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我们第一次开始思考“货币是什么”时,恐怕很难马上想到一个毫无争议的答案。一种理论认为,货币是从古代盛行的以物易物的过程中自发浮现的最常用于交易的商品。另一种理论则提出,货币自古以来建立在国家权力上,其价值与金银铜等载体本身没有必然关系,而是国家权力所保障的社会信用的表征。历史证据压倒性地支持后者。国家、银行与货币可能就是难以分割的三口之家。前两者总是彼此需要,于是结合在一起产生了货币。
*本文为敦伦政经作者韩明睿为《货币野史》、《债:第一个5000年》、《人为制造的脆弱性》三本书撰写的书评,曾以《货币“本纪”》为题分两部分发表于《经济观察报》总第 786 和 787 期。
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如此表达其对“时间是什么”这一问题的困惑:“时间究竟是什么?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有人问我,我想说明,便茫然不解了。”哲学家们自他问出这个问题以来争讼不休,以至于时间哲学(philosophy of time)成为了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其实奥古斯丁的这番话用于货币也并无不妥。我们几乎每天都要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货币,或关于它的信息。然而
当我们第一次开始思考“货币是什么”时,恐怕很难马上想到一个毫无争议的答案。
自边际学派代表人物之一门格尔起,
论及货币起源的经济学家大多认为,货币,或至少“真正的”货币,是从古代盛行的以物易物的过程中自发浮现的最常用于交易的商品。
这种设想大致如下展开:人类社会在生产力非常低下的历史阶段,各家各户仅仅消费自己所产的粮食,使用自己制作的用具,各家的产出仅够温饱,差异不大。生产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成员们发现大家各有所长,有人更善于粮食种植,有人更擅长家禽饲养,有人更精通工具制造。各人便开始倾向于或专注于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领域,通过两两交换来获得其他产品。
但
人们的各种需求在多数情况下无法经由两两交换而满足。
对方恰好愿意并能够提供自己所需的东西,同时自己也能满足对方的需要,这种事情出现往往是巧合。但生活不能总是指望巧合。解决这个难题的最佳方式是——读者作为现代社会的一份子当然知道怎么办,这个常识几乎已经内化为我们的本能——
每个需要交易的经济主体都持有一种他人愿意接受的东西。
按照经济学家的猜想,世界各地的人们根据所在的不同环境,各自采用了一种或几种实物商品来充当这一角色。
这些物品应该具有不易变质,容易分割,便于度量数量、质量等性质。只要有个别人先发现这样一种物品很受欢迎,进而想出用它来间接交换的主意,他人便会纷纷模仿,使得这(几)种物品脱颖而出,成为普遍的交换媒介,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货币。
历史上最常见的这种物品是金银铜等金属。而近代大规模使用的纸币背后也必须有相应的贵金属支撑,否则便不是“真正的”货币。
身兼经济学家与中央银行家两种身份的 Charles Goodhart 发表过一篇重要论文(Goodhart 1998),将以上关于货币起源的设想称为 M 形式理论
,M 代表金属。
这一基本理论所衍生出的一点是,应该先有货币,后有我们现在所熟悉的意义上的债务关系。
如上所述,货币是在易货贸易中出现的,这一过程不依赖于债务关系。反过来,说甲欠乙多少钱,就预设了货币的存在。
这种受到经济学家欢迎的理论却饱受更注重挖掘历史材料的人类学家、钱币收藏家和历史学家的批评。他们认为,货币自古以来建立在国家权力上,其价值与金银铜等载体本身没有必然关系。Goodhart 将此称为 C 理论或 C 模型
,术语叫做名目主义(Chartalism)。
