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作者:特洛伊
全国多地正式启动医药税查专项整顿。
日前,包括天津市国税局稽查局等全国多地税务机关均陆续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医药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正式落地《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
公开信息显示,在刚刚过去的5月,包括江西、宁夏、湖南等多地均开始医药行业的专项税票稽查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医药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地税稽查局联合部署、统一行动,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2017年度医药行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江西吉安则要求医药行业专项整治由市局统一组织企业自查、税款入库和选户立案检查,做到户户过关;江西宜春市国税局稽查局召开了全市医药行业税收专项整治重点企业自查辅导会,全市列入重点企业检查和自查的24户医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均参加辅导。
(图片来源:宜春国税局)
根据宁夏国税局网站公开信息,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抽调稽查业务骨干成立联合专案组,对疑点企业统一组织开展自查和重点检查,重点从“非药品亏本销售”等八类疑点信息核查,企业涉税违法犯罪事实调查,严厉打击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入手,旨在整顿和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秩序,维护医药领域国家税收管理秩序。
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刚刚网站发布了《关于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对19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做出详细解读,进一步强化税票管理。
此前的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16年打骗打虚专项行动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药企就有4家,虚开发票金额达到了120亿。
而伴随着“两票制”和“国十七条”等流通秩序整顿的政策组合拳,国家对于这一问题的打击越来越态度坚定。
近年来,国家对医药行业税查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和强度。
2016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联合稽查包括共建协调机制、共享涉税信息、共同下达任务、联合实施检查、协同案件审理、协同案件执行、稽查结果利用和其他稽查执法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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