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云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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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一流】以“小改革”护航“大民生”!永仁县法院这样做→

云南高院  · 公众号  ·  · 2024-06-06 20:57

正文


近年来,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人民法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人民情怀,通过一系列“小改革”措施,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改革促发展,着力优化发展软环境

永仁县法院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不断丰富法治化营商环境新亮点。


服务特色林果产业强发展。 设立哲林芒果产业法律服务点暨“无讼企业”示范点,发布普法提示交易风险,落实好“服务促进花果蔬菜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服务和促进永仁县“一县一业”特色产业发展。


服务“幸福里”社区更幸福。 依托“幸福里”社区法律服务点的“幸福”调解工作法,为企业及务工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共商园区发展、共防风险隐患、共建平安社区。



服务闲置土地问题促转型。 通过深入调研、实地踏勘,分析历史遗留闲置土地问题中蕴含的法律问题,并进行专题培训授课,助力盘活闲置土地。从闲置土地的“存量”中挖掘经济发展的“增量”,为全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改革破难题,着力提升质效硬实力



抓实诉源治理。 召开深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推进会,推动更多法治力量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针对调解组织“不愿调”“不会调”“不善调”的问题,永仁县法院建立“一中心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成立“永仁县法院诉前调解指导中心”,建立“法官联村+多元解纷”机制,由8名员额法官一对一联系对接7个乡镇和行业调解组织,加强调解业务交流和指导,不断提高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办好个案。 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注重判后答疑、释法明理,促进纠纷化解“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案结事了,将《履行义务告知书》内容嵌入判决书中,主动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运用诉前保全、诉前鉴定、“渐进式”保全等多种措施,打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组合拳”。





以改革强基础,着力惠及更多老百姓

以需求为导向,守护“夕阳红”。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诉讼服务窗口”,完善适老型诉讼服务,充分保障老年人诉讼过程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结合赡养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促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呵护成长,托起“朝阳美”。 聚焦“法治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创设“小法官成长营”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品牌,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法治宣传活动,感受法治文化。利用模拟法庭,教育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离婚案件中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依法撤销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资格,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多措并举,倡导“家风正”。 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依法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为营造崇尚文明、反对暴力的社会风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向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润物无声,唱响“普法曲”。 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注重结合乡村实际和村民需求,选择贴近村民生活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讲解,录制法治小广播,将法治知识送到田间地头,有效提升了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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