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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默:故乡老了,但它依旧拥我入怀,我还在替它远行|三明治

三明治  · 公众号  · 文学  · 2024-09-24 15:56

主要观点总结

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关于家乡、童年和成长的回忆。文章通过描述红砖房、龙眼树、牛排游戏等具体事件,展现了作者与家人的情感纽带,以及村庄的变化和个人成长的经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家乡的变化与个人情感的交织

作者通过回忆家乡的红砖房、龙眼树等标志性元素,以及村庄的变迁,表达了对家乡的眷恋和怀念。同时,也通过个人成长的经历,展现了家乡对个人情感的重要影响。

关键观点2: 童年的回忆与趣事

作者通过描述童年时期的趣事,如牛排游戏、在屋顶玩耍等,展现了童年的快乐和无拘无束。这些回忆不仅让作者感到温馨,也让读者感受到了童年的乐趣。

关键观点3: 家庭的温暖与支持

作者在文章中提到了家人的支持和关爱,包括父母、姐姐等。这些家庭成员的陪伴和支持,让作者在成长过程中获得了力量和勇气。

关键观点4: 村庄的变迁与时代的进步

随着时代的发展,村庄也发生了变化,包括房屋的建设、交通的改善等。这些变化反映了时代的进步和发展,但也带来了对传统村庄的怀念和思考。


正文




导语


今天的故事来自一默、二默这对双胞胎姐妹。她们从小生长于福建闽江边的一个叫做“桐口”的小村庄,在一栋红砖房里一起度过了属于她们的童年。以那栋红砖房为原点,她们向着世界远行,不断探索自己宇宙的边界。当她们身处美国的华盛顿、肯尼亚的内罗毕等世界各个角落时,不禁还是会回想起红砖房里的人情冷暖。都说双胞胎是有心灵感应的,这个九月,当她们分别在每日书房前屋后班写下关于那栋红砖房里的记忆,她们各自保管的记忆形成了对照和互文,拼凑起来的全都是记忆里彼此和父母,以及故乡、家与爱的故事。



者|二默

编辑|Jasmine




近乡情更怯。这是我离乡多年后才懂得的一句话。


倏忽之间,我竟也已成了一个有资格言说乡愁的异乡客。三十来岁的年纪,让“故土”这样的词不再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飘忽。掐指算来,时至今日,一半的人生光景,我是在他乡度过的。而纵使我确曾如儿时幻想般浪迹至海角天涯,于无数个屋檐帐篷下栖身,最终在梦中能翻起我万千思绪的,始终只有一处。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我不再与命运顽抗。归来,与它一起过了最后一个冬天。在它的废墟之上,祭奠,而后出发。




我将老了的家背在背上


这是一支送葬队伍。坐在路过的大小车辆上,若不仔细看,定是不大注意得到的。丧葬嫁娶在二三十年前,还是村庄里的大事。随着不远处城市酒楼生意的扩张,几天几夜的算吉日摆酒席,已经被两小时一顿的标准酒店餐饮代替。亲族乡邻大多搬去了城市,又赶上最后的封控关口,以至于这支队伍在凛凛冬日里显得颇为单薄。


伯母出门前还不忘愤愤地抱怨上一句:“真是没福气,也不会挑时候,要不然还能好好地大办一场。”她认真的样子,竟让我分辨不出她说要大办一场是否出于真心。迟来的真心也许真的比草贱。我别过头,不想再听进一言半语,只想安静地陪我的伯伯走过这段路,到村庄的后山上,让他安睡在他的妈妈,我的奶奶身边。十六年前,我也是这样,跟在送葬队伍里,从我的房子前经过,走同样一段路,告别我的奶奶。


十六年,房子也会老的。其实不只十六年了。自从搬去了福州上初中,我就很少认认真真在这座房子里住着,不再熟悉它每个角落长出的蕨类嫩芽,不再感受过炎炎夏日里它透过水泥墙体向我传递出的沁心冰凉。这次回来,我忽然发现,它正前方靠着的马路地基开始下沉,与它之间的缝隙变大了。我还注意到,它的墙面一夜之间长出了几条缝隙,像上了年纪就会出现的皱纹。


