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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春 | 诺基亚诉亚马逊案——SEP临时许可义务在流媒体场景下适用的阶段性观察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2-17 19:15

正文


文/ 仲春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牛津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目次

一、案件原被告情况

二、诺基亚 v. 亚马逊案之全球诉讼情况

三、英国案件一审争议概述

四、二审对临时许可请求的程序进展

五、上诉法院关于临时许可的核心论述

六、案件评价与流媒体领域许可展望

结论


流媒体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问题,在数字内容产业爆发式增长的驱动下,正逐步演变为SEP许可体系中最具前沿性的法律争议场域。行业预测显示,到2025年,全球流媒体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美元,与智能手机硬件市场约5000亿美元销售额并列为核心技术价值链。 [1] 这一市场格局促使诺基亚、爱立信、InterDigital 等传统通信专利持有者,将许可范围从终端设备制造商扩展至流媒体服务商,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近期的Adeia诉迪士尼(2024年11月) 、InterDigital 诉迪士尼案(2025年2月) 以及本文介绍的诺基亚诉亚马逊案即是这一趋势的典型司法样本,值得引起关注。


在诺基亚诉亚马逊案(CA-2024-002342) 中,英国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作出同意亚马逊提出临时许可(Interim Licence)请求的程序性裁定。该裁定并非最终裁决,而是上诉法院关于临时许可请求的程序性裁定。该裁定中,上诉法院认为临时许可主张具有法律上的合理性(a real prospect of success),因而允许亚马逊修改反诉以正式提出改主张。因此上诉法院并未直接裁定诺基亚必须提供临时许可,而是允许该问题进入进一步审理阶段。上诉法院同时强调,临时许可并非最终 RAND 许可的替代品,而是一种维持现状的措施(hold the ring),以确保诉讼期间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这一裁定参考了 Panasonic v. Xiaomi 案,并首次在流媒体场景下讨论了SEP持有人是否负有临时许可义务。


这一裁决与InterDigital在美国、德国、巴西及 UPC对迪士尼提起的全球诉讼形成呼应——后者同样围绕流媒体服务(Disney+、Hulu)的视频压缩技术展开,并进一步凸显专利权人正系统性主张“软件型专利实施”的许可逻辑。这些诉讼动态表明,流媒体产业的技术依赖性与经济规模已使其成为SEP许可的新战场。司法机关如何在保障专利权人合理回报与维护流媒体服务商的技术接入权之间取得平衡,将直接影响价值4000亿美元的市场创新生态。


一、案件原被告情况


本案系诺基亚集团及其子公司(包括Alcatel-Lucent SAS)与亚马逊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围绕H.264/AVC及H.265/HEVC视频编解码标准必要专利产生的全球许可纠纷。


原告诺基亚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 Alcatel-Lucent SAS 和 Nokia Technologies OY,统称“诺基亚”)是全球领先的电信技术公司,持有大量标准必要专利(SEP)和非必要专利(NEP)。诺基亚长期参与国际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对涉及 H.264/AVC 和 H.265/HEVC 视频编解码标准的专利组合进行许可。


被告亚马逊集团(Amazon)及其子公司,包括 Amazon Digital UK Ltd、Amazon EU SARL、Amazon.com, Inc. 等,是全球最大的数字内容提供商,经营 Prime Video、Freevee 和 Twitch 等流媒体服务,并销售 Fire TV、Kindle Fire 平板等设备,这些设备以及数字内容的提供可能涉及相关视频编解码技术的实施。


二、诺基亚v. 亚马逊案之全球诉讼情况


本案与几乎所有的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一致,涉及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的诉讼。诺基亚在英国、巴西、德国、美国、印度和 UPC(欧洲统一专利法院)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发起SEP侵权诉讼,并寻求禁令。这一全球诉讼策略成为英国案件前期焦点之一,亚马逊认为诺基亚的做法是滥用诉讼权力,以禁令施压,迫使其接受非RAND许可,而诺基亚则辩称其诉讼策略是为了维护专利权。


参考判决书 第12-20段,以下是诺基亚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对亚马逊提起诉讼的情况:



总体而言,亚马逊指出,诺基亚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对其发起的诉讼攻势,对其业务造成了重大损害。亚马逊表示,在未获得诺基亚视频专利组合许可的情况下,其在德国、美国、印度、巴西以及统一专利法院(UPC)所涵盖的更广泛欧洲地区面临着业务中断的切实风险。


