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孩子户口不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小学毕业后应该就读哪所初中?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初中。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县(市)教育局。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7、我是
哈尔滨
市户籍,在外地打工,孩子也跟我在外地读小学,今年小学毕业后想回到哈市读初中,如何办理?
哈尔滨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电脑随机派位、面谈等方式自主招生。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拟报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确定拟录取学生后,向拟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接到民办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按规定时间到民办学校缴费,并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