可或许,没有什么变化是朝夕之间的。我只是错过了无数个可以与它在一起的朝朝暮暮。我有些难过地抬起头,望着它。我看到它的身旁身后,是与它一起变老的房子们。二十年间,我的小村庄,竟然变得拥挤,又苍老。像伯伯塌陷的脸颊,像奶奶抚不平的抬头纹。


长大中的孩童总是对远方望眼欲穿,而等察觉到最珍贵的馈赠已于童年时收下,却再也没有了与它共数日月星辰的机会。三个月后,我从北京回来。三天两夜间,它已成了一座废墟,躺在我的面前。说了十几二十年的道路扩建工程,居然在一夜之间成真。我不知该如何接受这样的变化,只能抬起步子走进它。


“还进去干什么啊,里面什么都没有了,窗户铝合金都被收废品的收走了。”路过的大叔喊住我。他的声音很熟悉,面孔好像见过,可我实在认不出他是谁,只好礼貌地笑笑,继续往里走,沿着楼梯,顺着走廊。


里面什么都有。有所有我想在梦里见到的面孔,有让我感到幸福而安全的万能药方,还有让我远走他乡所需要的一切。从此我成了一只蜗牛,将家背在了背上。




家在此落地生根,华盖满冠


说是小房子,其实它一点也不小。“方方正正的,大概有快两百平米了吧。”妈妈自顾自说着,一只手挽着我的胳膊。我跟着她在地基边上踱来踱去,手臂被她柔软的红毛衣蹭得有些发痒。师傅们在挖好的地基里铺着钢筋,倒小石子。看到我们又来了,抬头招呼。


我四岁时,因为村里的道路扩建,我们原本在大马路另一边的老屋被拆了,政府划了这块地让我们自己盖房子。我们在前头堂伯的杂物房里暂时安顿,偶尔也会到村队空余办公室改成的宿舍住一阵子。年幼的我对房子有印象,但缺乏概念。在哪里我都能很快睡着,但妈妈随着地基的动工开始兴奋得睡不着觉。她总是拉上我去查看施工进度,喜上眉梢,“我们马上就可以搬进自己家了。”


这句话她一天能念叨上三五回,像一句溢出幸福的咒语。咒语显灵,房子建好,我们在第二年的夏天,我的双胞胎姐姐一默与我上小学前,搬了进去。自己的家,就此落地生根,在日子一天天的浇灌中长出枝叶,终于有一天华盖满冠。


房子的二楼地面只比大马路的路面高出一些。大人们很快在二楼外砌了个大平台,再加上台阶连到路边。妈妈便利用地理优势在这里整理出两个店面,一边是她的食杂店,一边出租。


那时,一默和我一人背着一个硕大的红色西瓜太郎书包,走最近的路去上学。这条路经过伯伯家门口,再绕过一个老医生门前的芭蕉树。有时我们会往左边走,那里有我们的菜地,有时会遇到奶奶在浇水。我们喊她,她就从兜里掏出糖果或瓜子。她的衣兜里大概藏着朵七色花,每次见到我们就要摘掉一片花瓣,变出好吃的。有时我们会往右走,那里是长霖伯伯家。他家门口的牛奶花开了,偷摘上两朵,对着花屁股吸上几口甜甜的花蜜。


上午第二节课间,奶奶会提着一罐热牛奶来,有时多两个苹果,或一大块蛋糕。这是我们的点心。作为全校唯二两个吃点心的小孩,我们会在很多馋嘴孩子羡慕的目光和吞咽口水的声音中细嚼慢咽。


中午放学肯定是要回家吃饭的。我一丢书包,妈妈就问我,“你今天是不是又让姐姐帮你拿书包了?”

什么?她怎么知道?

