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焦宝乾:《法教义学在中国:一个学术史的概览》,载《法治研究》2016年第3期。
②《公法研究》(总第14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推出了关于《宪法释义学》一书的读书评论。
③李忠夏:《宪法学的教义化——德国国家法学方法论的发展》,载《法学家》2009年第5期。
④李忠夏:《宪法教义学反思:一个社会系统理论的视角》,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6期。
⑤张慰:《适应与自主之间的德国基本权利教义学——德国国家信息行为的宪法教义学建构》,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2年第3期。
⑥陈征:《从第一次堕胎判决中透视德国宪法教义学》,载《清华法律评论》2014年第7卷第2期。
⑦林来梵:《论“芦部宪法学”》,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
⑧《中国宪法学的方法与基本范畴——2004年11月浙大圆桌会议全场记录稿》,载http://www.chinalegaltheory.com/homepage/Article_Print.asp? ArticleID=1169。
⑨韩大元等:《宪法解释学与规范宪法学的对话》,载《浙江学刊》2008年第2期。于此背景中应运而生的规范宪法学,一方面主张适度地接近规范主义,但又不至于完全退到法律实证主义的立场,另一方面有意识地保持着理论体系的开放性:作为实践面向的方法论,它重视学理解释与有权解释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围绕规范形成思想的基础上,强调着方法的多元性;作为价值导向的思维,即使对于规范外的价值与事实亦保持谨慎的开放性。参见郑磊:《宪法学方法论的开放性》,载《浙江学刊》2009年第2期。
⑩林来梵:《宪法解释学的“可能”》,载《法制日报》2008年5月12日,第10版。
(11)林来梵、郑磊:《所谓“围绕规范”——续谈方法论意义上的规范宪法学》,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4期。相关的研究另如郑贤君:《宪法学为何需要方法论的自觉?——兼议宪法学方法论是什么》,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
(12)范进学:《宪法解释学:作为宪法方法论的学问》,载《浙江学刊》2009年第2期。
(13)范进学:《从规范分析宪法学到宪法解释学——中国宪法学研究范式转型之宪政意义》,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范进学:《宪政与方法:走向宪法文本自身的解释——宪法学之研究方法转型》,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2期;郑贤君:《确立“法”上之力:宪法解释学的中国使命》,载《山东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14)郑贤君:《基本权利释义学体系初探——基本权利研究之方法论批判》,载《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2年第4期。
(15)张翔:《宪法学为什么要以宪法文本为中心》,载《浙江学刊》2006年第3期。
(16)郑贤君:《如何对待宪法文本——法律实证主义与社会实证主义宪法学之争》,载《浙江学刊》2006年第3期。
(17)郑贤君:《宪法释义学与宪法体系》,载《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8)周刚志:《部门宪法释义学刍议》,载《法学评论》2010年第3期。
(19)张翔:《宪法教义学初阶》,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5期。
(20)李忠夏:《宪法教义学反思:一个社会系统理论的视角》,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6期。
(21)郑贤君:《公共利益”的界定是一个宪法分权问题——从Eminent Domain的主权属性谈起》,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范进学:《定义“公共利益”的方法论及概念诠释》,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韩大元:《宪法文本中“公共利益”的规范分析》,载《法学论坛》2005年第1期;胡锦光、王锴:《我国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1期。
(22)韩大元:《中国宪法文本上“农民”条款的规范分析——以农民报考国家公务员权利为例》,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1期;张震:《我国宪法文本中“受教育义务”的规范分析》,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3期。
(23)白斌:《宪法价值视域中的涉户犯罪——基于法教义学的体系化重构》,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
(24)程雪阳:《论我国宪法上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基于法教义学的分析》,载《土地制度改革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3年;李忠夏:《同性婚姻的宪法教义学思考》,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6期;李忠夏:《国家安全与人性尊严:伦理问题的法教义学解决路径——评联邦宪法法院“航空安全法”判决》,载《宪政与行政法治评论(第5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5)王本存:《行政法教义学——兼及行政法学教科书的编写》,载《现代法学》2013年第4期。
(26)王旭:《行政法解释学研究——基本原理、实践技术与中国问题》,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
(27)陈天昊:《行政诉讼中“滥用职权”条款之法教义学解读》,载《西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
(28)梁平等:《法教义学视角下的转基因争议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以转基因法律规制体系的形式考察为核心》,载《河北法学》2014年第12期。
(29)陈越峰:《中国行政法(释义)学的本土生成——以“行政行为”概念为中心的考察)》,载《清华法学》2015年第1期。
(30)如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王泽鉴:《人格权法:法释义学、比较法、案例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1)[德]扬森:《民法中的教义学》,吕玉赞译,载陈金钊、谢晖主编:《法律方法》(第18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德]尼尔斯·扬森:《民法教义学》,朱晓喆等译,载《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6年第1期。[德]海因茨·佩特·曼泽尔:《欧洲买卖法改革与德国履行障碍法教义学(上)——〈消费品买卖指令〉转化为国内法后的欧洲买卖法》,沈小军译,载《交大法学》2014年第3期。