三、英国案件一审争议概述


诺基亚指控亚马逊未经许可在其流媒体服务(如Prime Video、Twitch)及终端设备(如Fire TV、Kindle Fire)中实施其专利技术,并于2023年10月31日向位于伦敦的英国商业和财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禁令及损害赔偿。亚马逊则质疑原告所主张的三项欧洲(英国)非标准必要2,771,048号、第2,399,207号和第2,827,556号专利的有效性,否认其设备和服务侵犯了上述三项专利。


亚马逊主张其有权基于RAND [2] 原则获得涵盖诺基亚视频专利组合(包括SEP与NEP)的全球许可,请求法院确定哪些条款构成RAND,以及要求诺基亚具体履行其RAND义务的命令。


除此之外,双方还对许可范围仅涵盖标准必要专利(SEP)还是应包括非必要专利(NEP)发生了争议。亚马逊主张应获得涵盖诺基亚全部编解码专利(包括 SEP 和 NEP)的全球许可,以避免未来的专利诉讼风险。亚马逊认为,诺基亚过去曾向竞争对手提供了包括 NEP 在内的综合许可,因此应在本案中提供相同的许可范围,以避免歧视性对待。亚马逊还指出,诺基亚在之前的谈判中曾表示可以许可 NEP,因此其现在拒绝这一点,构成谈判中的不公平行为。诺基亚则坚持认为,它的RAND义务仅适用于标准必要专利,而不包括非必要专利。诺基亚认为,亚马逊要求NEP许可是对RAND义务的过度解读,并不符合 ITU-T 标准所要求的RAND许可范围。诺基亚指出,虽然在某些谈判中 NEP 可能作为附加许可项目被提及,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必须在本案中提供相同的条款。


而引发本案上诉审的关键点在于,一审中亚马逊请求修改其答辩状及反诉,以包括请求临时许可证和具体履行命令的主张,法院并未允许。


2024年7月2日至5日和19日,一审法院举行听证会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判决,拒绝给予亚马逊修改诉状以包含临时许可证请求的许可。Zacaroli法官认为,瑞士法律虽然要求RAND义务持有人诚信谈判,但并未明确规定其必须提供临时许可。法官进一步指出,即使存在这样的义务,确定临时许可证的条款也将与确定最终 RAND 许可证的条款一样复杂,举行两次单独的审判将是浪费资源,目前强制诺基亚提供临时许可不具有可操作性。一审法院同时拒绝亚马逊对抗辩和反诉内容的修正申请。


当然,并非所有亚马逊的程序性请求都被一审法院拒绝。例如,在案件审理时间上,亚马逊请求加快RAND问题的审理进程,认为诺基亚在全球范围内的执法行动为其带来了紧迫和日益增加的风险。法官在该点上同意亚马逊的观点,认为面对一个愿意承诺按照法院(假设法院有管辖权)确定的RAND条款签订许可证的实施者,专利权人通过在全球多个司法管辖区对实施者采取执法行动,至少从表面上看与其RAND义务相冲突。法官认为有足够紧迫的理由证明有必要加快审理进程,但考虑到法院案件排期紧张,将审判日期定为2025年10月,而不是亚马逊请求的2025年7月。


亚马逊随后提起上诉。


四、二审对临时许可请求的程序进展


英国上诉法院(民事庭)于2025年1月16日举行听审,合议庭由纽伊大法官、阿诺德大法官、斯诺登大法官组成,在松下小米案件中颁发临时许可的阿诺德是本案主审法官。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允许亚马逊提出临时许可的要求。具体包括:


1. 一审法院驳回亚马逊修改抗辩及反诉的合理性


亚马逊在一审时提出修改抗辩和反诉的请求,以包括其要求诺基亚提供临时许可的主张,但被法官驳回。上诉法院需要评估这一决定是否错误。


2. 松下诉小米临时许可案对本案的适用性


亚马逊认为,本案与 Panasonic Holdings Corp v. Xiaomi(2024)案件类似。该案裁定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应提供临时许可,因此应参照该裁决。


