:拍卖前法院需不需要通知抵押权人?

问题107:抵押权人如何在拍卖程序中实现抵押权。

问题107: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

问题108:如何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问题109:债务人通过恶意诉讼对抗我们执行,如何应对?

问题110:关于强制报告财产制度。

问题111:如何利用限制出境等措施?

问题112:关于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运用?

问题113:常见执行异议类型及处理。


讲师简介


孙自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专注小额信贷、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领域,年授课百余天,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孙老师曾经接受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泸州银行、甘肃银行、日照银行、长安银行、曲靖银行、上饶银行、德州农商行、武汉农商行、济宁农商行、内蒙古省联社、德阳信用联社、通辽科左后旗信用社、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以及超过半数的省级小贷协会的邀请讲授实务培训课程,授课内容深受学员好评,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为国内知名信贷、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权威风险管控专家。


收费标准


培训费:2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专家费、场地费等费用 )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培训时间、地点


2017年9月23日—24日,青岛


报名咨询


王老师

                

手   机:13683397058(可加微信)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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