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风华这个名字对资本市场中人来说并不陌生。2012年1月,谢风华及其妻子安雪梅被认定犯有内幕交易罪。谢风华被判三缓三,并处罚金800万元;安雪梅被判一缓一,并处罚金190万元。谢风华曾畏罪潜逃国外,被列为“红通”对象,在重重压力下最终选择回国自首。
然而,谢风华并没有就此收手。
2012年下半年,以谢风华为实际控制人的蝶彩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设立。还在缓刑考验期的他重起炉灶另开张,做起了“伪市值管理”的买卖。与阙文彬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价,为蝶彩资产和谢风华赚来了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的“第一桶金”。
双方从第一次会面,到操纵恒康医疗的违法行为完成可谓“短平快”。证监会上海专员办案件调查人员介绍,2013年3月,恒康医疗(原“独一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文彬与谢风华在上海见面,提出希望高价减持恒康医疗,双方议定通过“市值管理”的方式拉抬股价,实现高价减持目的。
当年5月7日,双方签署《研究顾问协议》,约定蝶彩资产作为研究顾问机构提供顾问服务,蝶彩资产根据在股价不低于20元/股的情况下减持2000万股恒康医疗股票的需求,提供减持策略报告和操作方案,蝶彩资产按减持成交金额的12.5%计提研究顾问费。
随后近两个月期间,谢风华提出了花样繁多的所谓“市值管理”建议。从拟定发展战略对外宣布、挖掘上市公司事项大量对外披露,到安排上市公司收购股东资产、“拉郎配”介绍重组资产等等,但其核心诉求不外乎脱离基本面拼凑市场热点,以影响投资者的预期和判断。
阙文彬采纳并实施了部分建议。涉案期间,恒康医疗密集披露数个收购事项,同时选择时点,误导性披露抗癌药物研发“重大进展”、日化产品即将上市销售等“利好”事项,影响了投资者判断和决策,恒康医疗股价应声上涨。2013年5月9日至7月3日期间,恒康医疗股价累计涨幅达24.86%,同期深证医药行业指数累计下跌1.91%。
2013年7月3日、4日,阙文彬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成功以20元/股均价减持恒康医疗,获利5162.1万元,协议约定的“市值管理”目标达成,随后,阙文彬按照约定向蝶彩资产支付了研究顾问费4858万元。
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明确提出了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但本应着眼于上市公司价值提升的市值管理被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曲解成了“股价管理”,进而把本应用在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上的功夫,用在了想方设法影响公司短期股价上。
上述调查人员介绍,调查过程中,谢风华坚称蝶彩资产与阙文彬签署的《研究顾问协议》是双方“市值管理”的文件。他还组织了所谓的“市场专家”、“学界精英”为他说话,对他所谓的“市值管理”行为和理念进行合法化包装。
事实胜于雄辩。虽然谢风华以“市值管理”专家自居,也确实对西方市场市值管理理论做过研究,但他的理论与行为之间并未呈现出一致性,属于“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本案是“伪市值管理”的典型案例。一段时间以来,“上市公司大股东+私募机构”的违法组合正是上市公司盛行的所谓“市值管理”运作模式。“伪市值管理”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践踏和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严重侵害。
“虽然目前对‘市值管理’这一新兴概念还没有明确界定,但相关市场主体应该有一个底线原则,即任何行为都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一旦突破底线,这种行为就只有一个叫法,叫作违法违规。”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