诺基亚则认为两案存在差异,Panasonic v. Xiaomi 案中,SEP 持有人(松下)主动在英国提起RAND诉讼,希望英国法院确定全球 RAND 许可费率。本案中,诺基亚并未主动提起 RAND 诉讼,而是亚马逊主动要求法院裁定 RAND 条款。诺基亚认为,由于其并未主动寻求法院裁定全球RAND费率,也未向英国法院承诺遵循其RAND费率裁判,因此不应适用 Panasonic v. Xiaomi 案的判例逻辑。


下表中,笔者总结了到目前为止两案的区别。



法官认为,这些事实上的差异均不具有实质性,亚马逊仍有可能成功主张临时许可,因此“松下诉小米案”与本案在法律上并无区别。


3. 德国判决的适用性


本案除临时许可争议外,双方还就德国慕尼黑法院判决的域外效力问题展开激烈论辩。如前所述,在诺基亚与亚马逊的专利纠纷中,德国慕尼黑地区法院于2024年9月裁定,亚马逊在其流媒体设备和服务中未经许可使用了诺基亚的编解码相关专利技术。在本案中,诺基亚提交德国慕尼黑法院的判决,旨在证明其在全球范围内对亚马逊的诉讼策略是合理且符合RAND原则的。亚马逊抗辩指出,慕尼黑法院的判决无法直接适用本案,因为该判决涉及德国法律,而本案适用英国法律,并涉及瑞士法关于RAND义务的适用问题。


英国上诉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对德国法院判决的适用性持保留态度。英国法院指出,德国判决主要基于德国法律,而本案涉及英国法律,并牵涉瑞士法下的RAND义务。此外,诺基亚未能提交完整的德国判决书副本,导致英国法院难以全面评估其裁判理由。因此,英国法院认为,尽管德国法院的判决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不足以直接证明诺基亚在全球范围内的诉讼策略是合理的。


英国法院在判决中系统梳理了慕尼黑法院的裁判要旨:其核心在于依据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确立的“明确意愿”(unambiguous willingness)标准,从竞争法维度评估被许可人的谈判过错。具体而言,BGH在“橘皮书标准案”中要求实施者须主动表明接受FRAND条款的意愿,并实质参与谈判;仅在专利权人报价显著偏离FRAND时,实施者方可援引TFEU第102条抗辩。慕尼黑法院据此认定,诺基亚2020年报价具有初步合理性,而亚马逊未履行积极磋商义务,故构成反垄断法下的“防御不能”。然而,英国上诉法院敏锐指出该路径的法域局限性:德国法侧重于谈判程序正当性的竞争法审查,而本案需解决瑞士法下RAND义务的实体履行范围(如临时许可是否构成义务内容)。此差异导致德国判决的类比适用价值被实质性削弱。更关键的是,英国法院依据证据法原则强调,诺基亚未完整披露德国判决的推理过程(尤其缺乏对瑞士法的分析),使得司法认知缺乏基础。


上诉法院在判决中重申了其对跨国判例参考的一贯立场:在涉及《欧洲专利公约》(EPC)统一专利体系的案件中,英国法院虽会审慎考量德国、荷兰等缔约国法院的裁判逻辑,但该参考须以完整证据披露为前提。本案中,诺基亚仅选择性提交对其有利的判决片段,且未解释德国法下“明确意愿”标准与瑞士法RAND义务的规范兼容性,实质上构成证据链断裂。德国法院允许专利权人选择性披露第三方许可协议以证明费率合理性,而英国判例法则要求全面披露可比协议,诺基亚的碎片化举证难以通过英国法的透明度检验。


最终,上诉法院在2025年1月28日作出判决,支持亚马逊修改抗辩和反诉请求,认为其临时许可主张具有合理法律依据,并允许该主张进入审理。法院同时对诺基亚在全球范围内同时寻求禁令的策略表示关切,并认为这可能影响RAND义务的履行。因此,本案首次在流媒体场景下认可SEP持有人可能需提供临时许可。


五、上诉法院关于临时许可的核心论述


关于临时许可,法院在裁决中重点阐述了以下观点:


1. 亚马逊主张的临时许可具有程序正当性


亚马逊的临时许可主张具有“合理的法律依据”(a real prospect of success)。虽然瑞士法(管辖 ITU-T 的 FRAND 承诺)未明文规定临时许可制度,但法院可以通过类比英国法原则填补法律空白,并指出临时许可的请求具有一定的胜诉可能性。