(32)舒国滢:《19世纪德国“学说汇纂”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基于欧陆近代法学知识谱系的考察》,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1期。
(33)刘敏:《论法教义学的体系化功能——以民法为中心》,载《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34)汤文平:《民法教义学与法学方法的系统观》,载《法学》2015年第7期。
(35)朱晓喆:《第三人惊吓损害的法教义学分析——基于德国民法理论与实务的比较法考察》,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孙维飞:《当代侵权行为法学之发展——以法教义学理论为视角的观察》,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博士论文;祝之舟:《论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程序的缺失与完善——以法教义学的分析为视角》,载《中国土地科学》2010年第8期;汤文平:《论预约在法教义学体系中的地位》,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4期;韩强:《法教义学在商法上的应用——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5号为研究对象》,载《北大法律评论》(第15卷第1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6)[德]金德豪伊泽尔:《适应与自主之间的德国刑法教义学》,蔡桂生译,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国内对刑法教义学的译介,还可见[德]沃尔福冈·弗里希:《法教义学对刑法发展的意义》,赵书鸿译,载《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1期。此外,相关内容还可见于如“德国刑法教科书”之类的作品中。
(37)陈兴良:《刑法教义学方法论》,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2期。
(38)刘仁文:《从刑法注释到刑法解释学》,载《环球法律评论》2010年第5期。相关研究还可见李立丰:《刑法解释之哲学理解初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39)徐岱:《刑法解释学的独立品格》,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3期;徐岱:《刑法解释学基础理论建构》,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40)周详:《教义刑法学的概念及其价值》,载《环球法律评论》2011年第6期。
(41)王昭振:《刑法知识转型与实质刑法解释的反形式主义》,载《法学评论》2013年第5期。
(42)杜宇:《刑事政策与刑法的目的论解释》,载《法学论坛》2013年第6期。
(43)陈兴良:《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载《中外法学》2013年第5期。
(44)冯军:《刑法教义学的立场和方法》,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1期。
(45)张明楷:《也论刑法教义学的立场》,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2期。由此,张文还进一步批驳了法规范维护说,指出其中存在不少缺陷。
(46)董邦俊:《教义学发展、功能与内涵之刑法学揭示》,载《环球法律评论》2014年第4期。
(47)赵运锋:《以刑制罪: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学相互贯通的路径选择》,载《北方法学》2014年第5期。
(48)邹兵建:《中国刑法教义学的当代图景》,载《法律科学》2015年第6期。
(49)丁胜明:《刑法教义学研究的中国主体性》,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2期。
(50)陈兴良:《寻衅滋事罪的法教义学形象:以起哄闹事为中心展开》,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3期。
(51)梁根林:《〈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兼与张明楷教授、冯军教授商榷》,载《法学》2015年第3期;
(52)彭文华:《无限防卫权的适用——以对“暴力”的教义学解读为切入》,载《政治与法律》2015年第9期。
(53)车浩:《刑事立法的法教义学反思》,载《法学》2015年第10期。
(54)如熊琦:《刑法教义学视阈内外的贿赂犯罪法益——基于中德比较研究与跨学科视角的综合分析》,载《法学评论》2015年第6期;劳东燕:《法益衡量原理的教义学检讨》,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2期;周啸天:《身份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重构与应用》,载《中外法学》2016年第2期;卢勤忠:《涉典当犯罪的法教义学分析》,载《法学》2016年第3期;陈兴良:《风险刑法理论的法教义学批判》,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1期;刘军:《抽象危险犯的理论基础与实践边界——以法教义学为分析视角》,载《法律方法》(15),山东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冯军:《论(刑法)第133条之1的规范目的及其适用》,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5期;郭晓飞:《刑(性)法的宪法制约——法教义学视野内外的聚众淫乱案分析》,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34),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陈世伟:《立法含混的法教义学弥补:以刑法第289条为分析样本》,载《时代法学》2010年第2期;陈兴良:《口袋罪的法教义学分析: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例》,载《政治与法律》2013年第3期。
(55)白斌:《刑法的困境与宪法的解答》,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56)阳建勋:《中国经济法学方法论之回顾、反思与展望》,载《经济法论丛》(2009年上卷,总第16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
(57)张继恒:《从“规范教义”到“法理守则”:经济法学研究之转型》,载《法商研究》2015年第5期。
(58)张继恒:《法教义学的勃兴对经济法意味着什么》,载《现代法学》2016年第1期。
(59)曾大鹏:《支付密码、单纯交付与票据流通性的法教义学分析》,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
(60)吉冠浩:《刑诉法研习中法教义学之提倡——以〈相对合理主义〉为切入》,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6期。
(61)谢澍:《刑事诉讼法教义学:学术憧憬抑或理论迷雾》,载《中国法律评论》2016年第1期。
(62)李奋飞:《“作证却免于强制出庭”抑或“免于强制作证”?——〈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法教义学分析》,载《中外法学》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