“xxx姆姆在菜地那里都看到了。”我们这里管每个伯伯辈的人的妻子都叫“姆姆”。

哎,女人变成了“姆姆”就开始爱咬耳朵了。我好像开始理解贾宝玉的不满。


不管多忙,爸爸午饭都会回家吃。按时吃饭,是我们家不需要特别说明的日程安排,就像爸爸每天六点就会按时起床,雷打不动地活动筋骨,整理铺被,延续着他自小养成或后来在部队里培养的自律。晚上也是要一块儿吃的。一张红色木面的折叠餐桌,摆在我们家食杂店的大货架后,四个人一人坐一边。我总是背对着大货架,爸爸在我的左手边,妈妈是右手边,一默坐对面。话总是说不完,但等饭吃完,还是要被妈妈打发去写作业的。


男友Mannan曾问我,为什么在福州生活了很久,但我的故事里很少出现福州的家,是因为时间不够长吗?毕竟,在福州生活了六年后,我和一默就去北京上大学了,之后的十数年间只有放假才回来。可算时间,六岁搬进我的红砖房,十二岁搬去福州,也不过六年。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放学回到家,再也没有了那样一张红餐桌等着我。爸爸要工作也想照顾奶奶,只能在周五晚上下来,周日晚上上去。妈妈在福州照顾我们,新工作有时忙得都来不及吃饭,在锅里给我们热好饭菜就要赶去下一份兼职。我好像比我所知道的要更早地体会到了漂泊。


它像一个遗传因子,在我的身体里发展壮大。年少的人听不到过去的回音。我在地图上的边边角角步履不停,一直认为引领着我的是远方的梦想。工作,辞职,恋爱,失恋,安家,搬家。梦里梦外,远方终于褪下最后一层面纱。


我也终于,听到来自远方的呼唤。那是我自己的家。它是那棵果实挂满枝头的龙眼树。摘一粒,放进嘴里。生活的苦不见了,只剩甜。




那些与龙眼树有关的记忆,依然甜在我心


我有一棵龙眼树。


当然,我没有种下这棵树。在我蹒跚学步的时候,它就已经度过了很多个硕果满枝的夏天。今年的龙眼甜不甜,好像总有一半随天意。爸爸对它的照料是一贯用心的,但难免有些年份里大人们会说,“今年的没有去年大哦”,或者“今年的还不够甜哩”。到底要多甜,才算是够甜?大概我是没吃够苦,所以我总能尝出甜味。


那年头,好龙眼算得上是蛮可贵的时令水果。这不免招来了村里游手好闲的后生,趁着浓重夜色风卷残云一通。奶奶气得直骂,这些有人生没人养的,把树给糟蹋的。她心疼被这些人无辜折断又丢在地上浪费掉的一颗颗龙眼。用心浇灌的,从土里长出来的,没有一颗不是心血。


妈妈挑出完好的几簇,装满买菜的篮子,是要给姆婆一家送去的。姆婆和奶奶是密友,也是堂妯娌,两家人原本是挨着的邻居。遇上道路扩建,我们的房子先被拆了。姆婆的儿子将龙眼树对面这一处杂物房收拾出来,给我们暂住。姆婆家据说也快要拆了,到时候新家与我们也就隔一户。


“以前你爷爷从福州下班回来,也经常给你堂伯公带好烟抽呢。”姆婆拉着我的手说。那时我不太懂为什么姆婆喜欢对我说起她们那辈的事。我没有见过我的爷爷。但她这么说,我更加知道我们是很亲很亲的了。


听到差不多晚饭时间,我就跟姆婆说我要回家吃饭啦,明天再来玩。我一边往回走,一边猜,今晚妈妈是不是要剥几颗甜甜的龙眼,给我配稀饭呢。


碗里的米粒像珍珠,浮在乳白色的水面上。龙眼果肉晶莹剔透,裹住内里一颗黑亮亮的核,像一只能分辨世间清明的眼。我吮吸着黑白分明的龙眼,看到电视里不明爱恨的法海在将白娘子与许仙分开。四岁的我虽不懂爱,看到白娘子毅然决定触犯天条也要救出许仙,我的眼底也因为某种不离不弃的东西而湿润。而在我的眼泪落下之前,比白娘子的水漫金山先从天而降的,是我头顶哗啦破碎的雨水。恰逢雷阵雨的天气,厨房顶上延伸出的这块遮雨布再也撑不住,连同白娘子的眼泪一起浇在了我的头上。


