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江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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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马儿,终会遇见一片草原

江昭和  · 公众号  ·  · 2018-03-17 11:03

正文



那一天,夜色微凉,马尔坐在丁敦道,背着咖啡店的玻璃窗,无所事事地发呆,以及时不时地抖腿。


她说,喜欢抖腿的男人最好追,因为随便,喜欢抖腿的女人最难追,因为不屑。


“不屑?”


我饶有兴味地问她。


“对啊。”


她咕嘟咕嘟喝下了半听啤酒,目光凝视着我:


“男生,绕来绕去不过是那点三脚猫功夫,约会吃饭看电影,香槟玫瑰摆蜡烛,俗得很。像我,我自己把自己宠得像公主,他来了,不能让我荣升为王后,这样的恋爱,没意思。不过你不同,你最乖了,和男生一起走,有事没事低低头,再也不能更娇羞,你比我聪明,你比我讨人喜欢。男生见了你,谁不怜惜,谁不恨不得把你藏在荷包里。你是21世纪的白流苏。”


她的话语里不是没有讽刺的,然而我久已习惯,久病成医,脑海早已形成一套完善的自动过滤机制。


听不懂的,故作深沉,高深莫测的话,不听。


听得懂的,讨人喜欢的,风趣幽默的,博人一笑,或者醍醐灌顶,茅塞顿开的,听一听,言语可憎,酸酸苦苦,包骨头含刺,语藏机锋的,不听。


听了,也是一边耳朵进去,另一边耳朵逃出,清清爽爽,自由自在。


但我会告诉别人吗?不会,我也不至于傻到那种境地。


我只是冲着她虚虚地笑着,笑得她无言以对,笑得她百口莫辩,笑得她自觉难受。


马尔是个长得十分潇洒英秀的女孩子。


“英秀”这个词语汉语字典里仿佛没有,是我特特为她量身定做的。


“英”是英气逼人,是聪明绝顶,是落英缤纷,是脱俗的,没有一丝人云亦云,烂大街的故作矜持的娇气。


“秀”是她的清瘦的身体,水灵灵如小鹿般时时受宠若惊的眼睛。


当然,是在她一言不发,勉强挤出几点忧郁气质,独自发呆的时辰。


我喜欢看她,像看着一只清冷高傲的猫。


它走过斑驳的夜色,璀璨的星河,走过汹涌的人潮,走过荒废的巷道,走过浓妆艳抹的女郎,走过风度翩翩的绅士,走过摇尾乞怜的狗,走过苟延残喘的乞丐。


但它的身子依旧光洁不染,它的花纹依旧如昔斑斓,它的眼神依旧冷清疏远,它的身影依旧优雅孤单。


它不会因为某一个人,而将自己伪装成一条故作姿态,雍容华贵,百般讨好的宠物,因为它是一只猫,一只血液里流淌着高贵与冷清的猫。


它天生不亲人,天生不暖心。


她说我是一只狗,一只拿捏分寸十分得当的狗,懂得何时摇摇摆摆,像电动娃娃般神气活现,虚与委蛇,施展自己的魅力与手段,何时又故作清高,不屑一顾,闲闲踱步而过,抛给路人一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眼神,让人觉得骄矜自持,不容小视。


“喏,就像那只”,顺着她微扬的嘴角,我看到一只顶着一头金黄的卷发的迷你宠物狗,心里泛起了涌动的鄙夷的暗流。


我故作放肆地拍了马尔一巴掌,然后喝完手边的半听啤酒,喉咙里一股酸涩刺鼻的味道,顺着我的嗝显露无遗。


“如果不是因为你,这辈子我都不会喝啤酒。”我告诉马尔。


“上一次喝醉,大学毕业,五年前,还是上辈子,总之是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如不提。你呢?你这样的女人,应该在空洞洞的房间,点着蜡烛,看着吸血鬼电影,喝红酒,一边抚摸自己的锁骨,仿佛长出血红刺青,嘴里念着咒语,‘我要爱,或者死,爱,或死,爱,死,你,死。’唇畔荡漾一丝笑。”


“够了,你在骂谁是女巫?”