2. 临时许可具有独立性


临时许可的审理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预计2025年10月启动最终RAND费率裁决),其功能在于“维持现状”,避免禁令对市场公平竞争造成不可逆损害。临时许可的RAND问题与最终许可的RAND问题在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是一项更为有限的任务。临时许可的费率可基于初步证据设定,无需与最终RAND条款完全一致,但其核心在于保障实施方在诉讼期间继续运营的权利,而非替代最终谈判。


3. 审查临时许可不会带来案件管理上的问题


关于审理安排,亚马逊主张,其申请临时许可不会导致就同一范围进行两次关于“合理、非歧视性条款”(RAND)的全面审理。法院指出,与将于2025年10月进行的涉及所有RAND问题的最终审理相比,亚马逊的临时许可请求只需法院确定两个问题:一是亚马逊是否有权获得临时许可;二是如有权,适用的条款应为何。这项临时许可仅用于“维持现状”,在最终许可条款确定前,支付的款项也将在最终裁决后作出必要调整。


关于审理时间和程序效率的比较,法官认为,松下诉小米案的一审听证会持续了三天,而在联想诉爱立信案中,近期的一项临时许可申请也只占用了专利法庭三天的时间。基于这些比较,法官认为亚马逊的申请理应更快得到裁决,理由有二:一是审理该申请的法官将受益于之前松下诉小米案及本案已作出的相关判决;同时,在本法院对联想诉爱立信案上诉判决前,亚马逊的申请难以提前裁决。二是关于临时许可条款的争议,表面上仅涉及费用问题(即支付多少许可费),而最终金额会根据最终裁决调整,故不需要再进行冗长的争论。


关于案件管理和审理时效的要求,法官认为,如果不加快审理亚马逊的临时许可申请,使其在全面的RAND审理之前得到裁决,那么该申请将变得毫无意义。这意味着法院必须确保临时许可问题能迅速得到解决,以避免被后续庞大且耗时(预计需20天)的最终RAND审理所覆盖。


基于上述理由,法官最终得出结论,认为应允许亚马逊修改其反诉和答辩,以推进其获得临时许可的主张。法院认可亚马逊提出的论点,即诺基亚对其标准必要专利负有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义务,从而为亚马逊的临时许可请求留下程序性空间。


六、案件评价与流媒体领域许可展望


(一)案件评价


本案首次在流媒体场景下确立了SEP持有人可能需提供临时许可的法律争议点,为RAND义务的适用范围提供了新的司法视角。英国上诉法院支持了亚马逊将修改抗辩与反诉以纳入临时许可请求的做法,并指出,在被许可方表达按RAND条款接受许可的意愿时,SEP持有人可能负有提供临时许可的义务,以保障被许可方在最终许可条件确定前的业务运营不受干扰。


此案例确立了SEP持有人若拒绝提供临时许可,可能违反其RAND承诺的标准,但案件尚未最终判定SEP持有人是否必须提供临时许可。法院未具体界定SEP持有人提供临时许可的详细标准,仅强调了RAND义务下可能蕴含的此类要求。因此,该案件仍需后续审理程序,其最终判决或将对RAND原则的应用范围产生深远影响。


从产业角度来看,临时许可机制对于流媒体行业SEP许可争议解决当然尤为关键,其威力在松下小米案件中已经得到充分体现。然而,从法理角度来看,临时许可问题在流媒体框架下其实是一种较为自然的法律延伸,其核心仍是RAND义务的适用边界。与此同时,流媒体行业的SEP许可未来还将涉及一系列更复杂、更基础性的法律问题,例如:在软件驱动的流媒体服务模式下,专利权是否适用用尽原则,特别是方法专利的用尽问题;在缺乏明确市场交易定价机制的背景下,如何计算流媒体场景下SEP许可的公平价值。虽然诺基亚诉亚马逊案尚未涉及这些深层次问题,但可以预见,未来的相关司法争议将不可避免地触及这些核心法律和经济学议题。


