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武汉晚报记者陶盼
“
这好像是专为我家写的。
”
今
天,最高法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作出补充规定,这给因前妻婚内赌博大额举债,离婚后背上800万巨债的王文汉(化名)一丝新的希望。
前段时间,晚报君曾报道过一批案例,详情请点击
☞ 懵了!1天之内,女子所有积蓄被扣光,负债340万!同病相怜者不少……
晚报君看到这条补充规定,赶紧把它转发给深受困扰的人们,他们纷纷表示,盼了这么久,终于有了转机。背上巨额债务后,一些人感觉人生陷入绝境,现在看到补充规定,他们又燃起了希望,生活也多了一份期盼。
| 莫名背上巨额债务 |
如今终于有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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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4日,武汉新洲人王文汉与共同生活了27年的前妻郑明明(化名)离婚。离婚前,前妻郑明明告诉王文汉,她在外借债60万,外面到处有人找她还钱,她已经无力招架,请求王文汉救她。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秉承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信条,王文汉向家人朋友借了58万元现金,交给了前妻。
在离婚后3天,他关闭了自己经营了一生的心血——医疗诊所,净身出户,来到湖南,准备开始新生活。
不料,噩梦仍未过去,2014年11月,原来的邻居带着借条找上门来,前妻白纸黑字签署的借条摆在他面前,看着上面赫然显现的“96万”大字,之后陆续有各种讨债人上门,王文汉初步计算前妻在外借债高达800万。
但因为前妻是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下简称24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举之债,法律上先推定为共同债务。所以即使两人已经离婚,王文汉仍要为前妻还赌债。
“我已经54岁了,就是不眠不休干到死,也还不了这么多钱,更何况,这都是前妻的赌债,是她背着我借的,也没有用于婚姻共同生活,凭什么要我还呢?”拿着法院的判决书,虽然王文汉很不服,但仍然被强制执行了名下所有的财产以及每月5000元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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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妻豪赌欠债800万元,男子净身出户被追债,离婚后法院仍判他替前妻还赌债
武汉晚报陶刚 | 制图
| 婚姻法第24条 |
作出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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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最高法出台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补充规定,其中明确指出“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后用于个人违法犯罪活动,举债人就该债务主张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的,不予支持。”
看到这一规定出台,王文汉喜出望外,当即联系了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他开始着手准备资料,准备上诉。“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至少让我看到了希望。”
| 对于补充规定 |
各方都有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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