“有何不可,做女神,太寂寞,九天之上,山不再高,水不再深,成天目睹瞬息万变,活不过须臾的流云,什么意思。


做凡人,七荤八素,七情六欲,颠簸红尘,意乱情迷,比较正常,但总少些灵气。


做女巫最好了,叫人面红心跳,沉醉入迷,又不能知根知底,如此欲罢不能。”


“你最病入膏肓的顽疾是你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 要是活在拜伦奥斯汀的书里,你是绝无仅有,当仁不让的女主角。要是换作今时今日,”马尔在我面前伸出她纤细的手指,做了一个挥舞的动作,指尖聚拢,轻轻翕动,仿佛一堆流沙散落。


“在这个粗糙的世代,你的浪漫,一文不值,而且,没有知音欣赏。做得个彻头彻尾,柴米油盐,一丝不苟的俗人,已经是造化不浅。”


“管它,我只得匆匆短暂一生,糊糊涂涂,过分精明,浪漫主义,还是现实至死,总是要化为埃尘的。既然这样,何不选一种自己最得心应手的生活方式来活,那样,已经算作节约时间,珍重生命,成全自我,积得福报,善莫大焉。”


马尔让我看那只她用来形容我的狗。


此刻,它仍旧兜兜转转地徘徊在那里。它的脖子上系着一根软绳,牵着一只沧桑的布满皱纹的手,握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女人。


那个老女人在树下打盹。路灯的光影笼罩着她,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以为她已经驾鹤西去,心里七上八下,惶恐不止。


你知道,人老了,都是这样,随时随地像是孙猴子笔下的生死簿里,一撇一捺,生生死死,一清二白。但是过不久,她转动起堆着重重白发的头,向身旁,向她的狗,不可置信,不知今夕何夕,恍恍惚惚地打量了一眼,又站起身,走向了别处。


她应该感到庆幸,如果在那一分,那一秒,她旁若无人地死去,她也并非孤家寡人,她还有她忠实蠢笨的狗,还有两个萍水相逢的路人。


反倒是她的狗更可怜,也许就此命途多舛,流落街头,回不得家,遭他人鄙弃,吃不得骨头,清理不得毛发,由贵族贬落到凡间沦为庶民。


幸好。幸好那个老太太平安无事,她们还需彼此陪伴,彼此折磨,彼此寂寞冷清相依相随。


我心里浮起这样的念头,也许,这样的老年,未尝不令人憧憬向往。


一个人,一条不大闹腾的狗,一个十五度灯火如酒的夜,一阵风,仿佛藏着整个世界的温柔,一条长街,长的像回忆,这样兜兜转转,走也走不到头,却又偏偏固执地长长短短,走走停停,像一辈子,终究能够走出一个答案。


马尔在我身畔忽然轻轻叹息:


“今天,夺走我初吻的人,成亲。和一个,方方面面都不如我的女人。我并不后悔,我并不伤心,我也不恨。我只是生气,世界这么大,女人这么多,有什么道理不多等等,找个更好的。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别人谈及他,总还牵牵扯扯联系我,想到人人将我和那样一个女人作比,我都觉得耻辱。”


“各人有各自前程。他的余生,曾几何时,已不劳你费心。当年都无所作为,今日又旧事重提,有何益处?不如放宽心。他爱她,不会空穴来风。一个人总有一个人的好,只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何必过分执迷?莫非,你还对他念念不忘?”


“呵,怎会?今日如果重逢,我只觉得可惜,只觉得昔日自己的可恨。如何会对这样一个人动心,如何为他在夜里辗转反侧,哭红眼睛,如何自作自受,浪费了诸多心血,诸多眼泪,诸多叹息,和诸多光阴。我甚而记不起他的名字,他的生日,他的样子,和他说话的嗓音。”


“既然这样漠然,那也不必千思百想。他来日怎样幸福美满,怎样苦涩蹉跎,怎样午夜梦回,怎样为伊消得人憔悴,那都与你无关。”


“但是——”


马尔将脸转向了身侧,一丝路灯的光洒落在她的脸上,益发衬得她的娇弱与苍白,她的寂寥与忧郁,她的脱俗的美丽。


有一阵不合时宜的沉默,我等候着她言语里的转折。


“但是,那毕竟是我青春岁月里,爱的第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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