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审查单位组织考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学历学位,请考生提前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再向审核单位提交原件,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
2. 报考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需要服务期满2年)及退役士兵等职位的,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教育厅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 留学回国人员要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 考生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其中,报考面向本县(市、区)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事业编制人员招录职位的,需在书面证明材料中注明考生身份为本县(市、区)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事业编制人员。
5. 根据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其它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足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政治面貌(所在党支部出具证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注明入党时间)、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户籍或生源地证明材料(户口本、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准考证)等。