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证监会发布关于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的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东方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初步查明其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证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强调将严厉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坚决执行退市制度。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东方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进行了立案调查,初步查明其财务信息存在严重不实情况。
关键观点2: 东方集团涉嫌重大财务造假
东方集团可能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关键观点3: 证监会将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强调将依法严肃处理此类案件,保护投资者利益。
关键观点4: 东方集团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由于东方集团已被立案调查,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不符合重整条件。
关键观点5: 东方集团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问题
东方集团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预计无法按期归还。
正文
2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通报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的公告。
内容显示,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证监会同时强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2月25日晚,东方集团曾发布《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内容显示,东方集团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公告显示,东方集团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外,该公告还表示,东方集团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东方集团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 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还曾于2024年3月6日使用人民币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流动资金紧张,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2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