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协助领导贪污的方式并不只有做“中间人”一种,“高明者”不仅能管入还能管出。广州白云农工商公司巨腐案主犯张新华,就靠司机和外甥,用钱庄、用空壳公司,洗白巨额赃款。
据媒体报道,2014年12月10日,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新华贪腐达3.4亿,记者梳理广东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据了解,张新华事发于2013年6月,在其落马三个月后,跟随其多年的司机张桂新和外甥石志文,一老一小在同一天被抓,真相开始浮出。二人因涉嫌帮助张新华收贿“洗钱”,被控受贿罪。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间,张新华担任广州市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公司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白云公司经理,收受江某、游某、何某等人贿送的款项共计9780万元人民币、238万港元。
在此期间,张桂新和石志文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在张新华的授意下,二人成立香港新元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和弦贸易有限公司等公司,用以接收贿款。张桂新多次协助张新华收何某、游某等人的贿赂款项,并将所收赃款汇入此两家公司账户和香港刘某辉的个人账户。而后,张桂新和石志文将新元公司赃款汇至张新华前妻女的账目。
“平时有时会半夜叫我去他家里帮忙。”张桂新说,张新华对其很是信任,逢年过节常常帮他收钱,行贿人要来送钱,也是打电话给他。
张桂新也表示,其帮助张新华办事,压力很大。在香港汇款时,英文可难倒了他,幸亏在刘某辉的协助下,才顺利将赃款汇出。当然,他前后也拿到了2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