妈妈慌得叫出了声,爸爸一边拉住往下掉的遮雨布一边察看我有没有受伤。挤在屋檐下一块儿看电视的乡邻们不用招呼就搭上手开始收拾烂摊子。


堂伯把我抱到一边,“这孩子,也不哭,怎么还在笑呢。”他帮我抹去脸上的水,又从地上捡起我的塑料小红碗。等我换好干衣服出来,他们已经整理出了干净的桌子,重新搬好凳子凑在一块儿,在我们的黑白电视机前,将一出爱情悲剧品得有滋有味。


妈妈惯爱忆苦思甜。说起小时候这场由破屋顶引起的“事故”,语气夸张,觉得我好可怜。我要如何告诉她,这是我儿时数一数二的痛快时刻。


日子好了起来,各家各户都添置了电视机。再后来,网络发达了起来,手机下单,什么反季节的稀奇水果买不到。电视机也沦为了摆设,连刚上初中的孩子都会在晚饭后抱一架手机找一个角落,沉溺于一个人的快乐。村庄的夜晚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像一个曾经热烈欢畅的人被抽走了开口歌唱的魂。榕树下再没有人乘凉,谁家门前还摆着竹椅茶具等一个耷着拖鞋的访客?


去年回去,去看我孤独的龙眼树。它依然枝繁叶茂。只是,它早已结不出果子了。




在最初的记忆里,我们早已分不清彼此


头一回听说牛排这种东西,是我八岁上下时。那会儿我们搬进这栋两层的红砖楼大约两年了。它还没有完全装饰好。一默和我成天从二楼没装扶手的台阶跑上楼顶天台玩。天台的一角是一座水泥砌的正方形蓄水池,一边堆着些没用完的瓦片和木板,地面浇灌的水泥还有凸起的零星小点没有抹平整。“没关系,以后再弄平,后面还要盖的。”我听妈妈这样同别人说过几次。


我们的房子方方正正,面朝大马路,左侧则是一条从大马路通向村庄里边的宽阔大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大马路名叫洪甘路,是当时福州市到闽侯县的唯一道路。沿着这条路向右,是后来爸爸每周载着我与一默到县城上钢琴课的方向。很多年前,他也一次次踏上同一条路上,一步步走到县一中。顺着这条路往左,是后来一默与我离开家到福州上初中的地方。一年又一年,我们走得越来越远,直到有一天再也没有了回到这里的理由。


彼时年幼,我自然不会懂得日后命运自有安排。小小的我,只觉得自己站在了大大宇宙的中心,所有人都在这个十字路口上车下车,左右奔走,聚散离合。我望向左手边路尽头的远山,看不见远山之后的重峦叠嶂,可我知道,看不见的地方就是更大的世界。


堂姐就从比这里更大的世界回来了。那时她高中毕业两年了,开始在县交通局上班。傍晚搭中巴,在我们家门口下车,几乎每天都会先到妈妈开的食杂店坐会儿再回家。这会儿我听到堂姐在零食柜那里提高了音量:“下次我带她们两个去吃,新开的,牛排可好吃了。”


牛排?我转头看向一默。是那种电视广告上看到过的西餐吧!要撒点黑椒的那种。等到下次就要等到过年了。我和一默低头看看自己的米老鼠短裤,有点沮丧。


“我们可以自己做牛排!”不记得是谁起的头,我们开始在天台的瓦片堆里寻找合适的原料。这片最完整,可以作餐盘,西餐的盘子不都是大大的吗?这片小一点,刚好作牛排。牛排多拿几块,再加些小碎片,就是黑椒和配菜了。


蹲在楼梯间,我们开始了牛排大餐。学着广告里的样子,撒点黑椒,握着空气刀叉,似模似样地切三下,咬一口。我大概是饿了,很快就吃光了。一默的盘子里还有一块。

她把最后一块夹到我的盘子里,“给你吃。”

“不要不要,你吃吧。”我觉得她没有吃饱,希望她多吃点好吃的。

“给你。”