根据这一理论,货币无论是由私人性质的主体抑或政府机构发行,最终都靠政府信用支撑,其本身无论是作为物品或电子信号,都不会有什么“内在”价值,而只是国家权力所保障的社会信用的表征。
按照经济学家菲利克斯·马汀(2014)试图梳理和澄清货币概念的杰出著作《货币野史》(不无幽默的英文书名直译过来应该是“货币:未经授权的传记”)所说:“货币不是一种作为交易媒介的商品,而是由三种基本要素组成的一套社会型技术。第一条基本要素,是用来衡量货币价值的抽象价值单位。第二,是信用记录体系,它可以在个人或机构从事与他人的贸易时,跟踪记录他们的信用余额或债务余额。第三,是原始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的义务转移到第三方,来结清某些无关的债务。
”也就是说,只要一种社会事物集合了通用经济价值的概念、用来衡量和记录价值的记账制度和去中心化转移这三个条件,就称得上货币。既然这三个条件都需要超越小团体而覆盖全社会的运作,涉及产权保护与合约执行,就几乎不可能避免国家的参与。至于这种债务的载体是贵金属还是纸张抑或电子信息,反倒不那么重要。
菲利克斯·马汀《货币野史》
历史证据压倒性地支持 C 理论。
世界各地现有的考古证据表明,
货币最初临近出现前没有什么易货贸易,出现时也不是用于交易
,而是贡献于宗教和政治仪式,或是用作致人伤亡的赔偿,又或是成为方便记录贵族之间人情债的礼品,还有就是作为战利品收集铸造后发给将士充当军饷。这些场合显然到处可见国家的有形之手。
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2012)的《债:第一个5000年》一书对这些历史现象做了归纳记录。以第二种情况为例。一般无政府社会中对个体暴力的回应只能是自力救济,即血亲复仇。但这样双方家族很容易陷入轮番互相报复的恶性循环。要打破这一循环,恢复社会秩序,最有效的办法是有权威的第三方,即国家或贵族团体等国家的雏形,让其中一方(或双方)给出物质赔偿。这就可以在尚未出现分工交易的社会发明“价格”。如果杀死对方一个人的损失能以两头牛的代价还清,那么此后以牛或别的什么来给物品交易定价就不需要太多想象力了。这也意味着,
与 M 理论的推断恰好相反,债务的概念要先于货币出现
。(顺便说一句,这样的话我们或许会对“血债要由血来还”这个说法有新的理解和感受。)
另外,
易货贸易往往出现在政权倒台后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法定货币失去信用时。M理论第一难以处理已经习惯使用货币的社会“倒退”到以物易物的历史现象,第二个问题是这些分工化社会为何不能较快地演化出新的货币来。
大卫·格雷伯《债:第一个5000年》
货币理论若要站得住脚就必须能够解释,用作交易媒介的货币的制造成本为何一般明显低于币值。
纸币时代即是如此,现在的电子货币时代就更是这样了。
这对 C 理论来说不是难事。因为货币的背后是国家对暴力的垄断。
对国家来说,它一方面直接或间接地迫使人们主要使用这些实际发行成本极低的法定货币进行交易,以征收铸币税;另一方面,它承诺处理交易中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保护产权”这一服务。而对经济主体来说,一方面使用商业银行体系中的法定货币,交易会更安全;另一方面的动机是网络效应,在自己之外的大多数人都使用法定货币的情况下,一个普通人最优的选择就是随大流,这样挣得的货币容易出手,换回自己真正所需的商品。
这么一来,我们读到 Goodhart 在论文中对历史所作的如下总结就不会感到意外了:历史上出现过的绝大多数的铸币厂都是国家运营;少量私人所有的铸币厂,大多也有国家插手,由其规定铸币纯度并抽取税费。
而 M 理论首先在金本位时代必须将货币分层,判定黄金白银才是“真正的”货币,纸币、银行存款只是黄金的代表或衍生品,出于方便而被使用。但在纯正的金本位时期,即一战前西欧的几十年,黄金作为准备金往往不超过银行发行在外的货币总量的 2%。换句话说,如果要把交易中使用的纸币和电子货币都看作是黄金等“真正的”货币的代表物,那么我们不得不认为,前者中的绝大多数是伪币。其中哪些是,哪些不是?这个问题真的有意义吗?
