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公正、真理和理性只要不带有实践目的就是知识分子的价值。因此,对公正的崇拜只有坚持抽象的公正,才是真正的知识分子的态度。抽象的公正,这一人类精神的概念,只在自身中找到圆满,而不是在人间实现公正的努力中找到圆满,因为后者追寻的是人类至少是其中某一阶级的、幸福的、崇高的实践目标。这一努力一定因为各种不公正而或多或少地破坏了绝对的公正,因为自然(而不是社会)把理性的绝对公正与不公正根本地对立起来,因而它无法成为知识分子崇拜的对象。
公正要求人格是不可侵犯的,因为他是人。因而公正惟有在抽象中才能思考人。很明显,在具体生活中,如勒南所说的,大家都是人,本性上多多少少受益于"人"的权利。赋予每个人"他能想到的东西"(cuiquesuum),如果这样做是考虑到各人自然禀赋的高下不等,那么这就大大伤害了我们理解的公正观念。总之,公正观念包含抽象的观念。
公正是一种大公无私的价值,也是知识分子的价值。因为它的大多数崇拜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且会抱怨我泄露天机。公正是一所永恒的学校,它不是一个行动的原则;它是静态的,而非动态的;是规范性的,而非创造性的。在历史上,所有实践的结果都是在非公正中完成的。那些伟大的国家,除了极少数例外,都是奇迹,它们的建立是因为某些种族要压迫其他种族。然而这些伟大国家自身之内在形式上多少也建立起威权统治体制,也就是说是不公正的。对于那些向其成员们保证将来应该有更多公正的国家和至今仍在形式上如此许诺的国家(俄罗斯),也是不公正的。对于自由,我也持同样的观点。这是另一类知识分子的价值,它是人格的条件,但是它的信徒们-主要是民主派人士-不愿认识到它是一种完全否定的价值,它从没有被构造出来,所有在人间建立起来的国家体制,包括那些许诺自由的国家体制,实际上一开始就拒绝了自由。对于理性,我的看法也是如此。理性是一个批判和理解的原则,而创造的力量无可辩驳地属于非理性。但是理性诸概念的这一非实践的特征却是现代知识分子拼命拒绝的东西,这表明他们对自己的本质是多么地无知啊。
我以为,知识分子对待理性的态度其定义如下:"我拒绝为创造精神、创造天才和理智成果大唱赞歌,但是我却高扬总是保持自身不变的理性功能,对于理性而言,'进步'这个词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最反感的莫过于对那些大胆思想的顶礼膜拜(看看尼采、柏格森、索雷尔),他们嘲笑理性,体验的是英雄的忧伤,而不是神甫的安详。不过,我坚持颂扬理性作为最高主宰的地位及其不计结果的永恒性,同时继续知识分子的传统,忠实于他们在现实世界中的作用。我不相信苏格拉底、18世纪的伟大神学家们、波特罗亚尔的隐士们以及一般的教会会赞颂创造及其相关的狄奥尼索斯主义。普罗米修斯崇拜是世俗的崇拜,它有它的伟大之处。不过,我坚持认为,人们应该另选对象。"
至于真理观念,作为知识分子的价值,对它的颂扬则不需考虑其结果是好还是坏。曾有一位法国知识分子在一个小时的演讲中对知识分子的态度下过一个定义,他把真理置于现实的利益之上,这对于一个法国公民来说,特别值得称赞。他说:"如果有人出于爱国的、政治的、宗教的和道德的等原因竟让自己漠视真理,那么就必须把他从知识分子的圈子中排除出去。"(加斯通·帕里斯:《法兰西学院就职演说》,1870年12月)这就是说,知识分子必须拒绝一切爱国的、政治的、宗教的和道德的说辞,因为这些说辞是为了达到实践目的,它旨在歪曲事实。
同样,科学只有在不考虑任何实践目的而专门研究真理本身的范围内才是知识分子的价值。这就是说,这些今天叫嚷让科学为和平服务的学者们,因为他们的发现有助于人类的互相残杀,会自拍胸脯,自命不凡。其实,他们已不再是知识分子了。在那些召开各种会议主张思想"为和平服务"的作家们那里,好像思想不再只是思想,而惟愿为了任何目的"服务"似的。这些学者们似乎忘记了科学的道德价值不在于它的结果之中,因为这些结果能够带来非道德主义的罪恶游戏,而是在于它的方法之中,因为它的方法不顾一切实际利益而要求运用理性。
结论:
(1)艺术家的活动本质上是大公无私的,和科学一样,不同于物质的或道德的幸福的研究,也有别于人文主义的研究,它是一种知识分子的价值。
(2)轻视人间的幸福,高扬某些知识分子的价值,特别是公正价值,这些人的目的如果是为了"拯救自己的灵魂",那么他们也不是知识分子。
(3)和平是一种实践的善,因而它不是知识分子的价值。不过,用斯宾诺莎的话来说,如果它不是"没有战争"的对应词,那么它也可以是知识分子的价值。但是它必须是人类自愿的结果,即坚决克服民族利己主义(nonprivatiobelli,sedvirtusquoedefovtitudineanimioritu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