推来推去几个回合,我切了一半,又给她另一半。她将面前的那一半,又切成两份,分给我一份。


远去的日子蒙上了旧书皮翻起的尘,让我有些记不清那天的牛排游戏是如何结束的。但有些习惯似乎是从那天起保留了下来。很多年后,我们面对面坐在华盛顿市中心办公室街角的一家居酒屋,享受着只有我们俩的闲聊时光和店里happy hour的实在优惠。面前最后一颗章鱼小丸子从这个盘子到那个盘子,在我们看穿一切的狡黠一笑里,变得越来越小。小到再也分不出彼此。




故乡望着我走远,却一把拥我入怀


刚和Mannan在一起时的某个晚上,他学着电影里看来的约会桥段,买了花,在日料店预定了晚餐位。我看着这束从超市挑的不好看也不香的花,好气又好笑,不擅长的事努力去做,也不失为一种可爱。好在,内罗毕的外国餐厅大多有着让人沉醉的夜色。露天大院里绿植重叠错落,再牵上几串夜灯,点上蜡烛,野性浪漫的氛围信手拈来。


“地图上能找到你的家吗?我想把地址存下来。”刚恋爱的人不免有些天真的殷切。他已经知道了几乎所有我从小到大重要或不重要的事,对我童年故事的发生地,有种近乎神往的虔诚。


我愉快地接过他的手机,惊喜地发现,输入村庄的中文名后很快出现了对应的英文。真的能找到!地图光标快速移动,我看到它了,连同上下几个邻近的村落,还有门前的那条洪甘路。


“这里这里,你看,下面这个村子有个市场,小时候没有超市,我们都是早上去这个市场买菜,晚上来这里逛街买衣服。上面这个村子我们学钢琴的时候每周都经过,我小学最喜欢的语文老师就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惜她后来遇人不淑……” 我激动起来思维尤其发散,说话也快,顾不上他有没有听进去。


他大概也没有注意听我说什么,自顾自凑过来将地图放大又缩小。“这哪里是村庄(village),这么密集,分明是城市,至少是城镇吧。”他觉得我不懂什么是村庄,“在印度你可找不到这样的村子。”


我听着不由得骄傲起来,却也说不清究竟为什么而骄傲。“因为是在东南沿海啊,这一带的村子本来就密集,到靠近上海的江浙一带那乡村就更发达了。”我去过印度,我知道村庄与村庄不可同日而语,补充道,“而且这里本来就是城郊。现在路况好,不堵车20分钟就能从我小时候的家开到在福州的房子。”


说着说着,我忽然感到胸口的空气被抽走了一半,堵在了喉头。原来,这只是20分钟的车程吗?可是,为什么我的 爸爸从路的这一头走到另一头,要花尽半生力气?不到十岁的年纪,他就常常走上半天的路,到没有城墙的城里。过早失去父亲的孩子,在这里度过了童年与青少年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在爷爷的屋檐下得到一点庇护,在姐姐的照应下一边学工一边准备自学考试。可是,在那个制度随人定,一天一个样的年代,城乡之别也成了命运最荒诞的判决书。


与印度朋友聊天时,Mannan几度提出相同的问题:“在印度这样的情况几乎是不会发生的吧?出生在乡村的女孩,长大后能去最好的大学,去留学,做国际发展的工作,能去任何想去的国家生活。” 他感到难以置信,迫切地想知道这是国家的差异,还是个人的幸运。


自然我是幸运的。那个曾将家门外的十字路口视作宇宙中心的小女孩,怎能想到日后这里其实是她的始发站。每走一步,身后的叶子就落一片。当我和一默成了福州新学校人见人爱的好学生,我的村庄失去了最后一块水田地。当我们到北京上起大学,我的村庄盖起了第一批拆迁安置房。等我们远渡重洋,求学工作,我的村庄开始变得拥挤又陌生。几乎每家每户都盖上了四五层楼,村里的人轻而易举搬去了城市,房间租给了来这里工作的外乡人,陌生的脸再也认不出陌生的我。


等最后一个认得出我的人也死去,你会不会认不出没有了乡音的我?它听到了,可它没有回答我。好像这么多年以来,它一直都是这样,望着我一步步走远,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把它的手臂伸出很长很长。当我在远方的梦里坠落,它环起臂弯,托住了我。





今天的内容来自每日书「房前屋后」主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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