历史上有些M理论的信奉者觉得这个问题不但有意义,而且很重要。他们认为货币的价值就“应该”等于所含的贵金属的“价值”,否则便是欺诈。《货币野史》描述了这一货币思想的代表人物洛克发挥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将其付诸实施,要求硬币都必须“足重”的后果:“整个工作从流通环节中回收了大多数现存的硬币,重铸后返回流通环节的硬币数量则减少了。而且由于新的、足重的硬币在国外作为银块的价格依然高于其在英格兰作为硬币的价格,很多新硬币立刻被出口了。市场上的硬币立刻出现了极度短缺。通货紧缩出现了:商品价格下跌,商业信心受挫,贸易活动萎缩。”
此后人们很少再犯这个错误。
商业社会中使用的货币在二十世纪甚至从金本位逐步过渡到了纯粹的信用货币。
尼克松于 1971 年 8 月 15 日宣布美元与黄金脱钩,切断了金汇兑本位制下世界主要货币与黄金的最后一点联系。
这一天世界并没有因为主要货币不再“代表”背后的黄金而立刻崩溃。事实上,
人们继续使用这些货币进行支付和储蓄投资。
M 理论对此能说些什么?莫非现在我们使用的货币 100% 是伪币了吗?相反,对于 C 理论来说,二十世纪的这一进程只是使货币更清晰地显露出了它的本质而已。十九世纪下半叶西欧的“纯粹”金本位是货币历史中一段同样未完全摆脱国家的影子,但由于当时地缘政治和技术条件的机缘而让银行及少量大客户以黄金作为储备用于相互结算的商业惯例放大了影响的特殊时期,不能仅仅由此得出太多普遍性的结论。
统一的法定货币在主权国家兴起,其中有国家强制要求私人交易使用这个因素,不过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一般只有法定货币可以用于纳税。
哪怕我们忽略纳税的政治意义,也要意识到政府几乎总是各国中最大的经济主体,其开支占 GDP 的比例少则一两成,多则五六成,并且往往靠赤字为此融资。没有多少供应商和债券投资者在结算币种问题上会执意不愿配合这个重量级客户另外统治者个人也许不是最讲信用的借款人,但政府的债务问题毕竟还有可能靠将来强制征更多税来解决,并不必然比其他借款人更没希望,而人们恰恰经常还需要政府为其追偿其他违约者的债务。
政府作为法律纠纷主要仲裁者将法定货币单位用于确定判决中的赔偿金额,也有助于巩固法定货币的地位。除非法定货币的通胀率和汇率波动实在离谱,否则法定货币的潜在竞争者就算在没有被强令禁止的情况下也会被边缘化。
最后,当M理论的支持者绝望地举出诸如监狱中囚犯们私下以香烟作为交易媒介换取其他物品等自发形成的“货币”的例子时,C 理论学者大概只会轻松地回答说,这差不多相当于指控有人犯了使用化学武器的罪行,而实际上涉事的只是几盒老鼠药。
货币理论还必须解释的另一事实是,商业银行能够在一定限度内通过发放贷款、购买债券等方式创造货币,不用每次都获得以央行为代表的国家机构的专门许可,但每次都一定是出于借款人的需求。
借款人则可以用新创造的货币来投资生产,在未来创造出真实的财富,还款时消灭货币。被创造出的货币交易给他人后,新的持有者也就和其他人一样能够再换回未来的这些财富,从而补偿自己向借款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与很多人的印象不同,银行并不是用现有存款来发放贷款,而是在发放贷款时,在自己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加上这笔贷款,同时在负债方增加对借款人相同金额的负债,即借款人在银行的存款,从而“凭空”创造货币。
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中,这一行为当然无须征得政府部门的同意。即便在央行通过直接限制每家银行贷款规模来执行货币政策的国家,银行也有在限额之内创造或不创造货币的一定自由。
这也就是为什么金融危机之后的量化宽松等使央行资产负债表大幅扩张的货币政策没有带来恶性通货膨胀。宽松货币政策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大幅增加。但非现金的准备金虽然叫“基础货币”,却不像商业银行存款和现金等被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一样能够直接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其实,准备金从概念上来说就是用于经济主体之间最底层的债务清算。
现金是央行发行的公债,存款是特定商业银行的私人债务。