(二)流媒体领域许可展望


流媒体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争议的加剧,与数字内容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及专利权人的战略转型密切相关。InterDigital近期宣布的流媒体许可计划及其2030年实现10亿美元年营收的目标 [3] ,深刻揭示了这一领域的未来博弈格局。据新闻报道,其流媒体业务预计从零增长至3亿美元,占专利总营收目标的30%,这一目标的实现高度依赖于对迪士尼、亚马逊以及国内等头部平台的全球诉讼和许可施压。InterDigital的音视频许可计划主要覆盖了订阅视频点播(如Netflix、Disney、Paramount和Max)、广告视频点播(如Meta的Facebook和Instagram、TikTok、YouTube、Pluto、Roku和Tubi)、付费电视(如Comcast和Charter Communications)、视频会议(如Zoom和Microsoft)以及云游戏(如任天堂和Microsoft)等潜在被许可方。


流媒体领域当前的许可背景与未来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规模驱动专利布局转移


流媒体产业预计到2025年将产生超4000亿美元收入,与智能手机硬件市场的5000亿美元规模形成双极格局。这一经济规模促使诺基亚、InterDigital等传统通信专利持有者将许可对象从终端制造商扩展至流媒体服务商,试图在“软件即专利实施”的逻辑下重构价值链,部分权利人已明确将流媒体列为未来几年的核心增长极。


2. 技术依赖性与法律争议升级


流媒体服务在运营中涉及视频编解码技术,相关标准必要专利因此与其运营紧密相关。近期的法律案例,从InterDigital诉迪士尼案(2025年2月)及诺基亚诉亚马逊案,均围绕此类技术展开,争议焦点从传统设备制造延伸至软件服务层。例如,InterDigital指控迪士尼的Disney+、Hulu未经许可使用其视频压缩技术,而诺基亚案中法院首次确认流媒体服务与关联硬件构成“技术实施整体”,要求SEP持有人履行RAND义务。这些判例可能将为专利权人主张“全链路收费”提供司法支持。


3. 开源与收费模式的对抗激化


行业内部矛盾不仅体现在许可谈判中,更反映在技术标准阵营的分化上。以AOMedia为代表的免版税开源联盟(推动AV1格式)与Sisvel等收费专利池的博弈日益尖锐。AOMedia通过成员交叉授权降低许可成本,但其模式被质疑难以完全规避既有专利,而收费阵营则担忧开源技术侵蚀其利益。这种对抗可能导致更多专利互诉,例如Sisvel已组建包含InterDigital专利的AV1/VP9收费池,直接挑战AOMedia的免版税主张。然而,权利人的激进许可策略可能遭遇反制,而流媒体平台亦可能联合推动替代性技术标准。若开源阵营加速普及,专利权人的营收目标将面临挑战。


4. 全球司法管辖冲突


InterDigital在美、德、巴西及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对迪士尼发起平行诉讼,凸显专利权人利用多法域差异最大化维权收益的策略。这种“诉讼全球化”将导致企业面临更高合规成本,并可能引发反垄断监管的反弹。


5. 许可范围与费率计算复杂化


当前争议多集中于SEP的临时许可义务,但更深层的法律问题尚未充分展开:例如流媒体软件是否触发方法专利权用尽、如何量化技术对用户体验的贡献值等。随着InterDigital等企业将AI与视频编解码技术结合,专利覆盖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展至画质优化、自适应传输等衍生功能,加剧费率计算争议。


结 论


英国法院正面临一系列关于SEP临时许可的诉讼,这些案件涉及包括Ericsson和Nokia在内的主要专利权人在面对实施者时的临时许可问题。上诉法院的判决不仅关系到个案双方的利益,还可能对全球范围内SEP许可争议产生示范效应,推动各方通过衡平救济思维确立“诉讼期间技术实施保障”的理念,要求SEP持有人在许可谈判僵局中承担更多程序性保障义务。但需特别强调的是,本案中法院仅开放了此类主张的诉权空间,未对临时许可的具体标准(如费率计算、担保机制、回溯效力)设定规则框架,相关实体问题的法律认定将留待后续审理中结合证据展开实质性审查。这一司法策略既为流媒体场景下的SEP许可创设了制度张力,也为全球司法机关处理类似争议提供了渐进式裁判范本。


流媒体SEP许可已从技术问题演变为重塑产业利润分配的核心战场。以InterDigital为代表的SEP权利人在流媒体与云服务许可领域的3亿美元蓝图既是行业风向标,也是未来争议的催化剂——其成败将取决于司法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市场准入,以及企业能否在开源与专利垄断间找到动态平衡点。


注释及参考文献

[1]https://news.qq.com/rain/a/20250203A04RZW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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