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呈现了一段刑法和刑罚的变迁史,以此探究西方社会为何从一种酷刑所带来的躯体惩罚转向了一种判处监禁的
“
温和
”
惩罚。他认为,我们之所以停止对人施以酷刑,并不是因为我们变得更开明、博爱,更尊重个体权益。相反,他宣称,
“
正义
”
的法典总是代表并实质性地施行了社会权力。
“
早期现代社会
”
与
“
现代社会
”
之间的区别并非后者更加文明开化;而只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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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晚期之前的惩罚包含着这样一种逻辑,它表达了在国王拥有绝对权力的社会中所存在的主导利益。惩罚在现代社会中以不同的方式实施,是因为现代社会是一个中产阶级社会,这个社会被中产阶级所掌控,而中产阶级所拥有的是同君主政体有所区别的议程设置。
因此,福柯之所以聚焦于惩罚的历史,是为了阐明权力从贵族向中产阶级的更广泛的社会转移与变迁。通过了解长久以来惩罚模式的改变,我们能够弄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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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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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初期以来,中产阶级是怎样通过一个双向进程而创造现代的主体性形式,并以此而维持其权威。这个双向进程包括:使个体人成为一个没有威胁的、从属性的政治
“
主体
”
;与此同时,又为其安置一种新的人格或身份。这种权力形式主要依靠生产知识
——
即一种对关乎个体行为与品格的
“
真理
”
的定义
——
而发挥作用,其目的仅仅是通过对正常状态(
normality
),对重要机构(如学校、医院,以及监狱式的感化院),以及对专业人士(医生、教师、法官,等等)的监督判断加以社会定义,而实现对个体的规训。福柯所讲述的故事,是从极端公开的肉体惩罚,转向对我们的自我心理感受的私密的、无形的规训。这种转换充当了一种操控公众(大众)的社会化形式以及可能出现的政治—经济思想的中产阶级策略。
通过挑战“自我”(
self
)是人类的自由空间与权利保障的观念,福柯试图消除关于政治
-
经济自由主义的备受珍视的观点,这一观点所强调的是个体的选择和自由;启蒙运动相信,知识即使没有积极反对社会不公,至少也可以是客观的,并可以同权力关系相分离;而所有的心理学观点都相信,我们拥有一个本真的内在人格,它是一个远离政治和市场的公共领域的“美学避难所”。
接下来,《规训与惩罚》借刑罚史来控诉启蒙运动和浪漫主义时期关于自我和社会的一系列观点。福柯并未将个人视为一种解放的工具,而是将其视为中产阶级利益预先为我们设置的陷阱。因此,福柯似乎提出了一种来自左翼阵营的批判性观点,即
1960
年代以来的文化政治是按照(伦理、种族、性、性别、环境等方面的)身份政治和自我表达的要求而组织起来的。在批判自我欲望受社会制约,被社会分化和经济不公所侵蚀的同时,福柯也对各种人文社会科学(它们往往以这些新的身份为关注点)作出了一系列的批判性探究。这种方法在文学研究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特别提到,在有一段时间里,个体天才和英雄式读者的私人愉悦成为了一个主导命题。例如,如果小说在帮助读者塑造其自我想象时,本身便成为了传递不公正权力关系的媒介,那又会怎么样呢?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所揭示的是:知识、权力和主体性是一个常常不为人觉察的规划。因为它的进程往往显得琐细而不值得予以抵抗。所以,这一规划常常于我们不知不觉间发挥作用。在本书中,我们试图使读者在第一次同这本充满挑战且令人激动的著作相遇时便倾注心力。为了帮助你适应,我们将遵循《规训与惩罚》的章节结构,并时常引用福柯本人的话语,这样,当你再次读到这些话语时,它们将显得不那么陌生和难以理解。我们试图使自己的阐述广泛而全面,但没有一本指南可以做到面面俱到。福柯是一位如此复杂的思想家,而《规训与惩罚》的丰富性也只有通过多次的阅读才能够发现。从理论上说,本书将有助于为那些《规训与惩罚》的未来读者们提供一个平台,通过阐明这部著作的总体架构及其段落含义,它将帮助你迈出第一步。带着这样的意识,在阅读(和使用)《规训与惩罚》以及福柯的其他论著时,你将感到更加舒适和自信。简而言之,这本指南应当是一个起点,而不是一个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