不同的私债以及公债私债之间转换时,就需要清算。现金用于储户和银行的清算。当储户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就是用银行对自己的私债换回了原本由银行持有的央行公债,相应金额的私债关系就此消灭。银行之间清算用的是央行的另一种公债,也就是存款准备金。
传统意义上的银行挤兑(bank run)是储户集中地到银行提取现金而银行现金储备不足。
2008 年金融危机则是参与货币市场的各种金融机构由于恐慌而纷纷从并非传统商业银行但同样短借长贷的“影子银行”赎回资金,使得货币市场几近冻结,并波及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危机开始后一些大投行火速变身商业银行,享受到美联储援助项目和贴现窗口的保护。全球各大央行还从金融机构购买资产扩张基础货币,目的首先就是为了让后者的资产负债表足够健壮,相互之间清算债务时能有足够的流动性保障支付,不再出现机构对机构的挤兑。
正是基础货币与普通货币创造一半姓公一半姓私的分裂和交缠,促成了二十世纪以来多次金融危机的爆发。
这也就提醒我们不要忘记国家与银行的共生关系。
经济学家查尔斯·凯罗米里斯和史蒂芬·哈伯(2015)在《人为制造的脆弱性》这一研究银行业历史的重要著作中指出:“
每个民族国家都有某种形式的政府特许银行。共产主义国家有,民主和威权国家有,甚至最低劣的盗贼统治也有
。”一个国家的银行体制是政府、银行内部人、外部股东、储户、借款人和纳税人这些利益团体角力的产物。
查尔斯·凯罗米里斯、史蒂芬·哈伯《人为制造的脆弱性》
近代国家建立,商品市场扩展和银行体系成型,实际上是卷入了统治者、商人和金融家的同一个历史进程的三个不同侧面
:“统治者需要商人构建商业网络,从而将整个国家黏合在一起,并缴纳税款。商人需要统治者提升实力,统治日益强大的国家,捍卫贸易路线,确保日益复杂的合同的执行。商人和统治者都需要金融家:商人需要金融家创新并管理金融工具,以支持完成远距离的贸易;统治者需要金融家为战争融资。对于金融家而言,需要国家来确保其合同执行,无论是金融家之间的合同,还是与商人或外国签订的合同。”
这就是以早期英格兰银行为代表的特许银行出现的历史背景。
英格兰银行作为私有银行成立并成为王室主要债权人后,英王原本混乱和不可持续的债务得以公开、透明和长期化,由此重塑信用,降低利率,建立强大的海外军队,开拓和保护贸易航线。而英格兰银行则先后享有了金匠和乡村银行等金融机构从未获得的特权,如不受银行合伙人数限制,票据业务不受地域限制,以及垄断发行用于纳税的法定货币等。商人们后来则迫使英格兰银行在伦敦之外开设多家分行并对小银行提供票据贴现等服务,使英格兰银行演变为按照白芝浩准则(Bagehot's Dictum)在危机时要求用良好的资产为担保并以惩罚性的高利率向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充分流动性的最后贷款人,直至20世纪以来担当的央行角色。
而美国的特许银行在数量上主要是州特许银行。颇为惊人的是,迟至20世纪80年代,各州为了阻碍信贷资金流出本地,大多禁止银行跨州甚至在州内开设分行
,如现在的银行业巨头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1988 年前只能名不副实地局限于加州开展业务。因而历史上美国的大多数银行是无分支机构的单体银行(unit bank)。因为纵向分权,联邦政府对开设分行的法律限制无能为力。甚至从联邦而不是州政府获得特许的银行也必须服从。这使得银行难以在不同地区调配资源,经营风险过分集中。
内战前后的立法让联邦特许银行发行的美元成为了事实上的统一货币,却又出于为战争和重建融资的需要,规定美元只能以联邦债券或州债券为担保发行。农业地区收获季节需要远超平时流通规模的现钞。然而由于银行不能以数量有限的公债之外的担保物发行钞票,难以满足储户提取现金的需要,爆发了多次银行危机。解决问题最自然的方案是解除对担保物和开设分行的限制。但
小银行和农业利益集团的强大政治联盟让美国反倒进一步加强管制,走向了金融分业经营、存款保险制度和美联储。
凯罗米里斯和哈伯综合经济学界的多项研究写道:“现有证据表明,银行及其客户都从证券承销和贷款的关联性中获利”,分业经营并不合理。而存款保险则“削弱了有分支行的银行相对于单体银行的竞争优势”,激励后者在经营中冒更大风险,使它们在二三十年代大量倒闭。
美联储也并非从一场胜利走向另一场胜利。
经济学家 Selgin、Lastrapes 和 White(2012)就发现联储成立以来经济运行反较之前更不平稳。
