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全民保险制度。日本国民参加保险者分三大类,每一类约有三分之一国民参加。第一类工会健康保险,参保人员为大企业及政府等工作人员及其抚养的直系亲属,类似于我国的公费医疗制度;第二类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参保人员为中小企业职员和其抚养的直系亲属,与我国的城镇职工医保体系类似;第三类国民健康保险,参保者为独资经营及靠养老金生活者,类似于我国的新农合以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属于第一分类的工会健康保险费用率一般较低,都能支付。相反属于第三类的保险费用率一般较高,难以支付,第二类介于两者之间。
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如果细看是不公平的,但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使国民均可平等接受重要的医疗服务。
即无论参加哪一家保险公司,价格相同、公共适用。所以各医疗机构,按照保险种类,不再定服务资格差价。另外,参保者自己负担金额,如果每月超过63600日元,超过部分不论是哪一家保险公司也会全额的偿还。
这就是被大家所适用的支付高额疗养费用的医疗保险制度。总之,能维持这种基本平等的体制,关键是对第二第三类参保者,国家从一般财政上补充不足部分的保险金额。[1]
但是,二十世纪后半期,日本经济从疯狂的高峰跌下,开始经历“失去的二十年”,因此,维持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出现了困难。
而出现困难的原因恰恰与老龄化有关,长期住院是老年人医疗费飞涨的最大因素。
日本厚生省为此积极推行削减入院天数的政策。首先,自1981年以后,每次修订诊疗报销均加强了以在医院天数确定的护理费和入院时的医学管理费的递减制度,接着l986年根据修改的医疗法,施行了医疗计划,启动了临床制度,1993年又根据入院老年人的比例和每张临床从事医疗人员的数量,把医院分为普通医院、老年人医院和疗养型病床综合体,并规定每张病床医疗人员较少的疗养型病床综合体的诊疗报酬低一些。
2000年,日本开始第一次改革,创造了老人介护保险制度。《介护保险法》规定,介护保险对象主要为65岁以上的老人,称为第一号被保险者。还规定40岁以上的国民必须加入并缴纳介护保险金,但65岁以上人群交纳数目根据家庭人口、是否领取老龄福利年金及家中是否有交纳居民税的人等不同而有不同。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以后。但是,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中老年人,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这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医保制度虽然解放了职业人群的医保缴费负担,但是,老年人普遍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用,因此,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也给对财政支出带来极大的压迫。
日本政府在2008年废除老人介护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以往的老人介护保险制度是在现在加入的保险组织基础之上另外享受老年人医疗服务,与之不同的是,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要求适龄者在达到年龄上限时(75岁)自动退出现在加入的保险组织,强制加入各地区的老年人医疗联合组织。此外,保险费的缴纳方式也改为从退休金中自动扣缴等。
2008年制度正式实施时,约有1,300万的适龄对项目从各种医保组织转移到了老年人医疗联合组织,当年人均医疗费用为4.62万元左右;到了2012年,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的被保险人数已经高达1,500万人,人均医疗费用也攀升到了5.41万元,量价齐涨对医保制度造成的财政压迫可想而知。2007年老年人保健制度的费用支出占当年医疗总费用的比例是30.1%,2008年改为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之后,费用占比直线上升,在2011年攀高到了31.8%。
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的费用有40%由各保险组织负担。为了支付日益高企的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支援金,2012年1431个行业保险组织中,有1061个产生了赤字,占比74%左右,赤字总额高达266亿元。同时,由1,717个组织组成的国民健康保险组织2011年产生的赤字额约为178亿元。
国民健康保险组织的参保率在2009年下降到最低点,为88.01%,主要原因是因为随着2008年后期老年人医疗制度的设立,参保情况较好的75岁以上老年人全部转移所导致。同时,由于经济低迷加上保费提高的缘故,虽然国民健康保险组织采用各类减免的多种措施推动参保率的提高,2011年的参保率也只有89.31%,依然低于90%。此外,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计算,国民健康保险组织的参保率在80%以下。
同时,与需要固定工作为参保条件的被雇佣者保险不同,受经济低迷的影响,主要以个体业主及农林牧渔从业人员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国民健康保险逐渐成为失业者或自由职业者的避风港。2011年,失业者占参保人数的比例为42.6%,是1961年的4倍,以非正规雇佣为主的雇佣者比例从13.9%上升到了35.8%,而农历牧渔从业人员的比例从44.7%降低到2.8%,个体业主的比例从24.2%下降到14.5%。
[1]http://china.findlaw.cn/info/baoxian/bxflw/177558.html#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