众所周知大萧条就是在联储执掌货币政策后发生。退一步来看,即便以联储经验不足为由排除这段不光彩的历史,只看二战后的数据,经济的波动仍不低于联储成立前的几十年,相反危机爆发的次数还有所增加。
回顾了历史之后,现在可以回到货币的定义问题上来,并稍做一点哲学化的讨论。在其他学科比在其所处的哲学界更受欢迎的约翰·塞尔(2008)在《社会实在的建构》一书中主张,货币等制度性事实或事物是人们集体意向性的产物。
Smit、Buekens 和 du Plessis(2001)三位来自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则提出,不需要用“意向性”来解释其实并不存在什么真正“内在”价值的货币,“行动”和“激励”等与标准经济学理论相容的概念就能完全胜任这个任务。我们是在由国家和私人共同塑造的激励结构中行动,共同采用有统一单位的记账体系来进行交易、记录和清算债务关系等行动。我们的银行账户是一笔笔账务,银行持有的准备金同样是账务,现金也是不记名的账务。所以账务的载体是金属、纸张还是电子信号,并不重要,也不神秘。国家、银行和我们这些经济主体就是由货币这种账务/债务关系深刻地联系起来。
理解了这些之后,我们就可以采纳 Parguez 和 Seccareccia (2002)两位学者给货币下的定义了:
货币是为了创造未来的真实财富,由国家提供背书(endorse)的银行机构所发行的债务;货币具有真实的外在价值,是因为这种债务的每个持有者都有权索取由银行开始的信贷扩张在未来所产生的物质财富。
我们仍然生活在
2008 年金融危机
长长的影子里。它
是公私纠缠不休的货币史上又一笔因此酿成大祸的记录。
激进但切中要害的解决方案纷纷被提了出来。
要点自然在于斩断货币身上同时具有的公共和私人属性。路径自然也有两种,一是将货币完全国家化,二是彻底私有化。
国有化方案并不新鲜。前文已经提到过,国家铸币古已有之。经济理论含义更加明确的政策建议至少可以追溯到1933年由 Henry Simons 和 Irving Fisher 等多位经济学家提出的“芝加哥方案”(Chicago plan)。近年来经济学家、美国金融学会前会长 John Cochrane(2014)、英格兰银行前行长 Mervyn King(2016)以及两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 Benes 和 Kumhof(2012)都提出了类似的方案
方案的基本思想是,所有货币均直接由国家发行,银行将真正扮演起现在徒有虚名的“金融中介”角色,把储户已有的货币输送给借款人,而不是在账本上创造货币用于发放贷款。这样商业银行实际上就必须转变为投资银行或信托公司。
很多人怀疑芝加哥方案付诸实施的切换成本过高。但若果能一劳永逸地消除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这恐怕不是最大的问题。
难点在于,如何保证借款人对银行的债务和银行对储户的债务不会作为交易媒介重新流通起来变成准货币,使银行变成翻版的伦敦金匠银行。
没有成功的历史经验可以支撑永远确保这一点的信心。
如今一般被称作“自由银行”(free banking)的私有化倡议也由来已久
,最著名的是哈耶克一本名为《货币的非国家化》的小册子。当代的支持者包括但不限于上面提到关于美联储经济调控成绩的论文的几位作者。
除了告诉我们中央银行家们并不是神之外,支持者们还认为,美联储成立前的银行业危机成因主要不是私有银行的经营失误,而是它们不能发行自己的银行券以满足特定季节里人们的现金需求,只能以供给有限的公债为担保发行统一货币,还不能自由地设立分行以在不同区域分担信贷风险。多年来人们熟悉的现金是国家债务,危机时他们放弃银行存款这种私人债务挤兑现金(或者是金融机构逃离回购和商业票据市场)。但现金(或准备金)完全可以是银行的私人债务。
自由银行学者们以近代尚无央行时苏格兰和加拿大几无危机的银行体系为例试图说明:金融体系中没有央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没有存款保险,私有银行在经济遭受冲击,惧怕风险的人们都想手握现金时,充分地提供自己发行的银行券,并有效清算各自之间的债务,这是可行的;银行如有倒闭,也只限于特定地域集中持有特定资产的那些,对整体经济来说生死攸关的交易、清算服务则不受影响;各家银行采用约定的储备金进行清算,并在发放贷款带来的利息收入和因借款人的收款方为其他银行的客户而流失储备的更大概率之间做经济权衡(trade-off),从而不会滥发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